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梟) 系列的影集時時刷新我的三觀,
敘述著曾經的哥倫比亞大毒梟 野心勃勃地將無以計數的毒品販售到美國,用炸彈、暗殺、鮮血一步步打造自己的帝國,
逼迫堅持正義的警察無地自容,最後成為富比世排行榜上全球第七的有錢人。
而影集中那些酷似黑幫的行為,
藉由這本書以經濟學的觀點將毒品集團視為私人企業,加以描述並解釋了毒犯的種種行徑:
為何毒販總是受到當地的居民歡迎?
為何集團對手下的容錯率反而高於一般企業?
以及改善監獄環境反是制止集團勢力擴大的優先政策?
公關關係、人力結構、新人招募、
逐一講解並層層剝開毒品集團背後的運作與邏輯。
在台灣大麻、LSD 皆視為二級毒品,
許多的宣導影片上總附上 [保護自己、遠離毒品]
的口號,並附上吸毒後面目可憎的圖像引以為戒,
不照依賴性、傷害性
大刀一揮將所有可能拒於門外的作法,
成功的讓我模糊了對毒品的認知,
並對其貼上混亂、墮落的印象,
使我在第一次聽到:
美國大麻合法化、澳洲迷幻藥市場時倍感衝突,
萬惡的毒品怎麼就如此明目張膽地放在檯面上供人選購了呢?
歸類為二級的大麻本就是歷史悠久的草物,
在許多中南美洲文化中廣為流傳,
其醫療功效的價值更是不可抹滅,
賈伯斯則曾這樣形容過迷幻藥LSD:
[ 服用LSD是一個深刻的經歷,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LSD讓人看到硬幣的另一面,它增強了我對真正重要事物的覺察:創造偉大而不是賺錢。]
可憎的是上述的大麻與迷幻藥論其成癮性、傷害性都低於香菸與酒精,卻仍擺在二級毒品的位子...
在求學階段不論大學、研究所,
身邊不時有觸碰大麻、迷幻藥的朋友,
面對這類毒品有人沾沾自喜,
也有人默默僅作為紓壓用。
一開始我並不能理解他們的做法,
反射性的使他們蒙上一層反社會、製造混亂的標籤,直到閱讀國外大量關於大麻,
迷幻藥的文章了解其歷史淵源,
想方設法保有自己的觀點而不被既有印象沖刷。
我想不論法治與國外有多少落差或不與時俱進,
不選擇與其反抗或為其發聲的我,
只希望最後能提醒自己:
曾經一昧接收並以[毒品]兩字一概含括是多麼的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