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年前,有幸可以搭上文創的順風車,在那個文創剛起步的年代,開始有「文創市集」這種有別於夜市的圈子出現,我第一次參與市集活動是跟著當時的女友一起,當時她幫朋友擺攤,看著人來人往的遊客,她應付不暇的一一介紹商品,對於我這種內向又不敢隨便跟陌生人搭話的人,不由得佩服,一天五個小時下來,人多的時候就跟客人交流聊天販售商品,人少時就跟左鄰右舍互動,她很享受這樣的氛圍,比起在公司上班,她覺得這個場子很適合她,一樣是上班工作,擺攤的氛圍很輕鬆。
那時候的我跟她一起跑攤,都是幫忙送水送飲料,然後我只敢站著遠遠的當客人,遇到客人來我也會默默地閃到一邊去,也許我坐辦公室習慣了,每天除了面對電腦、同事,我大概也沒什麼機會面對其他人,而且以前我超討厭推銷商品,也不喜歡做業務類的工作,那時候女友總是笑我:「你根本是害羞羅尼」。
跟別人合伙一起擺攤,賣二手衣服,平均一天都有好幾千收入,我才知道,原來不要的衣服,除了拿去丟二手回收箱,如果整理過後拿出來二手市集賣,還可以這麼賺錢,由於合夥人是北部人,她的衣服雖然是二手,但品質和保養都還不錯,而且北部的時裝本來就走得快又前面,所以她的攤子總是能吸引一堆人好奇來找合適自己的物件,一起合作幾次之後,我們發現在市集做生意真的很有趣,每週只需要工作兩天,每天五小時,而且真的可以賺到錢。
之後合夥人的衣服已經賣的差不多時候,我們開始有了自己的時間,當時我們就開始考慮,是不是該找些什麼來試賣,女友喜歡畫插畫,於是我們開始製作一系列相關商品:貼紙、紙膠帶,我們找到不錯的合作廠商,籌備了一個多月之後,我們第一次出攤,是在一中街裡。
還記得當時,我跟女友帶著一個小行李箱,然後坐在那條,現在是機車停放區的石階上,打開行李箱,就在路邊滑著手機看風景看路人來來回回,順變賣東西,原本我還以為,這樣子看起來很像擺地攤,好像沒什麼質感,不過沒想到還有路人停下來看我們的東西,甚至還掏錢跟我們買!
我們在一中人來人往的地方擺了兩個多小時,看的人多,買的人少,大多路過看看,後來因為怕警察來,也怕被其他人檢舉,也覺得這樣效益好像不大,而且這個地方似乎不能隨便擺攤做生意,我們就提早收攤回家,不過當天的經驗,讓我們有了一點自信,因為這麼簡陋的擺攤方式,竟然還有幾百元收入,如果我們去報名市集,不就可以賺更多嗎?
於事,我們去報名了當時第一次在一中台水宿舍裡辦市集的新興市集 -「漾市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