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半個月後,房間基本上沒有變化,唯有掛畫被我換成了一幅十元店買的水果畫,上面畫了一條香蕉。原本的畫收在五斗櫃最下格,被一堆衣服壓住那段時間完全沒用過。
那天是星期三,我如事者一大早便上學去了,途中卻想起忘了帶講義。我折返回宿舍,正好看到不良女居然由我的房間出來。我躲在後梯轉角觀察,看到她如入無人之境的鎖上我的房門,手上拿著一排螢光綠色的條狀物從另一邊樓梯離開。
那個條狀物不是屬於我的東西,難道是不良女本來就帶著的嗎?
不可能。
我立即跑回房中,用筆敲遍每一塊磚,最終發現浴室的鏡後有空洞的回音。用鏍絲起子把鏡拆下來後,內裡是一個深邃的洞窟,藏了十排香煙,還有一個吸濕小飛象。毋須多作驗證也知道那一定是私煙。這是何等的諷刺,在我用洞來偷窺別人的同時,不良女每天早上都自由出入我的房間,把這兒當成倉庫。
這件事不能放任下去,要是被海關發現了,我一定會被當成共犯的。也不能用洞把煙送走,雖然過程能做到不為人知,但不良女一定會認定是我下的手腳,可以拿到那麼多私煙,她一定有同黨,甚至有社團背景,黑社會人仕不用講證據,只要確立到因果關係便會對付我。
向警方告發她亦可能會惹來社團報復。換句話說,我需要一個萬全的對策,可以同時處理不良女和私煙,還不會讓人聯想到是我幹的。
這還不簡單?因為我有洞這個武器。
不良女叫李楚橋,和我同一年級,出席率幾乎為零。所屬社團『有福同享』,黃賭毒全部有份,不良女負責管理附近的私煙市場,類似送外賣的工作。在鄰近的工廠大廈為大倉庫,她每星期都會到那兒取貨。那兒還兼任製毒工場,主要生產氯胺酮。有了以上的情報,我的計劃亦續漸成形。
首先,我利用洞把鏡子後近前排的煙頭給沾濕了,收到客人投訴的不良女以為是浴室的水氣使煙頭受潮,她不疑有他,把煙都搬回自己房間。
同一天,我向在宿舍裡幾個有抽煙習慣的傢伙下手,我在工場偷了一批氯胺酮,再把他們的煙草全部換掉。他們在附近社區大鬧一頓,有個傢伙還把車開上行人路,最後被警方撃斃了。不久警方馬上注意到他們都是宿舍的租客,便帶同緝毒組到宿舍來地毯式搜索。每個房間都被撤底搜查,我事先把鏡子後的空間用漂白水洗過,避過了緝毒犬的偵測。
警方帶走了不良女,可是販賣私煙的刑罰太便宜她,並不能渲洩我心頭之恨,所以我事先把私煙全換成氯胺酮了。之後,傳出了女子監獄有囚犯『被自殺』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