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沒有受傷就不算醫療暴力?

2021/07/08閱讀時間約 10 分鐘
小揚是我學生時代的姐妹淘,畢業後,她選擇走急診,也深受她們科內主任賞識,承接了許多工作,忙得腳不踏地的,好幾次姊妹們的聚餐她都因為太忙沒能出席,偶爾私底下約她,也總說工作繁忙,怎樣也約不出來。​
所以當她主動約我吃飯時,著實把我嚇了一大跳,還以為她怎麼了,要交代什麼事,沒想到居然是因為這種原因⋯⋯。​

人在江湖走,哪有不挨刀

那天到了約好的餐廳,看見位子上的小揚,我忍不住打趣她:「喲~大忙人,總算有空出來見面吃飯了啊?還以為妳要成仙都不用吃飯了咧!怎麼?仙女今天有空下凡來陪我吃飯啦!」​
「可惡,居然笑我?我也不過幾次沒跟妳們吃飯而已,就讓妳講成這樣!」小揚笑著罵我,但笑容中卻隱隱帶著些一絲陰霾。​
「什麼沒幾次啊?明明就兩年都約不出來了好不好?是說妳沒事吧?妳這大忙人居然有空跟我吃飯,除了讓我受寵若驚外,還會讓我擔心啊!妳確定沒什麼事齁?」好朋友就是這樣,就算過了這麼久沒見,還是什麼都可以直接說。˙​
「沒事啦!我現在留職停薪啊,所以才有空。」小揚淡淡地說著。​
​「啥?留職停薪?妳工作狂欸!怎麼可能?」​
​「嗯,遇到一些事,本來想直接離職的,但主任叫我先休息一陣子再決定。」​
「靠,什麼事啦?直接說!妳這樣讓我很擔心欸!」讓工作狂小揚居然想離職,這件事一定非同小可。​
「唉,妳也知道像我們這種在急診第一線處理病人的,總是特別容易遇上醫療暴力事件啊!以前不是還有學長說:『沒遇過醫療暴力的急診醫師,不算真正的急診醫師!』嗎?所以身為一個真正的急診醫師,我前陣子就遇上啦!畢竟人在江湖走,哪有不挨刀的?」小揚說到最後輕輕地笑了,但話裡的苦澀和自嘲,卻讓我心疼到不行。​

靠北,這算謀殺了吧?

小揚邊吃邊說事發的經過:「那天119送了一個被車撞的行人到我們醫院來,先叫他老李好了,老李來的時候後腦腫一包,人又都答非所問,所以他一來,我就幫他安排了腦部電腦斷層,甚至其他胸部X光、腹部超音波也都幫他做了。​
​做完電腦斷層,發現有顱內出血,我馬上幫他照會神經外科醫師。​
​神外醫師來的時候,老李的姊姊也來了,所以神外醫師就跟他姊姊解釋病情,解釋到一半,老李的弟弟也出現了,就讓他在旁邊一起聽。​
後來神外醫師覺得不能排除老李有顱內動脈瘤出血的可能,就建議讓老李再去做有打顯影劑的電腦斷層,把顱內的血管看清楚一點,確定沒有動脈瘤之後再去加護病房住院比較好。​
老李第二次去做電腦斷層的時候,他弟弟不知道跑去哪兒了,一回來看見床位空的就急沖沖地問著:『我哥呢?我哥呢?你們把我哥推去哪兒了?』​
我跟他說老李是去做電腦斷層了,請他稍等,老李馬上就回來,他才稍微安定下來。​
果然沒多久,老李就回來了,電腦斷層顯示沒有顱內動脈瘤,所以我就馬上幫他訂加護病房,也聯絡好等加護病房把病床整理好,就馬上讓他上去。」​
聽到這邊一切都很合理,也沒什麼問題,怎麼會變成醫療暴力事件呢?於是我問:「到這邊聽起來都沒問題啊!是後來發生什麼事了嗎?」​
小揚嘆了口氣說:「是啊!後來119又送來一個酒駕自摔的病人老潘,老潘來的時候茫得聽不懂人話,只會一個勁兒的吵鬧,甚至額頭都受傷流血,連路都走不穩了,還想要站起來唱歌跳舞。​
所以我一樣先幫老潘做了腦部電腦斷層,確定他沒有顱內出血後,要聯絡他家人來急診,可是沒有家屬願意來,不過我也不能讓他這樣回家,只好讓他先在急診留觀。但因為他撞到頭,所以雖然他很吵鬧躁動,我也不能幫他打鎮靜劑,只能先把他約束起來,避免他再跌倒受傷,準備等他酒醒再讓他回家。​
問題是綁得了他的手腳,卻沒辦法制止他一直吵鬧啊!後來不知道是不是老潘真的太吵了,吵到老李的弟弟受不了,原本陪在老李身旁的他,突然一把抓起換藥車上的手套,把正在幫老潘換藥的學弟推開,用手套往老潘的嘴吧塞,嚇得我們護理人員和學弟趕緊衝上去把老潘嘴裡的手套拿開,就怕他被噎到窒息。」​
聽到這裡,我忍不住罵說:「靠北,這也太誇張了吧!這謀殺了吧?」​

反正我才剛被關20年出來,我不介意再被關10年

小揚沒有回答我的問句,只是彷彿事不關己地說:「老李的弟弟在塞完老潘的嘴之後,怒氣洶洶地跑來問我:『不是說我哥要住加護病房嗎?為什麼他現在人還在這邊?』​
我先是好聲好氣的回答:『我們已經有幫他預訂加護病房的床了喔,加護病房也正在幫他整理床,等他們準備好,就會讓他上去住院囉!』​
​或許是我的回答讓他不滿意吧?老李的弟弟非常不高興地說:『你不用跟我說那麼多啦?我哥從進來到現在,你們說他很嚴重要住加護病房,結果咧?什麼也沒做啊,只會讓我們在這裡乾等,你們這什麼醫院啊?有沒有醫德啊?』​
聽到他這般大聲謾罵,我停下手邊正在幫老李開的醫囑,站起來向他澄清:『先生,從你哥哥一進急診,我們就一直在幫他處理了,你看他身上那些點滴就是我們幫他打的藥,而且剛剛神經外科醫師解釋病情的時候,你也在啊,他去做第二次電腦斷層的時候,你不是出去了,回來找不到他的時候,我不是還跟你說他去做檢查了嗎?這樣怎麼會叫什麼也沒做呢?』​
大概是被我駁斥之後覺得心有不甘,老李的弟弟突然拍了我前方的桌子大吼哭叫:『反正你們就是沒醫德,什麼爛醫院?把病人擺急診這麼久,根本草菅人命!』​
​然後又指著我的鼻子說:『我跟妳說,妳的名字我記下來了!我哥如果怎樣,反正我才剛被關20年出來,我不介意來找妳麻煩,再去關 ​10年!妳給我注意一點!』
面對這種不理性的家屬,我還能怎麽做呢?我也只能不理他,隨他繼續在我眼前咆哮拍桌,默默坐下來,把老李要用的藥開完。」​

沒有醫護人員被打就不算醫療暴力?

聽到這裡,我忍不住問:「你們醫院就沒人出來幫妳嗎?」​
小揚喝了口水說:「有啊!我們護理人員有按警民連線,也請警衛大哥進來幫忙,不過效果不太好。​
後來警察很快就趕來了,他們是在我們值班護理主管曉靜的陪同下走進來的。​
一進來警察就問我:『妳有被打嗎?』​
聽起來應該是有人跟他概述事發經過了,於是我說:『沒有。』​
聽到我的回答,他有些困擾的說:『妳沒有被打不能算醫療暴力喔!我們沒辦法把那個家屬帶走欸!』​
我說:『可是那個家屬拿手套去塞其他病人的嘴了啊!這樣不算嗎?』​
他說:『不算啊!他是塞其他病人的嘴,又不是對醫護動手,如果真的要處理,就是要那個被塞嘴吧的病人對他提出傷害告訴,我們才有辦法處理。』​
​我聽完之後都傻眼了,被塞嘴的老潘那時候酒醉中啊!而且大概是剛被老李的弟弟嚇到了,他口中的胡言亂語早就變成了一句句討饒的:『大仔,我毋敢啊啦!我知影我毋著了啦!我會卡細聲欸啦!』你說,這種情況下老潘怎麼有辦法對老李的弟弟提出傷害告訴啦?​
所以我又說:『可是他剛剛威脅我說如果他哥哥怎麼了,他才剛被關20年出來,他不介意回來找我麻煩,然後再被關10年,這樣也不算嗎?』​
這時候另一名同來的警察無奈地說:『那妳覺得他這樣有威脅恐嚇到妳嗎?妳有錄音嗎?如果沒有錄音的話要提告可能會有困難喔!』​
聽到這裡我已經無言了,誰會在這種突發情況下記得把手機拿出來錄音啦?況且,要是被老李的弟弟看到我把手機拿出來錄音,會不會更生氣?然後從言語上的暴力威嚇,變成行為暴力?​
儘管我放棄了,但曉靜還試圖努力著,她跟警察說:『可是現在不是改成只要擾亂現場醫療秩序就算違反醫療暴力法,警察就可以把人請去警局了嗎?』​
沒想到他們還是說:『沒有喔,醫療暴力一定要是你們醫療人員被打才算,你們沒有人被打就不算喔。』​
但曉靜還是不放棄地問:『可是這個家屬情緒明顯失控,而且也傷害我們其他病人了,難道你們不能處理嗎?』​
警察又說:『喔,這樣啊?這樣你們要打119,請消防隊來判斷是否符合強制送醫喔!這個是他們負責的!』​
​聽到這句話當下,我突然感到一股荒謬,荒謬到我在這種有人身安全疑慮的情況下居然還想笑⋯⋯。​
幸好最後警察還是幫我們把老李的弟弟帶到急診室外面去了,不然我真不知道我那天要怎麼繼續值班。​
但從那之後我突然覺得好累好厭倦,為什麼我明明沒有做錯還要被這樣對待?而且我明明被威脅了,警察卻還說因為我沒有被打,所以他們無法介入處理,難道真的要我被打了才算數嗎?這到底是什麼狀況?​
而且我越來越懷疑我念了這麼多年書、受了這麼多年的訓練到底值不值得?如果當初不要念醫學系、不要當醫生,當一個簡簡單單的上班族或工程師,說不定還不會遇到這種人身安全有疑慮的情況!」​
​「那,妳以後都不打算當醫師了嗎?」我小心翼翼地問著。​
​「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很喜歡急診,也很喜歡跟現在的同事相處,可是如果以後都要一而再、再而三地面對這種情況,我真的不知道是不是要乾脆趁現在還年輕重新轉換跑道算了,至少憲法保障我的「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我還能享受得到。」小揚說這句話的時候,午後的陽光灑在她苦惱的臉上,我看到她眼裡對於「免於恐懼」這四個字的渴望,和她對於這份工作的熱愛,可是我真的不知道這樣的願望到底能不能實現⋯⋯。​

急診醫療暴力

醫療暴力是許多醫護離開職場的主因,除了遭受到暴力的人身安全外,現行的法律到底能不能保護到這些受威脅的醫護,也是大家在乎的原因
和小揚談完後,雖然徵得她的同意,但我一直很猶豫要不要把這篇寫出來,因為我們知道警察們的業務也很繁重,對於處置醫療暴力的態度,由我們的立場看起來覺得這麼消極可能也不是他們的問題。​
因為在2019年的一篇報導裡指出,2018年總共通報了371件醫療暴力事件,可是進入地檢署偵查的案件中,真正起訴比例不到五成,如果我是警察,寫了這麼一大堆文書作業,但是最終被起訴的人這麼少,我應該也會覺得很無力吧?​
那為什麼有這麼多被通報的案件最後卻不被起訴呢?是醫療現場的人員通報得太浮濫嗎?還是有其他原因呢?​
如果是前者的話,我想基本上只有少報沒有多報的,畢竟若非真的情事太嚴重,我們多半會以病患或家屬心情不佳來自我安慰和解釋,然後吞下來。​
​還是就像文章裡寫得一樣,是醫療人員對醫療暴力的定義跟警方還有檢方甚至法官不一樣嗎?如果是這樣的話,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弭平這之間的差異呢?讓醫療人員知道何時求援、讓警方不會做白工,到最後連做都不想做呢?​
​雖然不奢求在急診門口都能有警察駐守保護我們的安全,但還是希望在醫院工作的我們,還有因為傷病來求助的病人在需要時都能受到保護,而不是為了要救人或求醫反而遭受傷害啊!​
註:文中提到的人物均已去識別化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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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傷重症說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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