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次買了康丁斯基《藝術中的精神》回家,應該是第三或第四本了。總覺得他說的挺重要的,常常用這本書當作禮物送給朋友或學生。再讀,我覺得這個『精神』,是一種信仰、相信。一種非做不可的相信。就像我們基督教說的『靈命』。有靈有命,水到渠成—只是整個過程,可能是十年,二十年,或更久。 「我已經念音樂系四年了」「我已經做音樂兩年了」這都是還不能作數的。這件事就是這樣,就只能這樣。你要走下去就是拿命來發神經,起碼十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