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女孩成為貨幣》是一個社會學家在夜店的觀察報導,這本書裡探訪的夜店全是紐約最熱門最頂級的地點,這些店的門口會站著身形壯碩的門衛,負責審核誰有特權可以優先入場,擁有特權的人共有 3 種人,第一種是夠有錢的富豪,他們不需要跟其他普通人擠在吧台或是舞池,他有錢可以租下一整個桌子,這張桌子的消費全由他負擔,店家會確保各種高價的酒水會源源不決的由美豔的服務生送到桌邊,富豪不用費神移動。第二種是夠漂亮的女孩,她們要符合年輕,苗條,高三種條件,通常是十六到二十五歲, 身高至少 175 公分, 還要穿上 10 公分的高跟鞋,夜店不歡迎穿平底鞋的女孩,這些女孩在夜店不需要付任何錢,她們就是夜店的鑽石,有她們在現場,夜店就會變得光采奪目。但女孩與富豪不會自己來夜店,所以需要第三種人—公關,公關是把這一切串在一起的關鍵,公關要不停物色新的漂亮女孩,並且與這些女孩維繫好關係,他們可能必須充當司機,甚至必須提供住宿,在夜店開始營業之前,公關會先餵飽女孩,十一點到達夜店以後,確保每個女孩要在店裡待到凌晨三點,確保富豪與女孩都情緒高昂,樂於消費,因為公關可以從這些基本費用裡面抽 10~20% 的佣金。夜店是個非常獨特的場域,而這三個角色之間的關係也非常微妙有趣!
夜店
我們都聽過不少富豪在店裡豪擲千金的傳說,最近最知名的就是掏空馬來西亞國家基金的劉特佐,他為了要追 Paris Hilton,一個晚上就花了兩百萬美金,他後來還向蕭亞軒高調示愛,也是在夜店豪擲百萬美金,又是珠寶,又是樂隊,又是煙火,當時所有的人都不知道他的錢從哪來,倒是他所投資的電影《華爾街之狼》的主角原型貝爾福鐵口直斷,劉特佐一定是個騙子,貝爾福自己就是個金融騙子,他之所以判斷劉特佐也是個騙子,就是因為如果是自己賺來的錢,才不會這樣花。由此可知,其實炫富不是件容易的事,炫富需要非常多的精心安排,才能顯得理所當然。
奢侈消費的歷史並不長,因為過去光靠階級就足以彰顯地位的差距,有些衣服只有貴族能穿,有些地方只有貴族能去,但到了二十世紀,宣稱人人平等,但事實上人們還是喜歡比較,希望能夠顯得比別人優越,於是產生了一種在資本社會的新現象:用消費買地位。人有錢了以後,會用慈善事業來買聲望,用藝術品來買品味,住在對的社區,裡面的房子全部以千萬,或億來計價,送小孩進專屬的私立小學,這些高昂的消費都在創造一種排他性:我可以,但你不行,這就是階級。
階級可以存在,但不能大聲嚷嚷,容易引起普通人的厭惡感,隨意的奢侈消費很容易被視為財大氣粗,沒有文化,頂級夜店因此因應而生。頂級夜店創造了一個獨特的空間,就像以前羅馬的競技場,在競技場裡面,人們可以恣意的展現野蠻嗜血的一面,而在夜店裡面,人就可以大方展現金錢的力量,有錢就可以舒服的坐著,等別人送酒到面前來,夜店的桌子往往放在略高的平台上,讓有錢人可以從高處俯視那些擠在舞池或是吧台的普通人。有錢就可以有很多美女坐在身邊,事實上從很久以前開始,女性的所有權就最能彰顯男性的地位,皇帝可以有後宮三千佳麗,大戶人家有三妻四妾非常正常。
在這個空間裡面,所有人都會讚揚你的的消費,夜店會提供各式各樣有誇張瓶身的酒,好讓其他人光靠酒的外觀就知道它的價值,頂級香檳「香檳王」還設計了螢光標籤,讓人即使在昏暗的光線下,也可以一眼就看到它。當酒促小姐把酒送到桌邊的時候,會伴隨著煙火棒,讓在場的人為你每一次的消費行注目禮。當你消費夠高的時候,DJ 甚至會停下音樂,大聲的廣播 : 「感謝 xxx,他剛花了十萬元買了香檳王!」。很多夜店會用聚光燈標示出當晚消費金額最高的桌子,這可以有效的激起其他桌的競爭心理,一列又一列的香檳列車推出來送給在場的每個人,每個人都是以嘴就瓶身直接喝起來,送酒的富豪甚至可以要人必須將酒一飲而盡,在這裡,金錢的力量可以每個人臣服。剩下來明顯喝不完的酒會被徹底搖晃,噴灑,製造一場香檳雨,達到全場最 high 的高潮,酒精可能會徹底毀掉在場每一個人的高價衣物,包包,但這種破壞是必要的,它為人們對這場狂歡留下不可抹滅的印象。
在別的地方,赤裸裸的炫耀與浪費行為會顯得非常俗氣,用錢要人聽命於你也會非常卑鄙,但夜店把這些行為包裝得很合理,讓富人可以肆無忌憚。
公關
什麼人會擔任公關呢?在書中訪談的公關大多出身不富裕,沒什麼機會受到高等教育,沒有專業技能,但他們通常都很有社交魅力,外型出眾,也擅於交朋友。夜店聘請公關的目的就是要他們帶夠多的漂亮女孩進店裡,所以女孩就是公關最重要的資產,如何認識源源不絕的新女孩,維持與女孩的關係,並且確保女孩願意跟他出去就是公關工作的內容。
剛出道的公關會在街上直接搭訕漂亮的女孩,留下聯絡方式,這種方式有點亂槍打腦,但不需要任何成本。他們不能依據自己的喜好,而是必須挑選夜店喜愛的女孩品味,在夜店裡面最高等級的女孩類型就是時裝模特兒,但模特兒從小美麗到大,早就很清楚自己的外貌價值,因此往往要求最多,白天會要求公關載她去試鏡,東奔西走,晚上累了會想提早離開夜店,需要耗費公關很多時間與精力,但比起帶 30 個漂亮的平民女孩,能夠帶 10 個模特兒到夜店的公關收費更高。所以有的公關會去模特兒經紀公司當免錢的實習生,重點是認識剛出道的模特兒,這些年輕的模特兒第一次來到紐約,人生地不熟,有人可以帶著她去參加免費的派對認識新朋友,吃她現在收入絕對吃不起的餐廳,公關的邀約有一定程度的吸引力。更有資源的公關還提供模特兒免費的住宿,交換條件是一個星期要有至少四天晚上跟他們去夜店 。
公關雖然靠女孩賺錢,但基本上他們不會直接付錢給女孩,公關會付其他的錢,例如晚餐,喝酒的小費,計程車費等,公關想要塑造一種招待女孩出來玩樂的關係,一旦付錢,去夜店就成了工作,而不是玩樂,女孩不會放鬆,公關也會覺得自己像是皮條客。但皮條客是在剝削女孩,公關卻視自己是女孩夜生活的保護者與照顧者,他們帶女孩踏入她們沒有錢進去的場所,享用美食與美酒,在夜店裡,為了確保每個人樂在其中,公關會盡責得跟每個女孩調情,確保女孩都覺得自己是最特別的那一個。性吸引力是很多女孩願意出來玩的原因之一,很多公關也不諱言他們會與女孩發生關係以確保她們會持續答應他的邀約。
雖然公關竭力避免對女孩展現權力關係,總是表現得像是朋友一起出來玩,但在公關自己的定義裡,女孩吃了晚餐,花了他付的計程車費,就代表她有義務待到凌晨三點,那時正是夜店經理出來巡視的時候。他們會準備像樣的衣服與高跟鞋,當女孩穿著不符標準的時候,他們會要女孩換上他指定的衣物,因為女孩的美貌需要符合夜店的標準。如果是帶女孩去參加富豪的旅遊行程,公關對女孩的控制力更是展露無疑。雖然坐的是頭等艙,去的是夢昧以求的度假勝地,但女孩的所有行程都被公關給控制住,她們住的地方通常是富豪借給公關的度假房屋,只有公關有房屋鑰匙,女孩沒有辦法自由進出。每天晚上都要去夜店或派對直到太陽升起才回房休息,白天女孩往往在宿醉或是睡覺中度過,雖然去了度假勝地,但根本沒有機會去別的地方。如果女孩厭煩想先回家,抱歉,公關不會出回程機票,要別人出錢就要待滿行程,這樣的關係難道不是剝削嗎?不,女孩拿了好處就要有相對應的付出,公關覺得這是人與人來往的禮儀,他們是朋友,不是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