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上回我們先介紹了傳統的文法書中,代名詞七大類中的:「人稱代名詞」、「所有格代名詞」、「指示代名詞」、「反身代名詞」四種。其中「反身代名詞」是「人稱代名詞」「受格」的變化。但它在有些場合還可以當副詞作用,或加上介詞 by 後當副詞作用,意義各有不同。
若在傳統的文法書中,代名詞七大類目前剩下「不定代名詞」、「疑問代名詞」和「關係代名詞」了,(新年代的文法書中則還有「有定代名詞」、「相互代名詞」……等)就讓我們來面對「不定代名詞」、「疑問代名詞」吧:(至於「關係代名詞」,我們先「躲避」,暫時不「『麵』對」 XDDD )
不定代名詞、相互代名詞
在前面的四種代名詞時,到底那個代名詞「代表」、「代替」的是什麼人/事/物,說話者都會假設聽話者已經清楚了,因為說話者,已經在前面有交待過(如果是負責任的說話者的話 XDD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代名詞,雙方都那麼清楚所「代表」、「代替」的人/事/物是什麼。我們用一個情境來闡述:
某個場景,在會議一開始的時候,會議主席(通常是公司老闆、廠長……之類的),眉頭一皺,久久悶聲不響;大家靜靜等待;半天後,主席低沈說道:「有人說我們剋扣加班費,還報到政府去了,大家知道嗎?」
請問,這個「有人」是代替誰呀?
不一定,對嗎?沒有特別指定,對嗎?所以,這個不特別指誰的「有人」就叫做「不定代名詞」!!而英文版的「有人」,就是 "somebody" 或 "someone"。代表誰?代替誰?說話的人、聽話的人,可能有一方,或者雙方「有意」,或真的不清楚它代表誰或代替誰。這就是「不定代名詞」的「不定」的意思。
※ 請注意,題外話順便提到,但也很重要。「不定代名詞」的「不定」的意思,和「不定詞」的「不定」的意思完全不同。
而且「不定代名詞」不能簡稱「不定詞」,也和「不定詞」沒有任何親屬或互相轉換的關係。
(「不定詞」的「不定」是:「不一定做為何種詞性單元」的意思。它可以充做「名詞單元」、「副詞單元」、「形容詞單元」,所以「不定」。 )
英文的 "somebody"、"someone" 這些是「不定代名詞」,不一定指誰。而 "everybody"、"everyone" 真要嚴格來說,其實已經知道指誰了(就每個人都算啊!),但也沒另立一類「『全都』代名詞」,而是仍然放在「不定代名詞」這類中囊括。
另外,因為「零」也算數字吧!所以英文的 "nobody",「沒人」,也算一種「不定代名詞」!也是蠻有趣的。
相互代名詞
至於 "each other" 是指只有兩個的時候,除了一個,另外那一個人/事/物。 "one another" 則是只三個以上多個的時候,「另一個」。說實在,"each other" 也不能算「不定」哪一個,因為已經很明顯是所剩下的唯一一個了。如果說「那兩個人,一個絕對沒嫌疑」,那另外一個指誰有嫌疑,難道不清楚嗎?XDD 而至於三個以上多個的時候,雖說「另一個」,但仍屬於不知道是誰的狀況才對!
所以,舊年代的文法,把 "each other" 和 "one another" ,都放在「不定代名詞」裡面,似乎有點魚目混珠。因為 "each other" 很確定是哪一個,沒有「不定」啊!
但是,新年代的文法,把 "each other" 和 "one another" 一起從「不定代名詞」移出,增設了一個「相互代名詞」放這兩個進去。筆者雖然沒有任何反對的資格,但是還是要說出事實, "one another" 的確還是「不定」指誰呀!不要以為不在「不定代名詞」之列中,就是「定」的。
到此,我這等於已經把「相互代名詞」也介紹了。
進階版加註:
預告一下「不定形容詞」
既然走到這裡,「不定代名詞」已經在「不定形容詞」門口附近了,就順帶預先引介一下「不定形容詞」。
「不定形容詞」和「不定代名詞」有非常密切的互相轉換關係。
就如「所有格」vs「所有代名詞」、「指示詞」vs「指示代名詞」一樣的邏輯:
「所有格」+人/事/物 → 可用 「所有代名詞」來代表、代替
「指示詞」(又稱「指示形容詞」)+人/事/物 → 可用 「指示代名詞」來代表、代替
同理,
「不定形容詞」+人/事/物 → 可用 「不定代名詞」來代表、代替。
※ 註:以上這個邏輯關係,並不適用於「疑問詞」和「疑問代名詞」之間的邏輯。
因此,"幾乎"是差不多同一群的單詞,既可做「不定形容詞」,又可做「不定代名詞」,端看它的後面,是否有接人/事/物而定。唯獨一點小小的差別只有這樣:
從上表中我們可以看到,37個「不定代名詞」中,有23個有完全同形的「不定形容詞」。而從「不定形容詞」的角度來看,25個「不定形容詞」中,只有2個不能做為「不定代名詞」。所以說是 "幾乎" 差不多同一群的單詞。
疑問代名詞
在說明「疑問代名詞」之前,我們先回顧一下:
「所有格」+人/事/物 → 可用 「所有代名詞」來代表、代替
「指示詞」+人/事/物 → 可用 「指示代名詞」來代表、代替
「不定形容詞」+人/事/物 → 可用 「不定代名詞」來代表、代替。
但是以上這個邏輯關係,並不適用於「疑問詞」和「疑問代名詞」之間的邏輯。
「疑問詞」+人/事/物 → 可用 「疑問代名詞」來代表、代替 (X )
「疑問詞」是把:
「代名詞」之中,有一些負責用來「疑問」的「疑問代名詞」
「形容詞」之中,有一些負責用來「疑問」的「疑問形容詞」
「副詞」之中,有一些負責用來「疑問」的「疑問副詞」
集中起來,概括統稱「疑問詞」。
上面是避免你「想當然耳」,認為我自己可以「舉三反一」,得到錯誤的類推結論。花了一點篇幅防止走錯路。現在我們回到本來的道路上。
「疑問代名詞」一共只有三個:
代表、代替「人」的 who
代表、代替「事」或「物」的 what
(註:這個 what, 實際上是「疑問代名詞」、「疑問形容詞」兩用的,後述)
代表、代替「其中一事」或「其中一物」的 which
(註:這個 which, 實際上也是「疑問代名詞」、「疑問形容詞」兩用的,後述)
另外,記得「人稱代名詞」,有「主格」和「受格」之分嗎?「主格」是代名詞,「受格」也是代名詞,對嗎?因此,who 既然是代表、代替「人」,所以它也有一個「受格」的分身,是 whom。所以仔細來說,「疑問代名詞」算是共四個單詞。
(進階註:who 的「所有格」形態 whose,則因為後面一定要接名詞,所以只能歸入「疑問形容詞」的陣營中,不在「疑問代名詞」之列,who 本身也不能兼跨「疑問代名詞」、「疑問形容詞」兩用。一旦要用做「疑問形容詞」,就要交給 whose 來達成,自己不能兼任)
What, Who/Whom
「疑問代名詞」代替問問題的人不知道的部份。這跟中文一樣。
你找什麼?
我找我的筆蓋。
我確確實實在美國電影裡聽到過對話,是用英文問:
You look for what?
如此用中文一樣的語法,直接代換掉問問題的人不知道的部份的問法,真是嚇傻了我!
不過要注意,那是電影,非常不正式的英文。考試絕對不能這樣寫的!一定出局!
直接在原來位置把不知道的地方代換成「疑問代名詞」,除非那個剛好在句首:
Who told you that? (誰告訴你那件事/那樣的?)
My father told me that. (我爸爸告訴我的)
What makes you nervous? (什麼東西/事情讓你神經緊張?)
Tomorrow's speech makes me nervous. (明天的演講讓我緊張)
如果要代換的並不在句首的話,就要拉到句首去,這就跟中文不一樣了。不能以美國電影那個少數非正式例子為準:
Whom did they arrest? (他們逮捕誰了?)
They arrested Simpson. (他們逮捕了辛普生)
因為答句的人,是放在動詞 arrested 右邊的。如果是 Simpson 這個專有名詞,那麼放在動詞左邊,或右邊,都沒有變化。
但是就如其他的人稱代名詞一樣,放在動詞左邊會是 he, she...放在動詞或介詞右邊就要用 him, her...。因為答句的人是在動詞右邊的,所以疑問時,用「受格」的 whom 代替。
不過這個規則除非是考試或正式文件,否則在實際(非正式)使用時經常鬆動,仍然用 who 代替:
Who did they arrest? (他們逮捕誰了?)
They arrested Simpson. (他們逮捕了辛普生)
Which
Which 的話通常是二選一或多選一的時候用來問「哪一個」的代名詞:
Which do you want -- M , L or XL ? (你想要哪一個?中,大,或特大?)
但是如果後面有接名詞的話,它又兼跨到「疑問形容詞」的角色了:
Which size do you want -- M , L or XL ? (你想要哪一個尺寸?中,大,或特大?)
其實 what 也可以後面接名詞,兼跨到「疑問形容詞」的角色:
What color do you like? (你喜歡什麼顏色?)
如果用 which 問的話,要列舉出選項,至少考試時是必須這樣使用的:
Which color do you like --- red, yellow, or green? (你喜歡哪個顏色, 紅,黃,還是綠?)
但是,據《Practical English Usage 英語用法指南,Michael Swan 著》說,除了少數情況外,which 和 what 兩者往往通用,在意思上沒有什麼區別 (註:這表示,which 其實也可以不用列舉出選項!),書上舉例好幾個句子,其中一個為:
Which/ What is the hottest city in the world?
(哪個是世界上最熱的城市?)
而只能用 what 不能用 which 的例子為:
What is your phone number?
(你的電話號碼是多少?)
※ 要注意這裡中譯的「多少」只是中文的習慣用法。這跟問數目的 How many 或問數量的 How much 完全沒有一點關係。
至於其他的 where, when, why, how 這些「疑問詞」,都不屬於「疑問代名詞」。所以我們不在這回討論。
關係代名詞
這裡唯有「關係代名詞」的標頭,但不會有關係代名詞的內容 --- 跟別的文法書不一樣吧!? 別的文法書受限於「章」「節」結構,哪能有標頭沒有內容?但我是「章回小說」體卻可以呀!先留個小伏筆先露臉一秒鐘,等到後面很久以後再多戲份,正式出場,這樣可以吧?「章節大網」體,沒法像我「章回小說」體可以靈活至此吧?? XDD
所以在本回開頭,並沒有預告到「關係代名詞」!(不然就算騙人了)
留一個標頭只是給「代名詞」這個章回一個交待(讓它傳統七個代名詞大分類的子標題完整沒缺)、一個伏筆。
這裡寧可只先閃電露臉一下,不一次談完的原因是,「關係代名詞」實在太恐怖,太難理解了!!我發現很多即使智商很高的人,或者其他科目都是名列前矛的,一旦學到了「關係代名詞」這東西,很少不兩眼發直,智商瞬間凍結的 XDD
我們這個書是「章回架構」,也就是從前到後是流水動線的,不是像工具書那樣跳躍翻查的。那麼現在才第二章第二回,就搬出如此足以讓人面部扭曲的硬骨頭,太不符合敘事的順序了。故事裡面,恐怖難打的大魔王一定是後面才出場的激烈戲份。
因此,我們把關係代名詞挪到「形容詞」那邊再說。把騰出來的時間戲份,讓給兩個常見的「不定代名詞」讓他們多演一點,可能觀眾聽眾比較不會那麼快嚇跑!
代名詞參與句子時的角色和位置
我們在第一章第三回「名詞單元的組建」時,說到過,除非特別聲明除外的情況,否則代名詞都可納入到「名詞單元」的範圍,「名詞單元」在句子是什麼角色和什麼位置順序,「代名詞」絕大部份就可以擔任什麼角色和什麼位置順序。
「代名詞」唯一明顯和其他「名詞單元」有不一樣的地方,就是「人稱代名詞」,在動詞左邊的話,用「主格」,在動詞或介詞右邊的話,用「受格」。其他名詞單元並不需要這樣改變。
有了包括「代名詞」在內的「名詞單元」,只要再配上「動詞」,就已經能基本造句。因為「形容詞」和「副詞」絕大多數都是錦上添花的,並不是句子一定要的成份。
因此,再配合一些其他的原因,我們在下一章先暫把「形容詞」、「副詞」拋在一邊,直接上菜「動詞」,就已經可以造句了!我們下回(其實已經是下一章)分解!
進階版增益:不定代名詞 a little、a few 和 some
進階版增益內容:
a little 和 a few 是兩個「不止由一個英文單字構成的」「不定代名詞」 (--- 所以,似應稱為「單詞」,會比「單字」要妥) ,一個適用於「不可數」的情況,一個適用於「可數」的情況,值得特別解說一下。
some 既可用於「不可數」,代替 a little,也可用於「可數」,代替 a few,真是一個「水陸兩用」的不定代名詞!
而 a little 與 a few ,看似兩個分別管理「不可數」和「可數」,平起平坐的一對「不定代名詞」。但事實上 a little 比 a few 多具有一種它沒有的功能和意思。是什麼呢?讓我們接著看下去……
a little 在中文來講,有兩種意思。
●一個中文意思是:【一點~】,通常加在名詞前面。表示一個不太明確,但不多的「量」。
△我需要一點幫助。
△請給我一點錢。
△我可以試嘗一點酒嗎?
照中文的習慣,如果後面要接的名詞,彼此都知道是什麼的話,名詞也可以省略。
△請給我一點。(是錢還是酒就不清楚了)
●另一個中文意思是:【有點】,搭配「狀態」或「形容詞」。表示該狀態的程度,或該形容詞所到達的程度。依中文的習慣,是只能放在該狀態或形容詞的前面。英文也一樣。
△我有點感到混淆。
△他今天有點恢復了。(好一點了)
△那帽子對我來說有點貴。
照中文的習慣,上面的「有點」,幾乎都可以改為「有一點」。所以跟上面的「一點~」還是關係很密切的。
以中文來譯「a little」,其實【一點】和【有(一)點】這兩個就足夠了。(清朝時代學英文的人,若能學到這樣就算非常厲害了!)
如果你只以追求中譯或弄懂大概的意思為滿足,到這裡就可以停止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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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你要閱讀英文文法書,或者閱讀以詞性分列的字典的話(尤其是歐美原版的「英英字典」)那麼,不可避免的,還是要看看在文法的觀點下,是怎麼分別看待這幾種情況,並賦予它們類別(詞性)稱呼的:
(1)
△I need a little help.
△Please give me a little money.
△Could I try a little wine?
這幾種情況,"a little" 的後面接有名詞(更詳細說,help, wine,都是不可計數的名詞,在英文文法稱為「不可數名詞」,另外 money 在英文也是以不可計數的觀點看待的,所以也是「不可數名詞」,這必須要接受英文看待它的角度)。這種在名詞前面的 "a little",文法歸類為「不定形容詞」。而:
(2)
△Please give me a little.
因為後面原本要接的名詞省略掉了,"a little" 直接代表了那個雙方都知道的事物。所以這種另行歸類為「不定代名詞」。(所以「不定形容詞」和「不定代名詞」只差別在後面有沒有接名詞而已。)
(3)
△I'm a little confused.
△He is a little better today.
△The hat is a little too expensive for me.
因為 confused, better, expensive 都是「形容詞」。(註:confused 是「過去分詞」做為「形容詞」用途)修飾「形容詞」的,稱為「副詞」。所以這種略同中文「有點」/「有一點」的 "a little",是「副詞」。
延伸補充(4)
而 (1)、(2) 情形的 "a little", 幾乎都可以無條件用 "some" (一些)取代,意思幾乎沒有差別。即使在中文,「一點~」和「一些~」,也很難說得出有什麼差別。
△I need some help.
△Please give me some money.
△Could I try some wine?
△Please give me some.
因此,"some" 也同時可以兼有「不定形容詞」和「不定代名詞」兩個用法和詞性。只是如果都用黑字的話,你將分辨不出兩種 "some" :「不定形容詞」的 "some" 和「不定代名詞」的 "some"。因此,我用橙色標示形容詞的 "some",用淺藍色標示代名詞的 "some",讓你能一眼認出來。
a few 的中文意思比 a little 少一個
當我們完完整整地了解了 "a little" 之後,回頭來了解 "a few" ,就簡單太多了。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之前說到 a little 在中文來講,有兩種意思。一個是【一點】,一個是【有點】,後面這個【有點】是副詞的意思。
前面那個【一點】,在詳細的英文文法來說,又細分為兩種可能性,一種是「不定形容詞」,後面接一個「不可數」的名詞。例如:
He gave me a little water.
也可以把後面的名詞省略掉,這時候它就變成「不定代名詞」了。例如:
He gave me a little.
至於 a little 什麼,溝通的雙方都已經知道。
教科書通常都有下列的式子讓學習者背記:
★ "a few" +「可數名詞」
★ "a little"+「不可數名詞」
因此,很容易被學習者認為,"a few" 跟 "a little" 就是兩個像鏡子一樣對等的東西。其實,"a few" 簡單多了。第一,因為它並沒有 "a little" 那種副詞的用法或意思,這些用法,跟「可數」、「不可數」無關的,並不存在 "a few" 的類似地位用法:
△I'm a little confused.
△He is a little better today.
△The hat is a little too expensive for me.
所以,【有點】的這個中文意思,只要顧及 "a little" 就好,不必管 "a few",不關它的事。
第二,其實,只要把 "a few" 的中文意思,記憶成【幾個】就好;因為中文的習慣,會讓你自動把它後面接上所謂的「可數名詞」:
△他問了我【幾個】問題。
△(其中)【幾個】學生睡著了。
△我認識(這其中)【幾個】(人)。
關於「可數」和「不可數」的觀念如果自覺不夠清楚的話,可以回顧一下「第一章第二回 名詞的複數」。
回到 "a few"。這樣,你就可以知道,"a few" 的後面可以接的名詞有哪些,而 "a little" 後面可以接的名詞有哪些,怎麼區別了:
△He asked us a few questions.
△A few students fell asleep.
△I know a few of these people.
同樣的,因為中文的「幾個~」「其中幾個~」、幾乎都可以無條件用「一些~」「其中一些~」代替。因此,同理,英文的 "a few" ,也幾乎都可以無條件用 "some" 取代,很難說得出有什麼差別。
△He asked us some questions.
△Some students fell asleep.
△I know some of these people.
結論:
如果分不清楚哪些要用 "a few" 配可數名詞,哪些要用 "a little" 配不可數名詞,不妨可以都用 "some" 代替 ------ 除了 "a little" 的副詞用法,不能用 "some" 代替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