老實說這本書內容翻得不好,抑或是漫才(日本的相聲)段子本應由真實人物使用肢體動作和語氣去演繹才能展現其風味,所以單看文字反而不太能體會角色互動的趣味。但是有個地方沒翻出來實在可惜,男主角德永所屬的漫才團名為「史帕克斯」,其取名意義來自英文的「Sparks」,中譯意思就是書封面寫的那兩個大字:「火花」,書卻沒有任何註解,我還是看電影版才知道的。
閱讀這本書時,一直讓我聯想到前陣子有一齣談論度很高的日劇《凪的新生活》,講述一個太注意氣氛而委曲求全的女主角凪,後來拋下一切重新找回自己的故事。在那齣日劇裡,女主角凪學著做自己而不再過度察言觀色,但若將此觀點放在「火花」這本書上可就有趣了,書中主角德永是以漫才為夢想的演員,而身為一個表演藝術工作者得靠觀眾買單才吃的飽、穿的暖,觀眾不喜歡就等著餓死,如何在表演內取悅觀眾又能堅持自己的藝術呢?如此矛盾的關係,書中出現兩個角色來詮釋,一個是出道沒多久還在摸索的主角德永,和稍比他年長的神谷。神谷是一個和德永完全相反的人,他完全不在意別人的眼光,堅持說自己喜歡的漫才。這點在書一開始安排神谷在煙火大會出場時就表現得很徹底:
『他的怒吼幾乎意義不明,當時到底是甚麼情況,我已難以正經記述,「人家我啊通靈能力很強喲,所以我只要看面相,就知道那個人會上天堂還是下地獄!」他一邊如此口沫橫飛地嘶吼,一邊逐一指向每個路過的人,「地獄、地獄、地獄、地獄、地獄、地獄、地獄、地獄、地獄、地獄、地獄、地獄、搞甚麼鬼!你們怎麼通通都是罪人嘛!」—p.24』
德永被這個堅持著說自己段子,而且還是個在煙火大會這麼喜慶的場合裡,指著路人喊著地獄的人(神谷)給吸引了。後來兩人展開了亦師亦友的關係,個性如此不同的兩人卻有者共同的默契:「都非常愛漫才」,愛到日常也使用漫才的方式對話,每每看到德永和神谷的互動,就令人不禁莞爾,這門藝術究竟是在學著飾演別人還是在學著表演自己呢?
隨著故事的推移,兩人在漫才圈內始終名不見經傳,後頭又有很多新秀崛起,他們除了力求更多表演機會別無他法,越是感到困頓的德永,在和神谷交流後,越是覺得對方像面鏡子殘酷地映照出自己的不足。但在這漫漫長路中,大夥也只能隨波逐流,彷彿像陷入迴圈般地自我懷疑再振作,努力想新題材、甚至去挑戰傳統。熬著、熬著,堅持自我的神谷迷失了,相反的,主角德永開始闖出知名度,不過作者沒有描寫主角究竟是找到了屬於自己個人特色,還是單純時機到,就紅了,少了這部分的刻劃,個人覺得故事不夠飽滿。但我喜歡最後德永選擇解散時的表演內容:
『「我們史帕克斯,今天不是最後一次表演相聲。今後,想到每天也能和大家見面真的很開心。我不會把這十年光陰當作精神糧食。所以,請大家隨便去死吧!」
我老早就想找機會像這樣,口沫橫飛大吼大叫地表演一次相聲。
「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p.174』
德永的漫才被觀眾理解了,他在講這段時台下觀眾是笑的,但他的『去死!』其實是和一開始遇到神谷那段『地獄!』是前後呼應的,個人看到這段是很激動的!神谷一直是主角憧憬的人,他是這樣的不在意世俗眼光,執意走自己的路,神谷有股魔力讓身邊的人都願意挺他,直到最後,德永也深深被他影響著。
但是為甚麼神谷不紅呢?這個沒有正解,畢竟人生很多未知數嘛,也許不紅不是自己的錯,只是機會一直和自己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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