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108課綱,大學開始正視專業課程以台語授課,重視國家語言權轉型正義

2021/12/23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111學年度開始,中小學必修本土語言,包含臺語在內,中小學的本土語言課綱已於2021年11月經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審議通過,除國小既有台語課程外,國中、高中學校將從111學年度起,國中一、二年級必修一節課,高中(含五專)增加兩學分。另外,國三本土語課程可作為彈性學習課程選修,高中也可另規畫4學分選修,依學生意願開課。
教育部長潘文忠提醒,國小、國中、高中本土語文的教學銜接,需要良好配套,並期待國家教育研究院如期完成教科書審查,讓各校能在111學年度選用。
108課綱強調素養和終身學習,在國小、國中、高中重視國家語言發展本土語文教學後,大學端也開始與時俱進,紛紛研究除了北京話以外的國家語言(台語、客語、原住民語、手語)如何強化的議題。
在台語方面,除了台語課程以外,各大學開始重視如何將台語等國家語言採取跨領域教學,將台語的口語以及台語的漢文,融合其他專業知識應用於專業課程的講授方面。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於109年度TTRC臺灣教學資源平台全國教師教學成長社群補助計畫中,領銜提出【漢學期未泯 — 臺語漢文融入大學課程創新教案設計】教師教學成長社群,結合虎尾科技大學、嘉義大學、實踐大學、大同技術學院的跨科系跨領域教師研商如何強化本身台語能力,應用於各大學專業課程學習上。
於110年度,申請【上庠講台語,虎科發新聲,台語融入專業課程教師成長社群】的虎科大校內教師成長社群,繼續開拓虎科大校內各科系老師以台語進行專業授課的能力之培養。
國家語言發展法-致力於台灣國內各種本土語文的復振與發展
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高中及五專一體適用,民國 110 年 公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以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已於109年公布),規定本土語言師資必須合乎教育部行政規則所訂標準才行。
第四十三條(高中課程綱要審議法源)
1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及其實施之有關規定,作為學校規劃及實施課程之依據;學校規劃課程並得結合社會資源充實教學活動。
2前項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之訂定,除由中央主管機關常設課程研究發展機構外,其他教育相關領域之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亦得提出課程綱要草案,併案委由課程審議委員會審議;其提案方式、處理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3課程綱要之研究、發展、審議及其實施,應秉持尊重族群多元、性別平等、公開透明、超越黨派之原則。
專科學校法
第三十四條(五專前三年配合高中課程發展法源)
專科學校之課程,應以專業課程為重點,並依其發展特色及產業需要規劃各科課程;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課程,應配合後期中等教育課程發展定之。
**專科學校五年制簡稱五專,招收國中畢業生,修業5年,畢業後可取得副學士學位,2018年教育部次長姚立德表示,「已說服指標性國立科大開設五專,希望在領頭羊帶動下重振五專優勢。」積極推動臺灣的技職復興,配合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五專各校科將以「免試入學」為主要招生管道。工科部分,由傳統的三大國立工專帶頭恢復五專部,因此台北科大、虎尾科大、高雄科大均恢復部分五專部的工科科系,之後如台中科大、澎湖科大等國立科大也增設五專部。
目前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五專部設有「精密機械工程科」以及「資訊工程科」。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民國 110 年 2 月修正)
本土語文/臺灣手語的實施,學生選擇其中一項語別進行學習,並由學校調查學生實際需求與意願開課。本土語文包含閩南語文、客語文、原住民族語文、閩東語文、其他具有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具地區特性之族群語文(如平埔族群語言),由學校調查學生實際需求與意願,於本土語文開設課程供學生選修。
本土語文/臺灣手語納入部定必修科目 2 學分,學校得在符合校訂科目、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之學分/節數合計範圍內進行調整。惟三年總上課節數不得超過 210 節。
教育部委辦高中台語教師的培訓
為因應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納入課綱規劃之必修課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別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辦理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課程,以滿足111學年度起高中(含五專)台語、客語專業師資需求。
以台語而言,需具備台語中高級以上證書,通過資格審查者,始得參加36小時教學專業培訓認證課程,課程結束參加筆試評量以及教學演示,合格者始取得證書。合格者取得在高中擔任台語教師資格,但每三年需實際到校授課總節數達20節以上,方持續有效;若無,證書即失效。
刻正辦理111學年度高中課程計畫備查機制,本土語文/臺灣手語部定 必修課程2學分,以第一學年實施為原則;開設於第二、三學年請學校敘明原因。
為鼓勵正式教師取得本土語言認證,新增獎勵機制及提高跨校交通費
國教署除全額補助教師參加本土語言中高級認證報名費,也將進一步規劃給予通過語言認證且有本土語文授課事實之教師獎勵機制;另外,現職教師跨校支援教學者,將依所支援校數補助交通費,最高每人每學期可補助8,000元;而校內通過認證且實際擔任本土語教學之教師,達一定人數時,也會補助學校本土語課程之材料費;此外,也協調各縣市政府及學校訂定獎勵措施,從中央、縣市、學校攜手協助做好本土語文課程之準備。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校內各科系跨領域臺語融入專業課程的教師成長社群
台灣大學學生會在2020年5月發布新聞稿指出,以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講授專業知識在當今實屬不易,教師在備課上往往需要花費數倍時間,如果缺乏制度支持,無異於對國家語言教學的再次壓抑。
台大學生會因此研擬並提出「國立台灣大學推動復振國家語言授課補助實施要點」,包含台語、客語、原住民族語和馬祖使用的閩東語都適用,針對「國家語言教學」及「以國家語言授課的專業課程」,提供經費補助(包含教師經費補助與教材補助)與時數核減(教師授課時數),已於台大行政會議通過,自109學年度起實施。
台灣大學針對使用臺語等本土語文開課,設有獎勵措施

台大周婉窈老師台語授課經驗談

周老師認為「一個語言如果健全的話,就是能夠充分地用來表達人的思想與感情」。她不認同有些人只是在華語的言談中摻雜幾句台語的語句,就宣稱是在講台語,「那講華語的部分難道台語都不能表達嗎?」這樣的情形,反而凸顯台語在歷史發展過程中相較於華語的弱勢地位,使得許多人們無法單純使用台語完整表達心中的思想與情感。在許多人的印象中,台語的使用情境似乎限縮於日常生活對話,無法成為學術研究、知識傳遞的媒介。周老師對此表示,台語復振的方向,就是無論在各方面都應該能夠全面地、自然地使用台語,而不是限縮於特定使用情境,如此台語才是一個健全的語言。她說,開設台語授課的歷史課程,也是期望能夠為母語復振盡力付出,努力保存台語這麼美麗,卻瀕臨滅絕的語言。
師範大學針對使用臺語等本土語文開課,設有獎勵措施
2022年1月聯合報報導
台師大新制上路 用本土語授課可獲5成鐘點費獎勵
為促進國家語言的傳承、復振及發展,台師大表示,校方依照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精神,訂定該項要點,凡符合獎勵規定課程,依授課時數50%鐘點費予以獎勵。至於新開課程的授課教師,得另申請教材補助,每門課程教材至多補助2萬元。
師範大學針對使用臺語等本土語文開課,設有獎勵措施
台灣全國各地台語漢文學習處所
本國語文不應該獨尊北京話,各種國家語言要有平等發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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