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在2022年3月底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提供至2050年淨零之軌跡與行動路徑,並提出達成淨零排放的四大策略,分別是「能源轉型、產業轉型、生活轉型、社會轉型」。其中能源轉型最為關鍵,因為現代化的產業發展和生活機能,無一不是仰賴能源維持運轉。而能源轉型最為關鍵的是再生能源發展,根據國發會公布的《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要達成2050淨零排放,再生能源發電占比要超過60%(目前不到10%),可以說沒有足夠的再生能源,就無法有效推動能源轉型。因此,再生能源發展將是我國達成2050淨零排放的灘頭堡。
一、我國再生能源發展的目標
《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中明確指出,我國短中期(~2030)的再生能源發展將以太陽光電和離岸風電為優先,太陽光電目標為2025年設置 20GW,2026~2030年每年設置 2GW,以及離岸風電目標為2025年設置 5.6GW,2026~2030年每年設置 1.5GW。長期的再生能源發展,太陽光電將以高效率的模組為主,目標在2050年設置裝置量達 40~80GW;離岸風電則規劃2050年設置裝置量達 40~55GW。太陽光電經過十餘年的發展,截至2022年2月,僅達成 7.9GW之裝置容量。
二、我國再生能源發展的瓶頸
探究太陽光電發展過程,從政府的政策目標兩度修正可窺其難處,原本設定地面型光電目標為 17GW,第一次修正降至 14GW,第二次修正再降至 12GW;屋頂型光電則由 3GW,調整至 6GW,再調整至 8GW。其中原由並非是屋頂型光電設置有所突破而加重占比,而是地面型光電發展在土地利用上屢屢引發爭議,導致能源主管機關與光電業者的努力事倍功半。在《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中亦指出:「臺灣可用土地面積有限,為再生能源推動的挑戰之一」。
以2050年太陽光電設置目標 40~80GW為例,需用土地至少為 4~8萬公頃,加上太陽光電發電受日夜和天氣限制,當太陽光電發電規模愈大,愈需要搭配一定數量的儲能設施方能穩定供電,這些光電場和儲能設施的需用土地從何而來,將是太陽光電發展的瓶頸。是故,當太陽光電成為再生能源發展的重點之時,土地即是再生能源發展的瓶頸。
三、再生能源發展與土地需求之解方
前述已說明我國再生能源發展瓶頸在土地,能源技術為次,若不從根本解決土地使用需求,再生能源發展和能源轉型將舉步維艱、事倍功半。
回顧太陽光電發展過程中,爭議最多的有兩點,一個是污染,一個是土地利用。污染問題多半是技術和規範可以處理的,相對土地問題而言是容易解決的;土地問題則複雜難以處理,從生態損失、環境侵擾、業主權益、社會衝擊等等,像是一個又一個的枷鎖,不斷地套在太陽光電發展的道路上。然而,這些土地問題是否有解方呢?
答案是有的,就是「從量化走向計畫,以計畫引導發展」。
這裡的量化指的是再生能源只有目標數量,而計畫指的是空間計畫。
1. 什麼是空間計畫
簡單的說,空間就是土地與土地上方、下方的場域,包含自然的地景、環境,與人為的建築,人類的日常活動都是在空間裡發生。而空間計畫就是我們使用土地的藍圖,這個藍圖就像一個平台,協調和分配各種人類活動所需的空間。
2. 規劃與管制,缺一不可
空間計畫的核心概念就是告訴我們要如何去使用這個空間,而且是合理且有效率的使用,所以空間計畫包含了規劃和管制,這兩者互依互存。沒有完善的規劃,很難有效的管制;沒有有效的管制,規劃可能流於虛設。
3. 為什麼空間計畫可以解決太陽光電發展的土地問題
空間計畫是一個承載各種土地利用的平台,規劃的過程就是在協調各種土地利用。台灣的土地有限,而且我們在原本的土地使用中,並沒有能源用地的概念,所以當光電發展需要大規模的土地時,常常要和其他不同類型的土地使用競爭。因此,透過空間計畫的協調,我們才有機會妥善規劃光電發展所需的土地,同理亦可推至未來發展的其他再生能源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