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沒有人願意相信存在的偷情證據。
畢竟誰都無法想到,一個女人會在自己丈夫生病住院時,帶著情夫假藉探病之便胡來;誰會相信一個女人會在自己丈夫葬禮結束不到一個月,帶個情夫回家享受魚水之歡,在兩個還在讀國小的兒子面前;又有誰能想像那女人的大兒子質問她時,被毒打到走不了路,隔天上學還被導師叫到辦公室訓話,要求兒子接受母親的行為才叫做孝順;又有誰能料到.....
沒有,那個女人依舊眾人口中的偉大母親,那個兒子仍然是所有人眼中該死的雜種,從據理力爭、力抗群眾,到後來閉口不言,只求一絲和諧。
演戲的是瘋子、看戲的是傻子,沒有人想去了解事情的真相,畢竟關他們什麼事?有劇好看何樂不為,但當自己也被瘋子牽連,卻來要求那個被你們視為罪惡的人,出來主持正義。縱容的是你們、盲目地也是你們、卸責的同樣是你們。
20多年過去,也沒什麼好藏了,信與不信已於我無謂,下齣戲的走向,更與我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