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
年初應承了一位文友,今年內完成一篇莫札特,一篇貝多芬。可寫完莫札特之後,就一直拖到今天。雖然她說過她可以等。可時間一天一天的過,轉眼就十月下旬了。我說過我不能再有頭沒尾的。所以,就趕在年尾前交功課啦~
那為什麼莫札特和貝多芬呢?偉大音樂家有如繁星點點。理由很簡單。他們對我來說太重要了。可以這樣說。如果我曾經參加穿越古典音樂世界的旅行團。如果我曾經游走於88個琴鍵之間而流連忘返。如果我曾經享受音樂的旅程。都得感謝他們兩位。可兩位之中,我喜歡誰多一點呢?唔...其實光看兩篇標題,就很清楚的了。不過,我還是希望在書寫的過程中,重新思考這個問題。音樂,從來是沒有標準答案的。
聽不到的音樂家
總覺得,古典音樂家之中,你可以不認識德布⻄,沒聽過拉赫曼尼諾夫。可貝多芬,你是不可能不知道的。時至今日,貝多芬,還是有很多人如此形容。他很有才華,可才華又及不上莫札特。他很命途坎坷,可脾氣古怪、性格乖張,是個極麻煩的傢伙。
自小我就很喜歡看人物傳記的了。而看得最多的,也就是貝多芬。從兒時聽老師講解,到中學時站在書店打書釘。以至後來的每一部電影。他的生平,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詳。痛苦的童年,影響了他的一生。自小被父親虐打,埋下耳聾的計時器。成為莫札特第二,彷彿是命中注定的天職。莫札特之死,讓世人幡然醒悟,更加珍惜貝多芬。侯爵給他贊助,貴族給他學費。他渴望愛情。可求愛被拒愛,求婚被拒婚。他是邱比特放棄的信徒。
他自卑,他自負。他被萬人景仰,他被萬人譏笑。笑他是個聽不到音樂的音樂家,笑他是個頑固又厭世的瘋子。他說:「除了善良,我不承認世上還有其他高人一等的標誌。」他的葬禮,萬人空巷。據說他臨終時高呼:「鼓掌吧,朋友們,喜劇結束了。」這是世人給他最大的諷刺。
小學時,當我坐在音樂室裡上課,只見兩邊牆上掛滿古典音樂家的畫像。赭色的畫框裡, 個個溫文爾雅,神態自若。貝多芬呢,卻是一臉怒氣,神情嚴肅。狂人般的濃密捲髮,目光如炬的炯炯眼神。同學口中的「癲佬芬」彷彿是個笑話。當時我就想,真的嗎?真的是這樣的嗎?
我的音樂啟蒙
不是這樣的。至少他的音樂不是。不然,怎會有那麼多人,光為一首《給愛麗絲》而學琴呢。能夠彈出如此漂亮、溫柔、甜美的琴音,大概是不少人學琴的夢想。
《給愛麗絲》是我第一首接觸到的古典音樂。我當時不知情為何物,也不知誰是貝多芬。 總之就覺得很好聽,好喜歡。我好想學琴,好想彈出如此優美的樂曲。我當時跟自己約法三章,學會《給愛麗絲》就不學了。沒需要。即便我最後食言,甚至移情別戀。
關於《給愛麗絲》,坊間有很多說法。普遍認為,這是一首貝多芬送給女學生的情歌。可誰是愛麗絲呢?有人說,這是個誤會。女學生的真名是Theresa。由於筆跡過於潦草,才誤讀成Elise。太牽強了。於是又有人說,Elise真有其人,且多達四位。那誰是幸運兒呢?不管了。因為《給愛麗絲》最要命的秘密是,主旋律不停重覆的兩個音,E和Es(降E),原來就是Elise的縮寫。如此一來,每彈一次主旋律,就是在呼喚一聲愛麗絲。天啊!太浪漫了。其實這個解說,我是很晚才知道的。當時真的有種被擊中的感覺。很難形容當時的心情。可我只能說。什麼是浪漫?什麼是才華?貝多芬就是答案。
郎朗的這個版本。撇除骨格柔軟的慢鏡特寫,我覺得是一個相當完美的演繹。最記得老師當年說:「第一段是柔情蜜意的讚美,第二段是歡快活潑的表白,第三段是求愛失敗的爆發。」這是其中一首我兒時最愛彈的樂曲。好喜歡第三段。很赤裸,很直白,很貝多芬。 可郎朗的演繹,從頭到尾都流露著一份温柔的眷寵。很含蓄,很細膩,很暖男。如果愛麗絲聽到,我覺得她是會回心轉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