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忙劃重點:
*孩子不用再被迫單親,家長不用再上法院兩次
*同志家長不用再結婚和收養二選一
這次修法,不是讓同志可以收養
所有的國民,本來就可以依法收養
像我們肉肉,就是在2019年1月入家的,那時同婚專法草案都還沒出來
只是當年同婚專法第20條條文寫得不美麗
導致已婚同志無法共同收養,反而需要離婚才能收養
導致同志為了收養得一直不能結婚,維持單身才能收養
我去社區演講,阿公阿嬤們也很難理解和接受怎麼可以這樣,這才是違背人倫呀!
還有呀~
其實很多人這四年來和圍爸喵爸諮詢收養
很多人,在初次評估會談就不通過了...
其實收養評估程序不太容易
不認真準備的家長是很難過五關斬六將的
臺灣的無血緣收養真的是漫長及嚴格的程序
很努力在幫兒童把關
很努力在幫出養方把關,讓出養人能安心讓愛接力下去
請大家一定要幫各收出養機構的社工師、社工們多多鼓勵!打氣!
也幫認真把關的法院司法事務官、家事調查官、法官,行政協助的書記官,多多鼓勵、肯定與加油!
從初評、說明會、親職課程、個別評估、伴侶評估、家訪、有外部專家的審查會、媒親、共同生活、親職諮詢、上法院、再次調查、開庭、裁定、裁定確定、收養登記
通常花上2-3年
這漫長的程序,真的除了社工,只有辛苦走過這個過程的人才有辦法這樣一一細數
不要因為那些不了解的人亂說而喪氣
臺灣的收養制度嚴格且完整,「沒有隨便收養」這件事好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