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上一章我們大致說明了名詞、名詞單元、名詞性質的單元是什麼。 有許多具有名詞性質的單元如 V-ing, to V, 名詞子句,都可來名詞這裡「做客」,代名詞當然也在其中,因為它正是「代表」、「代替」名詞的。不過,畢竟「代名詞」雄倨古典八大詞類的一類,還是應該為它闢個專章比較尊重它,寄人籬下的地位太不相稱……
有些人不喜歡看文法書,就是因為被「人稱代名詞」、「指示代名詞」、「不定代名詞」、「所有代名詞」、「反身代名詞」、「疑問代名詞」……一下子這麼多陌生的東西給嚇到了。不急,慢慢來。我們從最根本的講起,而且盡可能地用日常的語言和實例來理解。
人稱代名詞
試想,如果生活中有下列情況:
My aunt bought a TV set last week. (我阿姨上星期買了台新電視)
My aunt watches TV all day long now. (我阿姨現在整天看電視)
Few people see my aunt in daytime. (很少人在白天看見我阿姨)
My aunt watches TV all day long.
你應該會把第二次以後提到的「我阿姨」都換成「她」,以求簡化,而且避免重覆吧!?
英語也一樣,會想要把第二次以後出現的「我阿姨」換掉。
只是,英語稍微有個麻煩,或者說,比起中文來,不是普通麻煩。
像上面,在第二句 watches 前面的「我阿姨」,要換成 "she"。
而在第三句 see 後面的「我阿姨」,則要換成 "her"。
這個 "she" 和 "her" ,都是「代名詞」,代替「我阿姨」這個人,
只是 "she" 放在動詞的前面(左邊),
而 "she" 要改成 "her" 才能放在動詞、介詞的後面(右邊)。 "she" 稱為「主格」,"her" 稱為「受格」。這是代名詞才有的麻煩。名詞沒有這種麻煩。
中文和許多語言也沒有這種麻煩……
不管「主格」、「受格」,都是「人稱代名詞」。但是「所有格」不是。這個例子我繼續舉下去,可能不太適當。因為 "she" 的「受格」和「所有格」(她的)恰巧都是 "her" 。所以沒法說清 "her" 到底是不是「人稱代名詞」。 如果換成男性的 "he" 就比較說得清了。 "he" 是「主格」,"him" 是「受格」,而 "his" (她的)是「所有格」。 因此 "he" 、"him" 是「人稱代名詞」, "his" 是「所有格」,而且是「形容詞」(舊年代的文法書的確都是這樣說的),或說「所有(格)形容詞」(新年代的文法書將它歸入新的一類說法:「限定詞」),不算「人稱代名詞」。
而且,不要被不夠精確的術語名稱給錯誤引導。像下列情況:
I saw a beautiful vase yesterday. (我昨天看見一個漂亮的花瓶)
I am going to buy it this aftermoon. (我今天下午要去把它買來)
第二句的 it,代替了第一句的「那個花瓶」,它沒生命,但它也是「人稱代名詞」。
「代替」名詞,代替前面講過的,雙方都知道的「人」或是「東西」的,就是「人稱代名詞」。「人稱代名詞」不一定指「人」。物也可以,事也可以。
所有格代名詞
方才有提到,「所有格」(就是my, our, your, his, her(指「她的」意思那一份,受格的her不算在內), its, their 這些 )並不是「代名詞」,而是「形容詞」(舊年代文法因為只有八大詞類,沒有「限定詞」,因此是歸在「形容詞」的)或「限定詞」(新年代文法的說法)。
但是「所有格代名詞」就真的是「代名詞」了。
因為它可以這樣:
"my bike",只說 "mine" 代替。(當然,前面已經交待過bike了,否則不能這樣用)
"your xxx",只說 "yours" 代替。 (當然,前面已經交待過xxx是什麼人/事/物了)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是表面上並沒有先交待過 xxx 是什麼,但是很容易類推而知道,例如:
My hat is more expensive than yours. (我的帽子比你的貴)
會讓聽到這句話的人自動「想當然耳」是等於:
My hat is more expensive than your hat. (我的帽子比你的帽子貴)
如果比的不是同一種東西,應該會聲明才對:
My hat is more expensive than your coat. (我的帽子比你的外套貴)
所以沒有聲明,表面上也並沒有先交待過 "your hat",聽到話的人還是會自動類推,既然你說 "my hat",所以 "yours" 理所當然是指 "your hat"。
"yours" 既然代替了 "your hat" ,它當然是「代名詞」。
只是前面有個「所有格」而已。如果你的思慮和邏輯覺得「所有格」和「所有格代名詞」分屬不同詞類很費解,名字差不多怎麼會分兩類?(尤其唸國中時,還是個小孩子,腦子其實根本無法應付這麼複雜的邏輯,只知死背,背不起來就討厭這科目這上課)那麼,我舉個日常生活上相同邏輯的例子吧!
「牛奶」是「液體」,一般販賣時,會跟飲料放在附近,沒錯吧!?
那麼「牛奶巧克力」,也會跟飲料放在附近,還是放在糖果附近?
Mehrshad Rajabi on Unsplash
Milk chocolate : Milk? Chocolate?
並不因為它的稱呼開頭有個「牛奶」,它就要跟飲料歸在一類,對吧!
因此「所有格代名詞」,不跟「所有格」歸在一類,可以接受這樣簡單明確的邏輯?
好,很多大人聽到這樣的邏輯解釋都睜大眼睛,恍然大悟了。那我們把「所有格代名詞」介紹完了。因為它們數量極少,可以不用你再去查其他文法工具書了,我這裡再列一次對照表給你。
可惜,方格子的編輯器就是不能列表格。所以只好粗略地對排列出而已:
所有格 my our your your his her its their
所有格代名詞 mine ours yours yours his hers its theirs
★ 請特別注意哦!回顧一下,我們在「名詞單元」時有提到,如果不是特殊狀況,「代名詞」是一律視為一種「名詞單元」哦!(你是客服專員,你的同事代理今天請假的你,那麼他今天當然視為「客服專員」)所以,「所有格代名詞」既是「代名詞」,因此是適用於幾乎所有「名詞單元」能夠擔任的角色的哦!
指示代名詞
方才有提到「所有格」是「形容詞」(或新年代文法歸為「限定詞」大類,而從「形容詞」大類中脫離),而「所有格代名詞」是「代名詞」。那麼:
this, that, these, those
這四個,也是同時能擔任「指示詞」(舊年代文法歸為「形容詞」大類,或者乾脆直接稱為「指示形容詞」,新年代文法歸為「限定詞」大類)和「指示代名詞」。但是,麻煩的是,它們的「外表」都是一樣的:
指示詞 this that these those
指示代名詞 this that these those
還好前面分辨過了「所有格」和「所有格代名詞」,分辨的邏輯是幾乎一樣的。但是它們至少「外表」拼法十個有九個不一樣(準確的說,是八個有七個不一樣!),反而好辦。一樣的外表,卻有兩個不一樣的性質,反而不容易理解。慈禧既是光緒的伯母,又是他的阿姨,這容易理解嗎??(請自行查詢為什麼會這麼複雜 XDD)
回到「指示詞」和「指示代名詞」,是這樣分辨的:
"that bike" ← 這裡的 "that",就是「指示詞」,或舊稱「指示形容詞」
但是 "that xxx" 也可以只說 "that" 代替,如果說話者1.確定聽話者已經知道xxx是什麼的話,或者2.想要故弄玄虛或有所顧慮,暫時不想讓聽話者明白xxx是什麼的話,可以省略後面的 xxx :
"that" ← 這裡的 "that",就是「指示代名詞」
★ 請特別注意哦!回顧一下,我們在「名詞單元」時有提到,如果不是特殊狀況,「代名詞」是一律視為一種「名詞單元」哦!(你是客服專員,你的同事代理今天請假的你,那麼他今天當然視為「客服專員」)所以,「指示代名詞」既是「代名詞」,因此是適用於幾乎所有「名詞單元」能夠擔任的角色的哦!
反身代名詞
之前有提到,如果是雙方都知曉的人、事、物,可以用代名詞去代替。
She understands him. (她了解他)
He understands her. (他了解她)
那麼,如果想表達,「他了解他自己」,我們英語如果用:
He understands him.
如何能讓聽到話的人知曉後面這個 him 是跟前面那個 he 是同一個人?而不是他的弟弟或男同事??
就是把後面這個受格的 "him" 改用 "himself" , 聽到話的人就會明白:
He understands himself. (他了解「他自己」)
也就是,在英語中,有「我自己」、「我們自己」、「你自己」、「你們自己」、「他自己」、「她自己」、「它自己」、「他/她/它們自己」8個不同的單詞:
中文意思 我 我們 你 你們 他 她 它 他/她/它們
受格 me us you you him her it them
中文意思 我自己 我們自己 你自己 你們自己 他自己 她自己 它自己 他/她/它們自己
反身代名詞 myself ourselves yourself yourselves himself herself itself themselves
★ 請特別注意哦!回顧一下,我們在「名詞單元」時有提到,如果不是特殊狀況,「代名詞」是一律視為一種「名詞單元」可以擔任幾乎所有「名詞單元」能夠擔任的角色。但是,「反身代名詞」正是一種「特殊狀況」。它如果做為「代名詞」,那麼只能接在「動詞」或「介詞」的右邊(後面)。原因跟「受格」一樣。你會發現它們是「受格」的一種變化,拼字很像,在句中的位置很像。
進階版加註(1)
至於能不能像中文一樣,只是把「自己」這個意思給單獨加上去,而不要用這8個單詞呢?這分成兩個答案:
壹、如果只是要強調這個東西是「xxx自己的」,那麼跟這8個單詞無關。另有一個「own」字,是這樣用:
That is my house. (那是我的房子)
That is my own house. (那是我自己的房子)
主要意思並沒有不同,只是「強調」而已。
貳、如果是要「再次」「強調」,「正是」「xxx自己」親力親為,不假手他人,或絕對是「本人」,不是別人,那麼既然是「再次」和「強調」,表示這個句子的角色空位已經原來有了,現在放進去句子,並不是「擔任」該角色,只是附加上去再補充強調而已。對於這種「補充性質的單元」,應視為「副詞單元」。那麼,這8個單詞可以借調過去做為這種「副詞單元」。這時,它們既然是「副詞單元」,那就獲得了兩個特權可以使用:
貳-a. 暫時不再視為「反身代名詞」,那麼就不受「反身代名詞」的先天束縛(只能接在「動詞」或「介詞」的右邊),於是可以擺在動詞的「前面」了!但是,因為它只是「再次」、「補充」、「強調」,所以,還是要擺在本尊名詞或代名詞的「後面」:
I myself manager them. (我本人親自管理他們)
I saw Tom Hanks himself in the supermarket. (我在超市看見了湯姆漢克本人)
They themselves know it.(他們自己知道怎麼回事)
貳-b. 獲得了「副詞單元」的身份,那麼「副詞單元」是常常可以擺在整個句子的句首或句尾的。例如:
I manager them myself. (我親自管理他們 --- 不是別人,就是我!)
另外,因為「介詞」+「代名詞」也可成為「副詞單元」,所以前面加了個介詞之後的myself,仍然可以做為副詞,但是意思不一樣了:
I manager them by myself. (我獨自管理他們 --- 就我一個人,沒別人幫忙!)
好,到這邊為止,在傳統的文法書中,代名詞六大類,我們已經介紹了:「人稱代名詞」、「所有格代名詞」、「指示代名詞」、「反身代名詞」,剩下「不定代名詞」和「疑問代名詞」了,讓我們下回分解!
●可以像章回小說般閱讀的英文文法書 (入門免費版)
▲00 楔子及序章
https://vocus.cc/article/61afe147fd8978000160aa5b
▲01 第一章第一回 名詞的組建https://vocus.cc/article/61b010ecfd89780001614203
●可以像章回小說般閱讀的英文文法書 (進階付費版) (進階版有較深入的內容加註,並附有填充習題和解答, 目前章回暫不用付費,免費試閱)
★00 楔子及序章
https://vocus.cc/article/61afe20cfd8978000160ac17
★01 第一章第一回 名詞的組建https://vocus.cc/article/61b06426fd89780001f3835a
進階版 習題: (請填空)
Your father’s car looks very expensive.
________ costs very much, right?
你父親的車看上去很貴。
那台價錢不少,對吧?
That is their ________ house.
那是他們自己的房子。
I saw Queen ________ in the park.
我在公園見到了女王她本人。
I manager them ________.
我本人親自管理他們。
I manager them ________ ________.
我獨自管理他們。
答:
That car 或 That 或 It
that 或 it
themselves
herself
myself
by myse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