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N號房」少女遭殘酷性虐待 – 台灣能夠置身事外嗎?

2021/06/03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南韓警方逮捕在網路上透過誘拐手段及惡意軟體盜取女性個人資料、照片並以此性勒索被害人的嫌犯,至少74名女性遭受慘無人性的性虐待,其中更有16名為未成年人,年紀最小者僅11歲。本會譴責嫌犯以極端、泯滅人性的手段對女性施以性暴力並藉此獲取個人利益,本會也強調,下載、持有這些受害影像也是犯罪行為,同時,每一位觀看者都助長了對女性性別暴力的現象,也因為這樣的供需關係,而使更多女性受害。
南韓「N號房」案中,加害人利用社群網站或交友軟體搭訕女學生,偽裝成同年紀的學生與對方聊天,再逐步性勒索被害人,與台灣性剝削加害人的犯罪手段如出一轍
當台灣社會仍震驚於南韓「N號房」案,我國每年都有數百名兒少為性剝削受害者,2018年衛福部接獲通報人數更破千人,本會Web547檢舉熱線2020年亦接獲647件兒少性虐待/性剝削影像檢舉。台灣難道真的可以置身事外嗎?

台灣網路誘拐犯罪樣態

根據台灣展翅協會協助性剝削被害兒少的服務經驗發現,透過網路誘拐兒少的案件已占當前性剝削案件的大宗,其中犯罪手法以情感欺騙為最多,加害人刻意製造雙方為情侶的假象,向兒少索取私密照,到手後便以這些照片勒索更多裸露照片甚或是逼迫性交,若不從便威脅將這些影像散布給被害人的家人或朋友。利用遊戲中的點數或寶物誘騙兒少拍攝私密照也占相當大比例。其他常見手法也包括:偽裝為女童,以好奇同齡女孩的身體發育為由,騙取女童的私密照、又或是佯裝明星徵選、內衣廣告徵選模特兒等方式,要求未成年女孩提供私密照,再以此持續性勒索被害人。而這些照片被加害人散布至色情網站上販售牟利也不在少數。

網路誘拐犯罪手段

加害人誘拐兒少的手段往往涉及「使兒少觀看色情影像」、「與兒少談論性暗示話題」…等,以降低他們對性相關行為的敏感度或引起其好奇心,誤認為與成人發生性行為是正常的事,使加害人更易達成性剝削目的。儘管如此,這些常見的誘拐手段,在我國仍未獲得執法人員的重視,常被視為其他犯罪行為的其中一個元素,而非一個獨立的罪行,或是只有在加害人透過網路誘拐與兒少見面了才受制裁。然而這些對性剝削、虐待的陳舊認知已無法因應現代兒少面臨的網路風險,更無法保護他們的人身安全。

終身難以復原的創傷

除了事件發生當下的傷害,私密影像一旦在網路上遭散布便如覆水難收,每一次的閱覽、分享對被害人來說都宛若再經歷一次傷害,也時刻擔心被指認出,使性剝削被害兒少終身背負難以復原的創傷,甚或有輕生的念頭。
本會呼籲政府應意識到網路性剝削的嚴重性、加強網路巡警、將網路誘拐手段入法,及早介入遏止犯罪,才能保護孩子免於性剝削,反觀目前一味要求兒少提高網路安全意識,忽略法律及政策的完整性,如同放任兒少置身於性剝削的危險中。
台灣展翅協會 檢舉 / 諮詢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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