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諮日常◇78】太太必須無條件聽先生的話?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因為工作堆積如山,所以週末對我而言依舊是加班日。
昨天進事務所看資料時,接到了一通謎樣的電話。早知道我就跟他說,我是清潔公司的清潔人員就好了......。

▲阿北:
喂~,請問這邊是律師事務所嗎?
●阿洪:
是的,不過阿北今天是禮拜日,律師們.....((話還沒有說完))
▲阿北:
哩厚,代誌系阿捏A啦,因為我本身是個「助人者」( ╯□╰ )a,所以我想幫我朋友問:

「太太必須無條件聽先生的話」!

是規定在《民法》哪一條<(  ̄^ ̄)b?
●阿洪:
阿北,民法裡面沒這規定耶....... ┐(─__─)┌。
▲阿北:
阿不然民法哪一條有規定

夫妻意見不同時,太太要先讓步」( ̄▽ ̄)σ?

●阿洪:
阿北,民法真的沒這種規定,就算你用換句話說的方式問也一樣╮(﹀_﹀")╭。
▲阿北:
甘金捏?
那我先找在學校教法律課程的同修問問,晚點會再打電話過來跟你討論,你等等要接電話唷。
●阿洪:
.......................(⊙_⊙;)。
其實,我覺得.....
阿北問的好像是我家的家規
只是夫妻雙方立場反過來,但人家不好意思說>///////<

感謝大家的收看 希望今天法諮日常文章能搏君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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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N年前,我和L要租一層頂加的房子,當房東問我們的職業,我回答:「我是律師,太太服務於公職。」殊不知,從此之後沒有下文,還是L打電話確認,房東才說他不租給我們ORZ。 我很疑惑的跟L說:「我們都有收入穩定的職業,為什麼房東不租給我們?」,後來L回了我一句話:
放下很難,我知道。但不放下,讓自己一直不斷糾結在走不出來的迴圈裡,會更苦~
俗話說「嫌貨人才是買貨人」。Really? 碰到嫌貨人時,我通常會跟客戶分析/解釋他付出去的諮詢費,過程中可以獲得服務「物超所值」。但如果是遇到那種「一級盧」免費諮詢又會嫌東嫌西的客戶時,我就算閃不開也會保持安全距離。 譬如說,近期某次法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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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覺得我是黑白講,那又何必問我哩? ●某小姐: 律師你好,我老闆在問我監護宣告的事情,我想找監護宣告法的施行細則給他看但都找不到,該怎麼辦呢( ̄艸 ̄" )? ▲阿洪: 監護宣告不是獨立的一部法律,因此它沒有自己的施行細則,所以妳找不到是正常的ψ(⊙_⊙ )。 ●某小姐: 是喔!
去年的五月爆發疫情,三級警戒之後,雖然法院原則上已經不開庭(註1)、現場諮詢也全部取消。照理來說會比較空閒一點。其實也不然,因為行程整個被打亂,會議改期、庭期改期、案量開始下滑、但生活必要開銷支出依舊,唉~~無奈╮(′~‵〞)╭。 ((此案為三級警戒前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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