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心得原寫於2020/08/17)
人,偶爾都會有種不能在現實世界中實現的欲望,這本書教你如何肉搜與滿足想跟蹤他人的變態欲望(X
免責聲明
此篇僅表個人內心的幻想,現實中並不會真的去實行,也請各位分清幻想與現實,切勿把幻想虛幻在現實中表現出來,警察叔叔 is watching you。
自己知道吐維是因為耽美BL,但這本不掛相關的tag是因為我覺得這本很不耽美,給臭直男恐同看都沒問題的(雖然他們看完後可能會越想越不對勁)
首先先推作者序的部分,作者講述了何謂本土創作,與他自己認為的本土創作。
我記得我那時候看這本的時候,噗浪剛好有一波中台耽論戰,所以看到一開始的作者序真的有被大大激勵,頓時找尋到自己根源的歸屬感。
何謂本土?
送給所有為這塊土地創作的創作者們。
這本大量使用了作者書寫時的那個時空背景畫面,或許現在看來時間是有一點久,當時的地貌路線或許也改變了(我不是台北人也沒有在台北生活過所以也不知道有沒有改變就是了),但由於是生活周遭很熟悉的一些場景,所以在看的過程中也不用運用太多想像力,好像自己也能開啟地圖跟著搜尋就能一起找到人的深入其境體驗。
在觀看這本之前,我是不太喜歡看第一人稱或第二人稱的文(因為我覺得這兩種視角很侷限、就是要你代入進去我很不喜歡這樣),買這本也是因為作者大名在那我就閉著眼睛買了,剛開始看的時候我是有點排斥…嗯…有點像是器官移植後的剛開始會有點排斥現象,但當習慣了後就會…
真香
主要還是歸功於作者裡面的背景是自己日常中真的可以遇到的,所以不由自主的融入。
文章中間有一段有寫到為什麼用第一、二人稱。
(下面這段我流解釋僅代表我自己的感想,不代表書本不代表作者不代表任何人)
為什麼要用第一人稱?「我」就是要侷限你們(讀者)的視野、「我」就是要侷限你們的想像、「我」就是要你們只能跟著「我」去做去想、「我」不會如同你們所想的那樣、「我」甚至和你們所想的根本完全不一樣。你們只能從書中的他人視角來看「我」到底是怎樣,但如果沒有其他人,你們就不會知道「我」是怎樣,而你們還是只能繼續成為「我」。
我頓時能理解為什麼有些人的性癖會是被捆綁與服從他人,觀看此書時自己好像某一部分也被開發了。
前半部分算是小菜,也成功把原本不習慣第一人稱的讀者(比如我)調教完成了。
後半段的Stalker直接帶大家深入現場身體力行去實踐(?)。
看的時候:
腦海裡的天使→不可以!!這樣是犯罪!!我要叫警察了!!警察先生就是這裡這個人!!
同時腦海裡的惡魔→再近一點、再多一點、再看一眼、我要進去了、真香♥
整個人混亂邪惡,內心充滿路西法喜ˊㄇˋ
[結論]
推這本實用工具書(?)
裡面的推理分析是真的很實用!但我海龜湯還是黑白玩OTZ孺子不可教也是我,我對不起老師。
然後還是要告誡各位,肉搜和跟蹤他人在現實生活真的是犯罪,千萬母湯這樣。
最後,這本真的很變態(100%稱讚意味),誠摯推薦給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