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題】非二元性別者在追求的是什麽?

2021/07/10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前一陣子看到宇多田光公開表示她拒絕使用 Ms. 或 Mrs. 的稱謂,認同自己是“非二元性別者”,引起很多人討論。其實我在德國四處應徵實習時,也發現到大部分的職缺在列出招募對象的性別時會寫 m/f/div,也就是男、女和多元化性別的意思。有人認爲這是對多元性別認同的保護,也有人認爲上面寫的不過是生理性別而已,跟個人的性別認同無關。究竟這些呼籲的緣由是什麽、能起到什麽作用呢?
近年來,世界各地的 LGBTQ 族群一直在努力爭取有尊嚴的待遇和平等的權益,許多身爲 LGBTQ 的語言學家更試圖通過創建全新的非二元性別術語和重組現有的單詞和語法結構,來倡導更具包容性的語言。但要影響一個存在已久的語言體系絕對不是容易的事。對於這些人來說,不斷解釋為什麼他們需要更具包容性的語言不僅困難,還可能很危險:據美國聯邦調查局 (FBI)的説法,在過去幾年中,美國各地針對 LGBTQ 友善社區的仇恨犯罪頻率一直在攀升。[1]
除此之外,這些用詞的改變最先、也最長遠影響的就是所有有包含性別欄位的身份證明文件。2018 年,德國議會通過法案,引入第三性別,使德國人可以選擇“多元(diverse)”作爲出生證明和其他法律記錄中的性別選項,旨在消弭二元性別的歧視性。然而,法案中卻要求成年人必須出示醫生聲明或醫療證明,確認該成年人“性別改變的事實”,才能將他們現有的記錄更改為新選項。這種情況遭到 LGBTQ 族群的批評,他們認爲這項規定改變的目的就是尊重人的性別認同,而這樣依靠醫學證明來確定性別的方式,很明顯是走了回頭路。政府如果不能承認所有人的性別認同,就代表著對其自決、尊嚴和自由等基本權利的拒絕。[2]
類似的情況也在其他國家上演,他們要求 LGBTQ 族群要接受實際上不必要的醫療程序才能更改身份證件,其中包括絕育手術。更甚者如日本除了要求接受某些醫療程序才能獲得合法權利外,還特別限制已有家庭的 LGBTQ 族群的權利,原因就像“萌萌”説的“這樣要怎麼教小孩”一樣,日本政府認爲“孩子可能會因父母合法承認的性別改變而感到困惑”,因而促成這項條例的產生。[3]
其他反對性別身份多元化的民衆則認爲,(生理)性別是僵化的,沒有什麽好爭議的,更不可能允許第三性別的存在。德國極右翼政黨 AfD 的議員 Beatrix von Storch 就曾表示:“性別是一個人誕生時就確定下來的客觀事實,(這種客觀事實)就像年齡和體型一樣。”[2]
在大部分反對者眼中,唯一可以允許第三個選項出現在性別欄位的只有“未確定”。2013年,德國成爲歐洲第一個允許父母將新生兒登記為“非女性且非男性”的國家,前提是孩子出生時具有兩性特徵 (即間性人,或稱陰陽人)。在這個條件下,父母可以將性別欄位留空,等孩子成年後自行決定是否動手術“成爲”其中一個性別。[2]
這個欄位對於性別認同屬於二元性別的人來説,可能不過是個格子,但事實上這背後代表的遠比我們想像的複雜:當政府機構不願意簽發反映個人現實狀態的身份證明時,就是在對該身份的合法性進行價值判斷,同時,也是對個人的公民權進行判斷。
無法拿到反映實際狀態的身份證明往往會引發各種形式的虐待和歧視:LGBTQ 族群可能會被那些歧視他們的人發現,因而遭到騷擾、人身攻擊,或是在需要出示身份證件的場所被要求離開。這都還不是最嚴重的,有的人甚至被認爲他們根本不是身份證上的那個人,所以無法更新駕照、無法結婚、無法簽署合約、無法投票。[3]
值得慶幸的是,黑暗中總有一線光明。早在 2012 年阿根廷就作爲先驅通過法案,宣布所有人都有權承認其性別認同,尤其是在身份證明文件中確定他們的身份。法案第一項便是允許一個人在所有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和性別享有完全的自決權,成年人只需要填寫表格就能直接申請更改性別,無需獲得法官或醫生的批准。最讓人興奮的是,當時這項法案以零反對票的姿態展現了阿根廷對 LGBTQ 族群的擁抱。 [2, 3]
而開頭提到德國招聘廣告的現象則是 2019 年隨著德國民事登記中可以登記第三性別後,德國公司依據《一般平等待遇法》(Allgemeines Gleichbehandlungsgesetz - “AGG”),在每個招聘廣告中加入 m/f/div 的條性別選項以追求招募過程“性別中立”。除此之外,許多網路商店的會員註冊或有需要填寫基本資料的表格,都開始加入除了“先生”、“女士”之外的第三種稱謂。[4] 其中一個例子是德國漢諾威選擇要求所有官方通知,例如信件、傳單和行政表格都改用中性名詞,例如市政當局不會使用男性選民(wähler)和女性選民(wählerin)來指稱,而是使用中性名詞,例如投票人 (wählende)。[1] 就像英文中曾使用 policeman 來稱呼警官,但隨著女性警官越來越多,大家開始普遍使用 police officer 來稱呼一樣。
表面上看來這個議題只存在在稱謂上、文件上,但毫無疑問,背後牽涉到的權益盤根錯節。這些初步的法案所能帶來的,是幫助他們維護自己的身體自主權和自決權;這條路還很長,我想這些白紙黑字的現實慢慢也能夠在生活中提醒大家,有這麽一群人存在,有這麽一群人還在努力讓社會接納他們,爭取他們應有的公民權,等待這個世界有朝一日能讓所有人都過上有尊嚴的生活。
參考資料:
[1] Miriam Berger (2019). A guide to how gender-neutral language is developing around the world. The Washington Post.
[2] Melissa Eddy (2018). Not Male or Female? Germans Can Now Choose ‘Diverse’. The New York Times.
[3] Andrew Cray and Jack Harrison (2012). ID Accurately Reflecting One’s Gender Identity Is a Human Right. Center for American Progress.
[4] Barbara Mayer (2019). The third sex: m/f/d - Gender-neutral job advertisements as liability risk. Friedrich Graf von Westphalen & Partner mbB.
Ragu拉古
Ragu拉古
謹以文字紀念生命中難忘的氣味、音樂和當下的所思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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