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七大罪》-神學與惡魔學的考據-中

2021/07/04閱讀時間約 24 分鐘
怠惰之罪:
(怠惰魔王圖片)
緊接著要介紹的大罪是怠惰的貝爾芬格。在本作中,貝爾芬格被描繪成一個長著混色角以及獸尾的魔王。據說認真起來的實力最接近路西法。至於她的怠惰則一樣從第一集就展現出來。在路西法打飛撒旦,闖進萬魔殿之後,各魔王先後對她發表了評語,而貝爾芬格的評語如下: 「天使?無所謂啦…」(動畫第一話10:37-10:39) 從這句評語中可看出的資訊是貝爾芬格根本沒有想要盡自己的義務。身為惡魔的一員,她應當有對抗天使的職責。然而她卻以無所謂來評論面前的天使,這代表她認為自己的工作其實可有可無,甚至是不需去完成。而怠惰的定義如下: 「不願意工作或付出勞力」(劍橋字典) 從上述定義中可得知怠惰的意義是不願意工作或付出任何努力,將此與貝爾芬格的評語相檢視可看出她確實不願意履行她的工作,而她也不願為驅逐天使付出任何努力,由此得知此評語所透露的態度的確是一種怠惰。而她的怠惰進一步在第六話的怠惰回中得到體現。在路西法一行戰勝亞斯塔祿後,她們接著遭遇了貝爾芬格,對方竟將她們拖進了網遊的世界。在見到路西法後貝爾芬格所講的話則暴露了她怠惰的本質: 「沒穿衣服呀~我能理解,因為穿衣服很麻煩的嘛~」(動畫第六話3:40-3:48) 藉著這句話可看出的概念是貝爾芬格的怠惰在於害怕需要花時間力氣的現實。在現實中,人們將被迫去盡許多花時間又無趣的「道義」,定義如下: 「(道義即)正義的方法;人應該走的正道;為了避免被世人非議,哪怕心裡不情願也不得不做的事。」(《菊與刀-日本文化的雙重性格》p144) 藉上文可得知所謂的道義指的是一種為了符合世人的評價而不得不做的事,也就是說要達成那樣的標準才能滿足社會的期待。而這個社會的期待也就是所謂的普世價值。以此處貝爾芬格的例子來看,她被要求滿足的就是社會對人的期待,而要穿衣服就是其中之一。從筆者的角度來看,穿衣服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但換個角度來想,筆者其實從未質疑過為何要穿衣服這件事,而穿衣服事實上非常熱又不舒適。為何要穿衣服的原因實際上就是為了要符合社會對於一個人的期待,縱使她覺得這很麻煩也得做。總括的來說,只要在現實中,貝爾芬格就會不斷的被強迫去做許多她覺得無聊的事來滿足她這個身分被賦予的期待,由此也可以得知她為何會沉迷於網路遊戲中。因為網路遊戲的世界是虛幻的,在這之中沒有任何義務需要承擔,其中只有純粹的享樂。而貝爾芬格相當勤勉的玩網遊並沒有違反她怠惰的設定。所謂的怠惰更接近於逃避應承擔的責任,而努力的玩網遊在根本上就是逃避現實的具體作法,同時也是放縱慾望的行為。貝爾芬格在隨後的網遊世界中展現出了她作為怠惰魔王的能力。在之前的資訊中曾得知她是用網遊在吸收信眾的。而為何會得到如此堅實的信徒的方法首先是給予優質的遊戲道具,藉著提升遊戲體驗來提升人們繼續把自己關在伺服器裡的意願,同時她還疑似有藉著言語來散佈怠惰感的能力: 「不給假的公司不如辭職算了,一旦工作就輸了對吧?」(動畫第六話17:43-48) 這句話雖然貝爾芬格講得無比自然,但其實是十分違背世俗常理的一句話。在普遍認知中,工作是應盡的義務與活下去的要件,但貝爾芬格卻全然背反了常理,她讓工作反而成為了不合理的事。她所招收的信眾都是現實中生活久經社會化的人類,但他們竟被貝爾芬格的話說服。筆者認為光是一個遊戲的虛寶還不足以扭轉一個人類遭教導數十年的規範,由此可合理推測貝爾芬格的話語中應當是帶著魔力的。
在解決貝爾芬格後,真莉亞與路西法的短暫交談則提供了一個更全面了解貝爾芬格與其信眾的視角: 「剛開始嚇得我以為被扔到了異世界,後來我漸漸享受起那個不一樣的自己,可是和路西法戰鬥的時候我突然有種奇怪的感覺,感覺一切被安排的太過完美。」(動畫第六話21:10-21:21) 而從這番描述中可得知貝爾芬格所創建的這個遊戲世界應當具有某種現實上意義的指涉,索緒爾的符號理論將用以切入: 「索緒爾依此將符號更細分為兩個部分: 「符徵」(signifier)與「符旨」(signified) 。符徵指的是符號的表意系統,例如書寫的文字、言說的單字等;而符旨指的就是符徵在表意系統所指涉的概念或實體。兩者間並未存在絕對的意指關係,而是在某種早已存在的結構系統以及約定俗成的脈絡下建構出的相對關係。」(《批判思考-當代文學理論十二講》p72) 從上述理論中可判斷出這個遊戲就是所謂的符徵,而它的符旨是用以指稱一個逃避現實的概念,兩者間全無相關,但它們卻由這個遊戲的特性與現實中的表意結構得到了一個相對的關係。這個遊戲的特性是會給予人一個嶄新的自我以及順遂的體驗,與普遍人類被高壓的生活弄得喘不過氣的現實相較則產生巨大吸引力,而上網遊玩的人類可暫時阻斷不悅的感受,這就是一種逃避現實。以更精確的描述來說,這個遊戲使人們能暫時將現實的不悅阻絕在外,而人們去遊玩這個遊戲的意志是自主的,也就是說他們自主的追求這個阻斷痛苦現實的狀況。以現實的表意結構來看,這個遊戲正是一個逃避現實的象徵。而以此反推回貝爾芬格得以招攬如此多忠實信眾的原因可得知她正是提供了信眾一個完美的「理想鄉」,她給予了信眾們一個沒有憂傷與痛苦,可以成為嶄新自我的世界。然而在進入這個世界之後,參與者也在享受自己的新身分的同時接受了由貝爾芬格所設計的思考模式。因為整個遊戲都是由貝爾芬格與瑪門設計的,參與者愈是享受就愈對她們的思考模式感到認同。而如本作中信眾對其完全接受的狀態則象徵了他們讓遊戲設計者的思考模式完全主導了自己。他們完全接受了由貝爾芬格與瑪門定義的美好世界。而此處將帶出筆者認為的怠惰真正定義。筆者認為真正的怠惰是連思考都放棄。
知名哲學家笛卡爾曾說過「我思故我在」的名言。針對知識的建構,笛卡爾曾提出自己的一套說法,以下為其詮釋: 「他認為知識就該正確無誤,但我們的知識系統混雜了不少錯誤觀念。如果慢慢挑出錯誤的部份,然後刪除,卻非好辦法。因為知識系統裡,觀念之間的關係千絲萬縷,我們以為沒有問題的觀念,也許是建基於其它錯誤觀念。笛卡兒舉了個比喻,一籃子滿滿蘋果,如果擔心裡頭有些蘋果爛掉,為防止腐爛蔓延,我們應該往裡亂抓,抓到哪顆蘋果爛掉就丟掉,還是一氣呵成拿出所有蘋果,只把肯定新鮮的蘋果放回去?後者的做法似乎最保險。同理,笛卡兒認為,我們應該檢驗所有知識,只用正確無誤的原則作為基礎,重新建立知識系統,就像建築師需要堅實的地基,才能建造穩固的房子。」(沃草烙哲學) 從上文中可看出的訊息是笛卡爾所要求的是對於知識的檢驗,也就是懷疑。因為懷疑的概念指的就是對某事物的存在持著檢驗的態度,而此態度將使人對於既有知識的存在提出質疑。笛卡爾進一步對懷疑論的方法提出了細節: 「那麼,這塊知識樓房的基石該是什麼?笛卡兒認為它必須是「無法懷疑的原則」,因為只要可被懷疑,就可能出錯,無法建立穩固基礎。只有通過不斷懷疑,最後留下無法懷疑的東西,才可用它來建立知識。笛卡兒稱此為「懷疑論方法」(the Method of Doubt)。為了達成這項艱鉅任務,笛卡兒建立了兩個經典懷疑論證,一是惡魔論證,一是夢境論證。根據這兩個論證,我們的知識幾乎無一倖免可被懷疑:其一是我們依賴經驗知覺建立的知識都可被懷疑,因為我們經驗知覺到的東西都可能只是夢中的情境,或像電影《Martix》的母體般,整個外在世界都是虛構出來。因此,關於這個世界的經驗知識可被懷疑。其二是像「1+1=2」這類無關經驗的數學知識呢?笛卡兒認為它們同樣可被懷疑,因為有可能有個全能惡魔一直欺騙我們,每當我們進行數學演算,惡魔就會作祟,令我們產出錯誤的數學結論。按照上述推論,還有什麼東西是無法懷疑的?笛卡兒說:「有!」那就是「我正在懷疑」這件事。因為,無論我懷疑什麼也好,也無法懷疑「我正在懷疑」這 件事,因為當我懷疑自己是否正在懷疑,我也是在懷疑啊!因此,「我正在懷疑」本身是無法懷疑的。既然「我正在懷疑」是真,「我存在」亦為真,因為前者蘊涵後者:不可能我正在懷疑,我卻不存在。」(沃草烙哲學) 藉著上文可看出的訊息是我們一直以來建構的所有知識都是有辦法去懷疑的,而其中無法懷疑的原則是「我正在懷疑」這件事,笛卡爾也藉著這件事來證明了「我存在」。由此反推回本作。既然笛卡爾說過「我正在懷疑」是一個無法質疑的原則且能用以證明個體的存在,那麼對自身被賦予的身分完全沒有懷疑的這些信眾就連「我正在懷疑」的原則都無法成立,而他們在完全接受這個遊戲思考模式的狀況下,他們連自己的存在都無法證明。在對自身狀況完全接受的狀況下,這些人不會去做任何的懷疑,他們也就無法驗明自己所處的環境是夢境或現實,由此也無法確知自身存在是否為真。更精確的來說,完全放棄思考的他們根本不會有「我」的意識,而這也是由貝爾芬格詮釋的極致怠惰。真正的怠惰就是放棄思考,也就是說個體將不再有「我」的意識,因為意識到自己就代表個人的精神主體需要去實踐活著的條件,連以自己的意識活著都不願意已經沒有任何怠惰可以比肩了。
而本作中貝爾芬格的考據也是大致相近。其原典乃是出自舊約聖經的《民數記》: 「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與摩押女子行起淫亂。因為這女子叫百姓來,一同給他們的神獻祭,百姓就吃他們的祭物,跪拜他們的神。以色列人與巴力毗珥連合,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民數記》25:1-3) 貝爾芬格本來並非是掌管怠惰的惡魔,他是掌管性愛的神衹。貝爾芬格這個名字原本指的是昆珥山的主神,他被約旦西部的摩押人崇拜著: 「其實論其起源,貝耳非高爾(翻譯差距)本是約旦西部摩押人的性愛之神「昆珥的巴力Baal-Peor」(昆珥山的主神)」(《幻想惡魔圖鑑》p29) 在得知他的起源之後進而分析引用的經文可得知他的女祭司曾誘惑以色列人加入摩押人的信仰而背叛上帝,而這個再加上他做為異教神祇的身分使他在聖經中被定性為惡,推測也是後世他被歸入惡魔的原因之一。至於他被歸入惡魔的起源則是來自Peter Binsfeld的惡魔分類: 「身兼主教與魔女獵人身分的Peter Binsfeld相信貝爾芬格以怠惰誘惑他人,根據他的惡魔分類,貝爾芬格是在基督教傳統中以怠惰這一大罪為人所知的惡魔。」(英文維基百科-條目: Belphegor ) 而他與本作脈絡切合之處首先在於他誘惑人的方式: 「在惡魔學中,貝爾芬格是一個惡魔,同時也是地獄七王子之一,他會幫助人們找到新發現。而他誘惑人們的方式是向人們推薦會讓他們致富的巧妙發明。」(英文維基百科-條目: Belphegor ) 上述引文看上去問題並不大,但是所謂致富的巧妙發明以更精確的詞語描述也就是能使人少更多努力,而向人們推薦能不用付出勞力便可致富的發明所造成的結果是人們會開始追求更加輕鬆的生活方式,因為他們已經體會過更加便利的生活。而需要付出勞力的事情就會成為麻煩。根據上文中怠惰即不願付出勞力的定義來看可得知貝爾芬格向人們推薦便利道具的原因就是要散播怠惰的生活氛圍。而本作中的貝爾芬格同樣也是去向人們推銷一個完美且無缺點的遊戲世界,人們在其中可以悠遊自在的享受第二個全新的自己,也就是相對現實更加便利的生活方式。而人們在體驗過這種生活方式後便很難再去面對嚴酷的現實,要付出勞力的事就變得麻煩,怠惰的氛圍也因此得到散佈。與典故中的貝爾芬格相比對後可發現兩者實際上都是提供給人類一種更加便利的生活方式,以此來使人們對努力感到厭煩,進而變得怠惰。而本作中貝爾芬格的外型事實上也可以說是正確,以下文為證: 「他同時也以可怕惡魔的姿態出現。這個姿態的他有著皮革般的肌膚、巨大的角、長而尖的牙齒跟指甲與一個血盆巨口。」(神話學網) 肌膚與巨口的部分撇除在外,其他特徵都能說是符合。同時,貝爾芬格在普朗西的地獄辭典中是長著尾巴的,這部分則符合本作的貝爾芬格有著明顯尾巴的形象。至於本作將貝爾芬格描繪為美少女的外觀也不能說是錯誤,以下文為證: 「為了誘惑男性,貝爾芬格同時也以年輕美女的姿態現身。」(Occult world) 從上文中可看出的訊息是年輕美女的外表確為貝爾芬格的一個型態之一,那麼本作中她的外貌便屬合理。
貪婪之罪:
接著要講述的是貪婪之罪的瑪門。在本作中,瑪門被描繪成一個如同母親一般的成熟女性,而她的角是彎曲的。至於她的貪婪則一樣在第一話就體現出來: 「真稀奇,天使竟然會來這裡,是來買不正經的藥嗎?」(動畫第一話10:17-10:22) 而從上文中可看出的訊息是瑪門對事物的首要連結。在初次見到路西法的時候,每個人對她的第一句評語就透露出自身大罪的性質。以瑪門為例,她首次見到路西法時第一個想到的事是購買。以下為消費行為的定義:「在消費者行為學發展的早期,這個領域經常被稱為購買者行為(Buyer Behavior),強調在購買時的消費者和產品之間的互動。現在的觀念則認為消費者行為是一個持續的過程,不只包括消費者得到產品或服務、付出金錢或使用信用卡的當時行為,還應包括許多購買前和購買後的行為及反應。」(消費者行為概論) 從上文中可看出的訊息是消費行為中必然包含著金錢的交換,而再進一步可得知瑪門對於路西法是來買她的藥這一預設代表她意圖從路西法身上獲取金錢,這就是貪婪,以下為貪婪的定義: 「想要超過自己需求的食物或金錢等」(劍橋辭典) 。而她的貪婪在第四集的個人回中進一步得到凸顯。首先凸顯其貪婪特色的在於她在自己的店裡設置的陷阱。瑪門所設置的陷阱是將一枚硬幣放在術式上,只要有人將其撿起就會降下籠子困住他們。筆者認為這個陷阱正是利用了人類的貪欲,而此處的貪欲在定義上更接近範圍小的avarice,其定義如下: 「極為強烈,想要獲得或佔有金錢與財產的慾望。」(劍橋辭典) 從上文中可看出avarice是針對金錢的佔有欲。就跟上一大段的勤勉美德是特指眾多工作中的一種一般,這個詞在貪欲廣泛的定義對象中特指針對金錢的慾望。而筆者認為這個慾望又是根基於普世價值中的金錢概念,以下為其定義: 「用來買東西的硬幣或紙鈔。」(劍橋辭典) 從上文中可看出的訊息是金錢可以用來獲得必須品,也就是說金錢可以使人得到利益,而得到利益普及來說是一件好事。再來,得到事物的多寡是取決於金錢的數量,這造就了人們認為其愈多愈好的想法,亦即貪欲。只要金錢在世界上的價值還沒被推翻,那瑪門所設的這個陷阱就不會根源性的失去效力,因為無欲無求的人在世界上是相對少數。而瑪門在第四話中揭露了其需要獨立償還丈夫的債務和撫養五十萬個孩子的事實。縱使她真的需要錢,但她從信徒身上榨取的金錢已經過於龐大。根據第四話後段提供的資訊,瑪門會提供信徒迷幻藥來讓她們替自己撫養孩子,迷幻藥的效果是讓這些母親相信自己見到的是死去的孩子,因此可以保證她們會全力的工作。而契約成立的條件是這些母親要把自己所有的財產都轉讓給瑪門。瑪門終歸還是在滿足自己想要當母親的慾望與彌補自己的罪惡感,實際上她大可把債務跟孩子拋在腦後,畢竟魔王本來就不用受普世價值觀約束,而貝利亞爾顯然也不會在乎她的手下是否符合人類的道德。當客觀上跟道德上的強制力都不存在的時候便無法以「義務」去定義行為,一切便是出自於個人意志。雖然此處瑪門已經與上述貪婪字面上的定義有些許差異,但仍是符合貪婪的本質,也就是強欲。以下為慾望的定義: 「強烈想要某種事物的感覺。」(劍橋辭典) 也就是說得到這個想要的事物後個人會感到滿足,亦即獲得利益。故此,強欲實際上可說是一種極強的自利想法。因此,瑪門這種以不正當手段來自我滿足當母親慾望的行為一種仍然是貪婪。事實上,在第十話中,瑪門遭貝利亞爾擊敗後被安排的懲處也與她貪婪大罪的身分相呼應。雖然瑪門在當時已經知道貝利亞爾背叛地獄的真相,但她還來不及反抗就被架上了金製的木馬(用以使女性生殖器感到痛苦的刑具) 。貝利亞爾為了進一步使她感受痛苦與羞辱她便將沉重的金錢綁在她的腳上使其胯下的壓力增加。筆者認為此處是一種對貪婪慾望批評的具現化。就像上文中的分析所述,貪婪所指的是渴求超過自己所需的慾望或過度的想要自己渴望的事物。雖然有一說是有渴求才有動力,但更多時候是自身無法承受這個慾望帶來的後果。以一個極簡單的事為例。一塊蛋糕是好吃的,而吃完身體不會有任何的負擔,只有純粹的愉悅。然而若是吃完一塊之後又因為想要更多而把整盤吃掉,那身體就會產生負擔,諸如無法消化等。而從這個景象來看,綁在瑪門腳上的金錢就是她那過度渴求錢財的慾望,而過度的慾望所造成的結果就是她生理上的感到痛苦。
再來是本作中關於瑪門的考據,其可謂是精準。其原典乃是出自聖經中的《馬太福音》,以下為其經文: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財利的意思)。」(《馬太福音》6:24) 藉著上述經文可得出的訊息是瑪門原本是一個象徵性的概念,用以指稱錢財。而這段經文在此處也套用了符號學的概念: 「符徵與符旨間的關係是「武斷的」。例如,中文裡「象」這個字(符徵)指的是一種大型的哺乳類動物。但是,「象」這個符徵與現實中的「大型哺乳類動物」這個符旨,兩者間的關係卻不是必然,而是武斷的。」(《批判思考-當代文學理論十二講》p72) 瑪門就是這樣的概念。它所代指的是財利的意思,但這個詞卻和現實中的財利沒有必然的關係,其意義是人類強行賦予的。從一方面來看,人類強行將財利的意義加在瑪門這個詞彙上。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代表以人類的脈絡來看,瑪門這個詞有辦法承載「財利」這個廣大概念,也就是說這個詞是這個概念的化約。而上引經文中曾提及瑪門做為一種「信仰」的概念。其內涵在於希望人類不要以錢財為信仰,再與上一段中金錢與慾望的關係做連結可得知本段經文應有希望人們不要服從於對金錢的貪慾這一衍生義,由此再反推回瑪門這個詞的象徵義可知它同時也有貪欲的意思,因此筆者認為稱此詞為貪慾的象徵實際上是合理的。這部分便是與本作首先切合的脈絡。正如此詞所蘊含的意義一般,本作的瑪門也是「貪婪」這一大罪的具現化。而瑪門另一處與本作切合之脈絡在於其名字在惡魔學中產生的意義: 「瑪門主宰基督教「七宗罪」當中的「強欲」,象徵「以不正當手段獲得的財富」。」(《幻想惡魔圖鑑》p19) 從上文中可得知的訊息是瑪門這個詞同樣也有不正當管道得來的財富,而與本作切合之處在於本作的瑪門取得錢財的手段。她賺錢的方式是靠著炒作房地產與用迷幻藥騙走信徒的所有財產。以人類社會的律法來說,正當獲得錢財的手段應當從工作或交易入手,炒作房價姑且不提,但詐騙則已經違反了法律。法律是人類為了社會的秩序而訂定的,也就是說人們公認其為正當。那麼,以違反了「正當」法律的詐騙得到的錢財自然就是不正當的。而瑪門與本作另一切合之處在於其事蹟: 「墮入地獄的天使們在那裏建造了一座壯觀的「萬魔殿」,而瑪門則提供了他在地獄挖到的金礦用來裝飾。除了財產之外他一切都不感興趣…」(《惡魔事典》p176) 而這一段故事則是來自於彌爾頓的《失樂園》。在這篇敘事詩中,瑪門的身分是一個墮落的天使。他因為沉醉於天堂路上的黃金而遭到放逐。與他一同墜落的天使們在地獄共同打造了一座萬魔殿,此與本作切合之處在於本作中同樣有一座萬魔殿供大罪魔王們居住。而本作的瑪門也確實對財富之外的東西都不感興趣。更精確的來說,她無法脫離「財富」的思考模式。以第十集中她與貝利亞爾的對話可證,即使瑪門自己已經被架在刑具上,她的思考模式仍然未變: 「完全上了妳的當。但是,虧的錢可以在下一個投資對象身上賺回來。」(動畫第十話12:29-39) 從這句話中可以看出的是瑪門是以投資交易的視角在看待事物的。從這個角度來看,她現在身陷囹圄且肉體遭到虐待並不是普遍說法中的苦痛,她只是虧了一筆錢財。而既然所遭受的苦痛可以量化成損失的錢財,那麼好的遭遇自然也可以量化成錢財。而瑪門相信路西法可以打敗貝利亞爾並創造更好的地獄,因此她才說現在虧的錢之後就能賺回來。看上去瑪門似乎並沒有對財富以外的東西都不感興趣,但筆者認為視角決定了事物的定義,因為一個形而上的真理並不存在。既然一切事物皆是由人類的詞彙系統賦予其定義,那人也有權利以自己的詞彙去定義所看到的事物。而視角的定義如下: 「一個看待事物的特定角度。」(劍橋辭典) 既然瑪門是用錢財的角度在看待普及定義中的一切,那麼她周遭的一切就都是她的「財富」。只要她還沒有以這個視角以外的方式去看待事物,那筆者認為將她定義為「對財富以外的東西都不感興趣」是非常合適的。
參考資料:
3. 《菊與刀-日本文化的雙重性格》p144
6. 《批判思考-當代文學理論十二講》p72
9. 《民數記》25:1-3
10. 《幻想惡魔圖鑑》p29
21. 《馬太福音》6:24
22. 《批判思考-當代文學理論十二講》p72
23. 《幻想惡魔圖鑑》p19
24. 《惡魔事典》p176
27.https://www.newton.com.tw/wiki/%E4%B8%83%E5%AE%97%E7%BD%AA/5646088

作者:李佾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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