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確定了要往司法的方向進行,不過要探討司法的哪一部分我還真的不知道。於是我決定先來研究臺灣現行的司法制度與其空間的關係,從中找尋我能切入的點與操作的空間。
對於司法空間的探討,我先以法律的產地-立法院、地方議會開始,首先國中公民課再來一次:中央立法程序。
從現行的程序來看,一條法律的誕生最初是由政府機關與立委提案(公民投票法暫不討論),接著遇到第一個魔王是程序委員會,由各黨團依比例組成的程序委員會擁有編列議程與退回提案的權力,因此也掌握了各提案的幼苗。
此時法案進到一讀,剛從各黨團手中放行的法案當然不會受到阻擋,只需要主席在台上宣讀並詢問是否有異議,若有則再進入審查、表決;若無則進入審查委員會階段。
審查委員會由八個常設委員會組成,內容包含: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財政、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一週召開三次,工作內容包括:專案報告、討論、公聽會和審查。
所以若一個通敵的退休將領以不分區立委的方式進入國防委員會丢夕啊。
一周三次的審查委員會通常也無法得出修法的共識,這時候就衍生出了台灣特有種:法案協商(朝野協商),這個協商可以在任何一個時間地點,經所有黨團簽名後即可成為決議,因此該不透明性也常遭到詬病,也被稱為密室協商。但其優點在於快速的取得各黨團共識、使較小的黨團有參與協商的機會。
一個法案在經歷了這麼多挑戰後才進入二讀的程序,由於該擋的該過的都篩選過了,二讀的功能就在於讓各立委可以檢討非自己委員會的法案,若有爭議者便再退回審查委員會再重來一次;無爭議者便進入三讀基本上就接近通過了。
接著來看看這些生產線所在的工廠
好不鬧了,我找了好久找不到虞曰鎮的議場設計圖,求有圖面的十方大德施捨。
由台北第二高女校舍改造而成的立法院園區,詳情請見
原台北第二高女校舍變遷。紫色那塊除了議場(戰後興建,找不到建築圖殘念...)以外皆為原校舍修建後使用。整體園區的空間排列方式是以
議場為圓心、第二層為行政區與會議室(紅樓)、最外層為委員研究室,的確也符合第一段所述的生產線的空間需求。不過還是可以看得出規劃者很努力地塑造中軸線,最明顯的就是行政大樓的穿堂進入中庭後往議場的視角。
但我認為現行的狀態很像把燉飯分裝在雞腿便當盒裡,也的確是一個立法的空間被塞在校舍裡。這是我目前分析立法院到這裡最大的感想,如果我要做這題的話:
- 現行議場內已有2F看台供記者、民眾觀看會議,但建築與敷地本身卻是排斥外來者接近的,應該要將議場往外移、且民眾觀看區要接近開放的市民廣場
- 立委研究室與各委員會辦公室、會議室(群賢樓)應該緊密相連,然而現況卻是處在對角線,中間還隔著一顆議場。
- 入口量體的性質應該明確(該是甚麼性質我也還在想),目前的感覺是一個行政大樓硬加一個門面與穿堂來面對大眾,跟金大一樣耶!
- 空間序列及體驗應反映民主制度的多元性與國會的神聖性,較私密的研討空間與開放的民眾參與空間須明晰分辨,但要一定程度的連結。
由於找不到國會的議場設計圖,於是主委再加碼宜蘭縣議會再做一個案例分析,順便試試以地方議會命題的可能性。
由象集團設計的宜蘭縣議會,我認為是台灣具參考性的議場作品之一,剖面顯示其極具戲劇性的空間序列,用一向上內縮的15米天井來連接1F的簡報室與2F議場。關於階梯式的議事空間起源仍需研究,這個案例的委員席坡度我認為偏低,同時也思考有沒有其他種議場的形式可以操作?
底層大廳與簡報室的空間量將近1:1,適合大量記者ㄉㄨ麥,天井作為入口到簡報室的中介空間,該不會是從四合院轉化來的空間體驗?且天井並未與垂直服務核直觀的相連,保證其純粹性。
兩側弧形的牆面形成委員席望向主席台特殊的視覺效果,不過我有點好奇黏在旁邊的縣府聯絡人室放這裡的目的,空間量不小、而且門這樣開很怪。
3F主要是議場後上方的旁聽席與研討室,這案就比立法院合理多了。
這樣看來我對於改造立法院的意願較大,基地乾脆選在蔣廟園區好了,在獨裁者的紀念碑上蓋民主的殿堂也太爽(關於基地與空間是什麼,下下篇專門做一期給大家講解)。下篇我還是要設想司法的執行場-法院命題的可能性,只看了一種就下手ㄟ驚驚,也藉此熟悉整條產業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