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己需求決定願意支付的書款,說穿了當然是經濟和空間的限制,買書得仔細斟酌,想一想為什麼要買,非買不可嗎?然後,買下的書大多確實閱讀。買書這個慾望,也不是非滿足不可,適可而止就好。
有時,限制才是自由。之前家人和我老是嚷嚷台灣有舊書店真好,但現在我不遺憾了。由於便宜、難得等等理由,以往去舊書店總是忍不住亂買一堆書,深怕一旦錯過什麼書,可能造成今生永恆的遺憾,寧願錯買不願放過。比如曾一口氣買了十幾本勒卡雷的諜報小說,然後我不大看,較熟的反而是勒卡雷初出茅廬,沒多少人提及的《召喚死者》,倒是不熟悉代表作,勒卡雷和我的緣份,說來也很奇妙。還好家人喜歡勒卡雷,於是他決定從台灣帶回馬六甲,他倒是讀了不少,不然可就浪費了。
中年之後逐漸體悟,沒有什麼書是非看不可的,與書的錯過與相遇都是緣份。珍惜尚能掌握的緣份(買了就要讀),其他無須強求。
席慕蓉《送別》:「不是所有的夢,都來及實現。不是所有的話,都來的及告訴你。」我倒覺得不妨改成,不是所有的書,都要買。不是所有的書,都能讀完。就因為世上好書太多,時間太少,加上我又不夠聰明,有些書必須多讀幾遍才有一點心得,尤其中年記憶力衰退,更需要「多讀補多忘」(民初王壯為閒章)。即使當真坐擁書城,受限於時間和精力,確實讀不了幾本。種種限制,有時未必是遺憾,反而藉此讓家人和我思考,我們真正需要、想要的究竟是什麼書,一再面對自己與書的關係,漸漸地不必為了虛榮、貪念的心魔而買書。我覺得這樣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