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收養日記(N-1):等待法院裁確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我們家所有的正式收養程序,總共走了二年半,不包含之前我們諮商自我準備、天人交戰的過程
在2019年11月底收到肉肉的准予收養的裁定書時
要等到最後階段的「裁定確定」
更是特別煎熬呀~
孩子就在身邊,最後這段時間卻還得擔心會不會有其他人會想把自己的孩子帶走
會不會司法事務官帶有性傾向歧視,而有不利裁決?
好怕有人抗告
好怕法院忘了寄我們的裁確書
法院究竟什麼時候要寄出這件文書
會不會到過年長假都還無法收到?
結果我們等到2020年1月21日,在過年前幾天終於收到「裁定確定書」
終於能幫孩子收養登記、遷戶口、改姓改名,成為一家人
每一次都是漫長的等待
完成後,我們登記結婚
又是一下漫長的等待
何時才能雙親都能有孩子的親權?而不再是法律上的單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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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後現代、折衷取向的諮商工作觀點,分享心理劇、社會計量、女性主義諮商等的整合運用。 是我創發的諮商心理治療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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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 如果我想要有小孩,我會希望「a有伴一起養」、「b自己養就好」 圍爸:我會希望有伴一起養,但是現在法律的處境是:「同志伴侶只能單身收養,同志已婚了需要先離婚才能收養」,只能在法律上「自己養就好」,已婚同志沒有收養自由。 問題二:我會偏好「a孩子自己生」、「b收養就很棒」 圍爸:我們家是「收養
收養的程序是什麼? 通常會分四個階段: 「申請」、「評估審查」、「共同生活」、「送件裁定」 如果要再細分下去會是: 申請→初評→機構契約→課程→評估→家訪→專家審查→媒親→漸進→共同生活→收出養契約→法院送件→法院審理→法院裁定→裁確→收養登記 整體來說 收養制度以及收出養機構 臺灣為了保護被收養人
當收養程序走到通過審查會後,後面的程序會是什麼?會順利嗎?孩子還會被帶走嗎?最怕法院什麼程序?
隔離與心理健康 從我的延後開學談起 老母說:你們多了十四天假,應該很開心吧? 我說:最好是,原本是暑假愛去哪去哪的十四天,變哪裡都不能去的十四天,我寧願開學,根本沒放假的感覺 這十四天過了,對我來說,老實說有一點「空白」 為什麼會這樣...
我跟喵約時會談時間,請了一個下午的假去兒福聯盟。在騎車去的路上,我們很好奇社工會問我們些什麼問題?說真的有一點緊張,因為不知道會被問什麼問題,會談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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