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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主題:聖誕節
來到12月,除了歐美西方世界外,就連亞洲也都在準備慶祝聖誕節,在此謙信也不想去批評商人操作節慶的意圖,而是要和大家一起來聊聊,為什麼聖經中沒有記載耶穌降生的日子,為何會在這一天慶祝他的誕生呢?
首先我們要知道,翻遍所有聖經與相關的典籍,如果您也是基督徒的話,也一定知道並沒有基督生日的紀錄。不過我們可以從其他描述來推斷,是否可能會是在隆冬季節?
根據聖經記載耶穌降生前後的事實,經過考證推斷不可能在十二月底時節降生﹐聖經路加福音中記載,降生喜訊報給當時在野地裡夜間看守羊群牧羊人﹐而巴勒斯坦當時氣候可是相當寒冷、正值雨雪季節,想當然牧人與羊群不可能留在野地過夜,那可是會死人的。
另外路加福音記載耶穌誕生時﹐羅馬皇帝凱撒奧古斯下旨叫天下人民報名上冊﹐其父母遵照命令回祖籍地報名上冊,根據歷史記錄,不會在隆冬嚴寒時節舉行這種全國人口戶藉登記的大事,這裡謙信以聖經的記載來做側面推測。
好,我們要知道,這個時代是羅馬帝國強大的時代,依照基督教的觀點,羅馬的節慶就是異教節,12月25日就是羅馬冬至節日,這天所有人在當天與朋友聚會、交換禮物、到處裝飾、富貧無分彼此。羅馬帝國會暫時停止處決犯人和發動戰爭,帝國所有人民可以享受最快樂一天,這天對羅馬人來說是多麼和諧,多麼地歡欣。
農神節是什麼
為什麼會這麼平和歡欣呢?這天是舉國上下慶祝秋天豐收,並向農神薩圖爾努斯表示謝意、準備迎接冬天到來的「農神節」。我們都很清楚,很少節慶一開始就是這麼大規模,通常都是小規模開始發展。
原先感謝農神薩圖爾努斯的祭典規模並不大,根據北非阿爾及利亞的一些羅馬古代遺址,可以得知該節日早於西元前三世紀就已經開始,到基督出生的時代發展成全國普天同慶的節日。一開始是定在每年的12月,不過期間隨時代愈來愈長。奧古斯都皇帝把該節定在每年12月17與18日兩天,到了五賢帝時代,慶典期間已經長達七天之久。
我們從歷史上都可以知道,政治力量往往都想操縱這些影響大的祭典, 加上農神節期間有不能處決犯人和發動戰爭傳統,假使期間過長可能不利帝國情勢。歷史上有不少羅馬帝國皇帝希望透過控制該慶典各項細節,用來穩固統治基礎。比方卡利古拉皇帝就是一例,曾試圖把慶典縮短至五天,可惜百姓不買帳,導致失敗收場。
無敵太陽節
不過大家別以為聖誕節是脫胎自農神節,不.....其實是另一個聽起來更炫的節日:無敵太陽誕生日,出現的時間更早於農神節。在古代太陽崇拜信仰其實很普遍,比方說埃及神話中,最高的神明就是太陽神拉,波斯則是最高神太陽神密特拉,帝國時代羅馬人從地中海各民族那裡吸收大量文化到他們的文化中,同時對各民族信仰也一視同仁看待,羅馬受到埃及人和波斯人影響,接納將太陽生日定在許多文化共同認為的12月25日,並更進一步將太陽神稱之為「無敵太陽節」。
剛剛謙信不是說波斯太陽神叫密特拉嗎?在該國的神話傳說中,將太陽神稱為『無敵的』,由於這個超炫又霸氣的名字,受到羅馬軍團中士兵的歡迎,甚至在帝國中後期,信仰密特拉羅馬軍人還是非常多,即使羅馬皇帝將基督教定為國教,依然默許軍隊崇拜密特拉神的習俗,包括在12月25日那天慶祝密特拉神生日。這是因為即使貴為皇帝,也不能惹怒士兵。
可能許多朋友都知道,早期基督教徒為了宣揚教義,讓更多不同信仰的人投入、降低其抵抗意識,其中一個作法就是從其他宗教那裡引進新的儀式和節日,甚至後來正式吸納這種異教習俗,將12月25日定為耶穌生日。
除了單純吸收的想法外,還有關於星象的關係。公元前2000年左右,由於春分點出現星座改變,正式進入白羊座時代。時間來到公元1世紀前後,春分點星座發生變化成為雙魚座。在古人概念中,這個雙魚時代將有一位救世主出現,密特拉神就是受到波斯人崇拜的救世主,他的形象總是在屠宰一頭公牛,象徵著祂是過去舊時代葬送者和新時代開創者一般。
聖誕老人
對於積極傳教的基督徒來說,開啟新時代救世主當然就是耶穌。也因此早期許多基督徒因為即將到來的新時代是雙魚座,就選擇魚作為耶穌象徵。而基督教成為地中海世界普遍信仰宗教後,隨之密特拉神也就從人們的記憶中消退,身份和使命都被耶穌所吸收,生日12月25日,也就成為這位新的救世主耶穌的生日,這對於原本是該信仰者來說,就只是換個神明而已,其他一切照舊,心理抵抗就很低了。
好,說到聖誕節,不可免俗就要談到聖誕老人,根據一般通俗看法,該故事是源自小亞細亞(現在的土耳其)米拉大主教聖尼古拉斯傳說,故事是這樣說的:「他來自一個富有基督教家庭,繼承來自父母的巨大遺產,於是他用這筆遺產幫助城鎮貧困人家,最有名就是「貧父嫁女」的故事:當時有一戶貧困人家有三個女兒,當女兒紛紛到適婚年齡,此時做父親因為沒有足夠錢準備嫁妝而發愁,這就讓三個女兒婚事遭到延遲,這個情況其實在當時是羞愧又糟糕。輾轉知道此事的尼古拉斯在寒冷夜晚裡,爬上該戶人家不太高屋頂,將自己帶來金幣從煙囪全部投入這戶人家,好巧不巧金幣落入掛在火爐旁邊等待烤乾襪子中。
受到幫助後女兒終於一個一個嫁了出去,做父親內心滿是感激,很想知道是誰在幫助他,於是每天入夜後躲在煙囪旁,直到有天終於看見送來金幣原來是尼古拉斯。之後只要有人受到幫助,大家就會想到尼古拉斯。」
這段故事就成為今天印象中聖誕老人爬屋頂、從煙囪送禮物,以及小孩掛起襪子的由來。他在西元 343 年 12 月 6 日過世後,大家尊稱他為聖人,並將逝世這一天訂為聖尼古拉斯日,隨著他行善故事被越來越多人知道,聖誕老人形象開始在歐洲被人熟知。
不過在《聖誕節百科全書》中卻是這樣說的:「所有跟聖尼古拉斯有關的事差不多都是傳說。」聖尼古拉斯之所以為聖誕老人,從語源來看就是由荷蘭語演變而來,因為「聖尼古拉斯」由荷蘭文 Sinterklaas,漸漸成為今日大家在英語中熟悉的 Santa Claus(聖誕老人)。所以說基本上不論從歷史角度或是聖經觀點來看,聖誕老人與耶穌基督基本上扯不上任何關係。
最後我們來回憶一下,聖誕老人好像都是紅白兩色的裝扮,但究竟是什麼時候開始的呢?很多人都會說是和可口可樂有關係,為了與可口可樂的罐子設計一致。但事實上,可口可樂公司當時的確有為宣傳可樂創造一個卡通人物,不過那是1923年為宣傳可口可樂競爭對手White Rock汽水,創造出來的魯道夫羚羊,而非身穿紅白衣服的聖誕老人。
總之紅白形象的聖誕老人出現之後,幾乎約定成俗的成為這個節日的必然形象,這和住在紐約曼克頓的作家歐文(Washington Irving)和穆爾(Clement Clarke Moore)等人有關。他們希望把聖誕節變成家庭式節日。於是穆爾在1823年創造平安夜「是聖誕前一晚」的說法,之後被視為塑造現代聖誕老人身穿紅袍派發禮物的其中一個源頭。
同一時期美國零售商為了清理年末積壓下存貨,開始利用廣告鼓勵大眾給其他人買聖誕禮物。時間到了1840年代,這些廣告經常都有聖誕老人出現,使該節日從紀念轉變成消費節日。
至於沒有消費就不算聖誕節,這個想法其實來自美國小說家奧爾柯特(Louisa May Alcott)筆下小說《小婦人》中的一句話:「聖誕節如果沒有禮物的話,不算是聖誕節」,這就進一步加固成為消費文化一部份動力。
雖然這行為被美國經濟學家沃爾福格(Joel Waldfogel)曾在著作《Scroogenomics》批評:「送禮物是一個十分浪費資源的習慣,因為大家都不可能知道對方想要的東西。」而在他的研究中也顯示,美國消費者在聖誕期間購買禮物習慣可以追溯至1935年,也就是可口可樂利用聖誕老人作為代言人年代。這也就是一開始謙信提到不想去批評商人操作節慶意圖的緣由。
總之現代的聖誕節,除了教友之外,幾乎已經失去了原來紀念的原始意義,只剩下與家人團聚還有消費的印象,只是這樣的話,那聖誕節的存在意義不就跟因為網路購物創造出來的單身節,沒有什麼區別了嗎?或許大家可以在內心思考一下這個問題。
歷史上的今天:12月5日莫札特之死
12月5日,可能在許多人的腦中,幾乎沒有什麼特別意義,即使聯合國《月球協定》簽字,這事情對於許多人來說,根本也無關痛癢,不過謙信今天要說的,應該許多人都認識,那就是在229年前去世的奧地利大作曲家沃夫岡·阿瑪迪斯·莫札特,以及他的未完成作品《d小調安魂曲》KV626。
我們都知道他是天才作曲家,但是絕少人知道,他的名字阿瑪迪斯有什麼含意,這個教名的意思來自amare與deus兩個字組合,拉丁文原意翻譯過來就是beloved by God,被上帝所喜愛。基督教神學上,則可以認為是「神的禮物」、「熱愛神」與「神所愛的」,若是以英文來說,Amadeus (阿瑪迪斯)應該是「上帝的寵兒」。不管如何,這位取名的神父真的是太厲害,莫札特的才能如果不是被上帝所寵愛,還真的找不出什麼解釋了。
關於他的生平我想大家也該很熟,那謙信就從作品《後宮誘逃》說起。這齣莫札特早期作品,也是公認最有朝氣的歌劇,謙信本身也很喜歡聽,尤其是2003年蘇黎世歌劇院由柯尼西指揮的現場版本,如果喜歡的朋友可以找來聽聽。
創作這部歌劇時,其實在上一部歌劇《克里特王依多美尼歐》在慕尼黑大獲成功、從薩爾斯堡大主教的僱傭關係中解脫的他,來到音樂之都維也納,為的就是大展手腳、震驚世人。在德語國家劇院總監哥特里布·史蒂法尼的幫助下,他收到一個德語劇本,不過趕不及俄羅斯大公保羅一世訪問維也納時上演,直到第二年的7月16日才上演,在創作期間莫札特的心情可以說是跌宕起伏也不為過。
怎麼說呢?看他寫給父親作曲家李奧波德·莫札特的信中就可以一窺究竟:「而我得說,在歌劇中,詩詞必須是依順於音樂的女兒(bey einer opera muß schlechterdings die Poesie der Musick gehorsame Tochter seyn)。為什麼義大利的歌劇如此流行,儘管情節是如此糟糕?...因為音樂才是一切,當你仔細聆聽時就會忘了其它。只有情節和歌詞為了音樂而生...而不是被牽強推上那些糟糕的五線譜時,才能認為歌劇是成功的。完美的情況是一個能夠理解舞台表演,並有能力提出合理意見的出色的作曲家遇見一個能幹的詞人,就會像遇到重生的火鳥一般;在那種情況下,面對任何掌聲...甚至是無知的,我都將無所畏懼。」
《後宮誘逃》的故事大概是說西班牙貴族貝爾蒙特在僕人佩德利奧的幫助下,前往土耳其塞利姆帕夏的後宮營救被海盜擄走的愛人康斯坦斯和女僕布隆黛。但是如果細看,這情節無疑是莫札特戀愛的縮影,比方說他小時候就大膽的跳上當時奧地利皇后的雙膝,在他的臉上拼命親吻。
6歲那年跟隨父親進宮表演結束後女皇問他想要什麼作為獎勵時,莫扎特這樣回答:他希望能在婚禮上與女皇最小女兒親吻,讓眾人笑得前仰後合。你知道這位美麗小公主是誰嗎?那就是後來遠嫁法國,成為末代皇后的瑪麗安托內瓦特皇后。甚至小莫札特天真無邪對她告白:「妳好漂亮啊,等我以後長大時要娶妳回家。」要說他不是天選之人,怎敢如此放肆?
長大之後,21歲的他在今天德國奧格斯堡迷戀上美麗堂妹瑪麗亞·安娜· 莫札特,她的聰明伶俐且開朗活潑的性格,深深吸引了他,可惜父親知道後,以怕她妨礙莫札特藝術發展為由,直接反對他們交往,這讓向來尊敬父親的莫札特寫了這麼一封信:「您如此對我和堂妹間單純幸福交往,實在是令我感到失望,未來若您再提及這件事,我有權保持緘默!」
可饒是如此,莫札特同一年愛上了另一個女人,這段宣言現在看起來就像是過眼雲煙一般,可瑪麗亞小姐卻真的看重,直到84歲過世前都終生未婚,該說她愛錯人了嗎?
莫札特愛上了誰?和母親安娜前往巴黎途中經過德國曼海姆,在那裡結識宮廷樂師法蘭茲.韋伯和他的二女兒、歌劇界明日之星阿洛西亞.韋伯, 沒錯我們的莫札特又深深為她優美歌聲傾倒,在曼海姆談了一場短暫、美好的愛情,這又怎麼說呢?原來某 一次他返鄉路途中偶然遇見阿洛西亞,竟然彈著鋼琴大唱:「喔~不想要我的人~都來舔我的屁屁吧~」,這可讓目睹的阿洛西亞飽受驚嚇,決定與莫札特就此別過,可他與韋伯家的緣份可沒斷。
這次他戀愛的對象是阿洛西亞的三妹康絲丹采(Constanze Weber),其實很多人不知道,莫札特許多歌劇女性角色都是為韋伯家的姊妹們量身打造,原因就是這家三姊妹在歌劇上都有著天份,只是相較於大姊二姊,康絲丹采顯得低調不出鋒頭。
在許多關於莫札特的傳記中,她都被形容成不能持家,也沒有配得上莫札特的智識,只會貪圖享樂的女性,但事實上真是如此嗎?要知道從小過慣好生活的莫札特,要求之高也不是我們能夠想像,我們換個角度想,有這麼會花錢的老公,康絲丹采想理財持家,那也要有錢可理不是嗎?
兩人結褵9 年,有6 個孩子下生活不算寬裕,後來1787 年奧土戰爭爆發後,由於文藝活動接近停擺,才讓莫札特欠下大量債務,兩年後康絲丹采才理解到金額之大,利馬果斷賣掉大量家具貸款,更商定莫札特作品版稅,償還一部分債務,才得以解決這次危機。此後莫札特更加勤勉工作報答康絲丹采的恩情,看到這裡還會說她不能持家、貪圖享樂嗎?這可大錯特錯了。
至於莫札特的死因,很多都把未完成作品《安魂曲》給綁在一起,那我們先來看一下是怎麼說的:1791七月當時正為歌劇魔笛趕工時,突然有位匿名的黑衣男子前來拜訪莫札特,拜託在短時間內替死去妻子做一首安魂曲。
安魂曲向來是天主教會用來舉辦安魂彌撒系列合唱套曲(Requiem),安魂彌撒則是天主教會為悼念逝者舉行彌撒,作為葬禮儀式一部分。天主教徒相信為在地獄的逝者舉行彌撒,可縮短在地獄受磨難日子,讓他們提早進入天國。
由於期間很短,於是該男子提出大筆酬勞金,先付一半作為訂金,另一半須等曲子完成後才付。即使疾病纏身,因為前面提到受困嚴重經濟問題,莫札特是無法拒絕匿名黑衣男子要求。加上想快點拿到剩下50%的酬勞,他更是不斷日以繼夜的工作,導致最後身體無法負荷,當年十二月五日未完成《安魂曲》前就病逝,享年僅僅35歲。
故事說到這裡可還沒完,在許多版本中,那名匿名黑衣男子被描寫為來自地獄死神,知道莫札特死期不遠後,硬要他替自己寫安魂曲,至於是真是假,那就大家自由心證了。至於這首曲子,謙信推薦大家可以照古典帝王卡拉揚指揮的版本來聽聽。
後來就這名匿名男子,還有許多的說法:
其一:被音樂家薩列里假扮死神逼死的。
這是最廣為人知也最有話題性的說法。根據1984年改編同名舞台劇本的電影《阿瑪迪斯(Amadeus)》,當時維也納宮廷中的首席樂師薩列里(Antonio Salieri)對莫札特可是又愛又恨,一方面愛他的音樂,更憎恨他的才華搶走自己鋒芒。於是狠心設下陷阱,在莫札特經濟最窘迫時候,假扮死神以超高酬勞委託莫札特寫安魂曲,企圖在精神與健康上雙重打擊,間接導致莫札特死亡結局。
說法二:毒殺。
可疑的兇手包括薩列里、受不了貧窮有外遇想改嫁的妻子、仰慕他的徒弟兼情婦,加上莫札特觸犯會條想要除之而後快的共濟會會員。這裡謙信就想吐槽抹黑康絲丹采的人,到底心腸有多惡毒?
說法三:梅毒。
莫札特生活放蕩,有科學家指出他可能長期服用有水銀成分的梅毒藥身亡。
說法四:死於流感。
去世那年維也納有一場流行感冒,他因為高燒不止,只能接受當時的放血療法,在一週之內需要放血6到8次,多達2000毫升。身體原本就虛弱的莫札特,可能因為放血過量導致死亡,還有說法是放血時遭細菌感染身亡。
說法五:沒曬太陽缺維他命D。
科學家指出,他晚年病痛包括腎病、天花、傷寒、扁桃體炎和咽喉炎,幾乎都和缺乏維他命D相關,最直接可能是與長期在室內作曲原因有關。
根據後來的傳記表示死前情況:「他的病狀起始於手腳浮腫。他的手腳浮腫到幾乎動彈不得。接著他開始嘔吐……在他離世前2小時,他一直保持著清醒的意識。」莫扎特最終在1791年12月5日凌晨1點時離世,生前妻子家族多所關照,甚至妻子妹妹蘇菲這樣描述離世情況:「我無法描述出他妻子當時是多麼的哀傷。她雙膝跪下向著全能的上帝祈求著對他的仁慈。她抱著剛過世的他,儘管我再三勸阻,她還是不肯離去。」
關於他的葬禮也充滿了不少迷霧,按照當時維也納人的風俗,12月7日將莫扎特葬在城外聖馬克思墓地的一處普通墳墓中,很多謠傳說當天是下著大雪,其實考證史料就知道,那天其實沒有什麼特別的氣象。另外有人以普通墳墓作文章,認為他是葬在貧民窟,但事實上呢?那是區別於貴族墓地的平民墓地,尤其是個人墓地而非公有墓地,絕非傳說是隨意下葬。證據就是1801年為後來需要埋葬的屍體騰出位置,莫扎特屍骨按照規定被市政府挖出。科學家在1989至1991年檢測一個顱骨,最終確認是莫扎特,至此真相大白,不過故事跌宕起伏還是很有戲劇性就是。
我們今天能夠欣賞到這麼多莫札特的作品,都要歸功於康絲丹采發揮精明能幹的一面,整理、出版莫札特作品全集、更找人續寫亡夫未完成作品和舉辦音樂會巡演。守寡將近18年才與一位丹麥外交官結婚,更攜手撰寫莫札特傳記,前面提到記載他死前情況,就是兩人合作成果。
本期主題:希望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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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可能都聽過一個廣告詞「鑽石恆久遠,一顆永流傳。」但是後面那句經常被惡搞,比方說一顆就破產之類,但是鑽石作為締結婚姻祝福象徵,似乎也成了世界文化共識。但要是說有個鑽石不僅不能帶來幸福,反而會厄運纏身呢?今天謙信就要來說說這顆世界上最大藍鑽石的不祥故事。
先來介紹這顆鑽石好了,名為希望、重45.52克拉,目前被收藏於美國首都華盛頓史密森尼博物院的美國國立自然歷史博物館中,根據傳說這是一顆受詛咒的寶石,擁有者將會有厄運纏身。
這是怎麼一回事呢?一顆鑽石怎麼會有如此的詛咒傳說?根據普遍說法,原先這顆鑽石是印度一座神廟聖物,大神羅摩之妻悉多神像的雙眼之一,重達112克拉,真可說是重量級的鑽石,難怪會被鑲嵌成神的眼睛。不過在1642年一切就改變了,法國冒險家塔弗尼爾見獵心喜,決定連夜偷出偷渡回國,過程中用斧頭砍死廟裡僧人,將鑽石生生從女神的眼睛裡挖了出來,據為己有。第二天神廟祭司發現鑽石遭竊後,氣憤不已於是口出詛咒,之後所有起於私心擁有這顆寶石的人將不會有好下場,於是詛咒傳說或是大戲就開鑼了。
這位塔弗尼爾得手後回到法國,為了討好當時的太陽王路易十四,於是把這顆鑽石獻了出去。本以為此舉會帶來官運亨通的運氣,結果卻是正好相反,不僅路易十四沒有給他加官進爵,後來更是窮困潦倒,流落俄國時被野狗(或說是野狼)咬死。得到鑽石的路易十四讓珠寶雕刻家用了兩年時間,琢磨成69.03克拉的方圓形狀,完成後路易十四贈給情婦蒙泰斯達夫人。這位有名的路易十四情婦據說沒多久後便失寵,隨後遭到國王流放。
這段故事是這樣說的:「這個以奢侈著稱的國王,請來法國最有名的工匠,將鑽石切割成美麗的心形,然後將它作為禮物送給自己摯愛的情婦蒙泰斯達夫人,後者顯然沒有意識到這枚鑽石危險性。被鑽石那炫目光芒迷惑的她,瘋狂地迷戀撒旦,用嬰兒做祭祀犧牲品,自己的裸體做祭祀神壇。1679年,這個走火入魔女人甚至聯合一批臭名昭著的撒旦崇拜者,試圖用黑魔法殺死路易十四。但是蒙泰斯達計劃沒能應驗,陰謀敗露後被終身監禁在一所修道院裡,淒涼地打發餘生。路易十四收回「希望」鑽石。 」
但是這個故事在史實上卻有另一個版本,這位冒險家確有其人,是17世紀法國寶石商人和旅行者,他曾在在1630年至1668年之間,自費進行六次前往波斯和印度航行,而這六次航行的經歷在經過太陽王路易十四的要求下,於1676年出版《六次航行》(Les Six Voyages de Jean-Baptiste Tavernier),也就是說他與路易十四的關係應該是很密切的。
他最出名的事蹟就是關於希望鑽石,不過和流傳故事相反,在他第六次,也就是1664到1668之間的旅行中,1666年發現或購買了116克拉的Tavernier Blue鑽石,也就是後來的希望鑽石,回國後在1668年以120,000里弗,相當於17.2萬盎司純金和貴族的信出售,連同其他14顆大鑽石和幾顆較小的鑽石,一起賣給法國國王路易十四。從這段我們就能了解,這顆鑽石根本就不是什麼印度神廟聖物,更遑論偷盜後遭到詛咒的事實。
他因為這些旅行經驗贏得巨大財富,並在法國享有盛譽。1669年2月16日成為貴族後,更購買位在日內瓦的歐博訥莊園。至於他的晚年記錄並不多,1687年,儘管有法令禁止新教徒離開法國,不過他還是離開巴黎前往瑞士。1689年,他穿越柏林和哥本哈根進入俄羅斯,或許這就是故事中把他寫成在俄國被野狗咬死的來源吧?
按照俄國法令,他和所有居住在莫斯科外國人一樣,必須在被稱為德國郊區的外國區居住。他的死亡在他的傳記中是這樣說的:「塔弗尼爾於1689年以84歲在莫斯科去世,他不僅是老牌旅行者的典範,更是那個時代最重要鑽石商人。傑出著作《六度航行》已有300年歷史,講述了當今仍然存在於公眾心中的許多重要寶石的故事。」從這裡我們就能得知,這位塔弗尼爾是以高齡安然逝世,絕非是遭逢意外。
這顆鑽石後來在路易十四過世後,來到了法國國王路易十五手上,忌憚著關於它的詛咒,直到1745年才小心翼翼地將它嵌在金毛勳章上。傳說中路易十五僅戴一次,卻在不久後感染天花不治身亡。
不過根據史料,這位昏庸的路易十五,據說是在1774年感染當時稱為「貴族病」的梅毒,這個名稱由來是在荒淫歐洲貴族之間廣泛流行得名。他病死之時遺體已經潰爛得不成人形。為了遮醜官方聲稱路易十五是因天花而死,就是天花與梅毒的症狀確實有幾分像。
接下來的主人是末代君王路易十六,我們都知道他與奢侈無度的王后瑪麗·安東妮,在法國革命時由於沒有逃出巴黎,雙雙死在斷頭台上,有人就說這是希望鑽石的詛咒,但謙信更相信是法國王室長年累積的民怨與夫妻自己做惡導致的。
法國大革命後這顆鑽石輾轉流落,期間還被打磨成今天的45克拉,那位主人因為不明原因自殺後,到了英王喬治四世的手裡,受困於財政危機的他決定秘密賣掉,補充國庫。
至於今天這鑽石怎麼會叫希望呢?那是因為接手英王喬治四世是一位名喚托馬斯·霍普的倫敦珠寶商,用自己姓氏命名這顆鑽石『霍普』(HOPE)。由於HOPE的語意就是希望,這顆鑽石終於得名「希望鑽石」。但是這名字卻沒有帶給托馬斯·霍普好運,得到鑽石沒多久就過世,連帶家族生意開始走下坡路,幾十年後子孫被迫將鑽石拍賣抵債。
下一位主人是一位英國公爵,他的孫子當時和一位美國著名女歌唱家May 結婚,於是希望鑽石來到她手上。這位女歌唱家情路很不順利,結過幾次婚卻都不幸福,72歲時在貧困和疾病中死去。
之後一位法國珠寶商把鑽石賣給美國《華盛頓郵報》老闆麥克林。因為這鑽石惡名在外,當時買賣居然有個協定,如果麥克林買了鑽石以後半年裡死亡,這個法國珠寶商要按原價把錢退給麥克林家族。
於是1921年2月2號,當天各家報紙頭版:【儘管厄運相隨,著名的希望鑽石再次轉手】。麥克林夫人是當時美國一個礦產繼承人,以擁有世界上兩顆最著名鑽石聞名,一顆就是45克拉藍色鑽石「希望之星」,另一顆是94.8克拉的白色「東方之星」鑽石。
可惜這個協定似乎也沒有多大作用,她的兒子隨即在車禍中喪生,丈夫精神崩潰死於精神病院,女兒也服安眠藥身亡。麥克林家族最後還是逃不過厄運,最後還是宣布破產,於1947年將希望鑽石賣給美國著名的珠寶商海瑞·溫斯頓。1958年11月10日溫斯頓把希望鑽石捐獻給美國斯密森尼學會博物館,一直公開展出至今,整整二十年後,溫斯頓方死於心臟病。故事中似乎每一個持有希望鑽石的人,都受到詛咒沒有好下場,但這些究竟是巧合還是詛咒,就留給大家自己去判斷了,這樣讀歷史才有趣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