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寶瓶文化出版因條子鴿杜撰經歷風波,下架《你所說的都將成為呈堂證供》一書,激起網友留言討論。寶瓶文化的聲明中提到:「因寶瓶為一個民間公司,沒有公權力去調閱文件、侵犯個人隱私,在雙方(都有著公權力背景的雙方) 任一造拿出直接證據之前,我們不能、也沒有權力隨著網路風向、媒體具名或不具名的片面爆料,去判定任何一個人的罪行。」「條子鴿所撰寫的職場所見所聞的創作故事,書中內容,我們盡可能在編輯時確認,但人的生命細節情感、職涯經歷,編輯無法徵信核實,出版公司與作者間的關係是建立在善意與信任的基礎上。」
回頭來看此次事件,我想到的問題是
「在法律保護之下的隱私的界線在哪呢?」(出版是公眾產業,如何確保其隱私?)
「編輯應該負責任到什麼地步呢?」
「做為各職務的窗口,改採在什麼立場上?」
「即便可依法律來歸咎責任,但後續引發的輿論、牽涉到推薦人、出版社……等的效應所造成的傷害,又該由誰來彌補?」
此事件讓我想到前陣子讀的見城徹《編輯這種病,記那些折磨過我的大牌作家們》以下節錄書籍介紹
這些話,他們只對見城徹說—————
尾崎豐:「只要你活著的一天,我的問題就是你的問題。你逃不掉的,你得跟我一起受苦!」
林真理子:「我看見你就驚慌失措,所以關於『不能愛上你』這點我辦不到啊!」
中上健次:「我想跟你借三十萬。若得到芥川賞,再用獎金還你。」
坂本龍一:「你跑到哪裡去了?我好想聽到你的聲音哪。」
「我的工作就是我那進退兩難的人生……無論對方多麼任性、討人厭、把我耍得團團轉,只要他的作品可以感動我,叫我做什麼都無所謂,就算要我去殺人放火,我也想和這個人共事……」——見城徹
「即使跟作者的關係僵化到無法收拾的地步,也比畏首畏尾敷衍帶過都要來得好上百倍。正因為會被濺得滿身血污,才要勇往直前!」——見城徹
一個作品從撰寫、編輯成書、出版發行、行銷通路最後到達讀者手上,所有的環節背後都有看不見的故事、責任、理想。各方的關注的考量不同,成功與否有太多的變因,很難做絕對的果斷,也很難釐清什麼才是對的。
見城徹在書中提到,以商業面向來看,銷售成績是最為重要的事,「數字是鐵證」因此導致出版社花了很大心力著墨在如何行銷的現象。但看完書會發現,作者講述的都是他和作者們從認識到到成為信任彼此的夥伴的過程。
憑藉著對好作品的熱情與堅持,接納作者的任性與極端,將自己投身在混沌之中,用人性而非商業的觀點去理解創作所必須經歷的痛苦、黑暗、扭曲。
他曾在不確定是否會成功的狀況下,借大筆錢給作者;曾因未接到作者自殺生前打的數十通電話而惆悵好一段時日。一開始我對於他說「要給予困頓作家生活與精神上的扶持。」這點非常感動與欽佩。但放到現實上,對我來說,可能會成為一場不堪其擾的噩夢,非常難想像這需要多強壯的心靈才有辦法負荷。
每個作者都是獨一無二的,編輯會根據初步對作者了解的狀況用不同的溝通、行事方式,但誰能真的了解對方的狀況與遇到的問題呢?又該如何避免走到傷害的地步呢?編輯工作有於公私的準則與界線嗎?要投入到什麼地步才能算是負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