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你好。
看完您剛剛的發文,關於兄妹那篇,那我也要分享一下我的經驗!
我也是結婚之後住進婆家才知道前夫跟我不悅,跑去跟他媽媽睡覺。
前夫家雖然很小 但另外有小閣樓可以睡,再不然去客廳睡,結果他跑去跟他媽媽睡,我委婉地請他不要這樣。
「你今天是不想跟我睡,你不是想跟媽媽睡吧,那就去別的地方睡」結果那廂婆婆從房門出來臭罵我,誤以為我在說他們有一腿,我當然不是在說這個啊,不是一個水平,根本溝通不下去,他們就是覺得我心理變態,在想那種事,我委屈不只一點點!
前夫後來交了女友,女友帶了一個小孩來,他們家空間真的不夠了。前夫居然和我的小孩跟他的媽媽,三代睡在一張床上,他爸爸在跟我說這件事的時候,充滿羞恥說很少人家裡這樣,我不客氣說:沒有人家裡這樣!
然後我跟前夫在法院爭奪小孩,我舉證他家不正常,顛覆我三觀,恐養成小孩錯誤價值觀。結果前夫堂堂正正說他媽媽有年紀,必須睡在一起,她半夜腳抽筋,他可以幫她按摩云云⋯⋯說得非常理所當然!
總之一堆問題,奇妙的是女朋友第二春的男人也不跟她睡,帶來的女兒被前夫毆打,帶來的300萬被前夫侵佔,搞得女朋友在前夫上班的某某分局大喊:「啊我肚子裡有他的小孩啊!」前夫才返還女朋友300萬。
他們沒有認識很久就懷孕,女生堅持生,男生不要,還要女生簽違反善良風俗的協議:自己生自己養。女生當然沒有簽。他們家現在就是三個小孩,不一樣的爸爸媽媽,我非常生氣,他還想望著建立美好的重組家庭,我不看好。
我當然有檢討自己,但跟我吵架跑去跟他媽媽睡,真的是婚後才知道!婚前知道絕對不會結婚,我覺得那種孝順是病態,他不只是癖,只是我們不是醫生,不好說人家罹患疾病。
H你說的對,我們才是小三。就是他們要符合社會體制,社會期待,社會理想前的擋箭牌。還好我有選擇!
雖然把前夫寫得很糟,感覺我也有問題?管他的,我一吐為快,謝謝!晚安!
H這樣說
其實女主已經離婚,也就沒有什麼好討論的了。接著之前那篇兄妹的文章,又來了這篇關於親子之間的描述,我們或許可以理解,每個家庭裡面,都藏有著不可告人的秘密!有些秘密單純只是不可告人,有些秘密,或許已經可以「告」人了!
家庭只是法律底下的一個單位,眾人為了配合讓社會群體更和諧生活為目標,因此遵從著這樣的制度,但其實並不代表,每個家庭,都長一個模樣,因為每個人的成長過程,背景,原生家庭,個性,都有可能影響每個人對家庭的定義!廣義一點思考,其實這些人都沒錯,只不過他們受制於法律的限制!
但狹義一點思考的話,就是要有自覺。如果自己知道自己不適合這種制度,自己家裡狀況容不人外人成為「不被愛的第三者」時,就保持不傷害人,自己家庭和樂融融,其實也不是壞事!
我個人一直認為,有制度不是壞事。但絕對遵從制度也並非正確,畢竟什麼事物裡面都有黑數。不良率或者說是例外的比率,往往比你我想像中來得高很多,追求「盡量不傷害任何人」,才是這個社會和諧的第一原則!
所以說,要進入這種制度內的單位前,還是要多多觀察,了解,才能夠保護自己,以及不會浪費時間!
祝福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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