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13 | 函的格式

2022/07/17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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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稟聖上,針對「函」的格式,因為很重要,卑職需要多說一點,謹請鈞參。
函為各機關間公文往返,或人民與機關間申請與答復時使用,為政府機關最為普遍使用之格式。

函的類別

政府機關間的行文類別依據機關的級別與隸屬關係,分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與斜行文;機關與人民對話的函文包括申請函及答復函。
機關間的行文類別說明如下,併陳示意圖乙張:
  1. 上行文:有隸屬關係的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有所請示、報告與請求。
  2. 平行文:無隸屬關係同級機關互相洽辦、諮商、通報與答復。
  3. 下行文:有隸屬關係的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有所交辦、指示與批復。
  4. 斜行文:無隸屬關係且不同級機關間行文時使用。

函的結構

函的結構分為一段式、二段式與三段式,分述如下:
  1. 一段式:僅有主旨,寫法為「起首語+案由+期望語」。
  2. 二段式:包括主旨與說明,主旨段寫明所為何事,說明段進一步敘述細節。
  3. 三段式:包括主旨、說明與辦法,在辦法段向受文者進一步提出具體要求。
以下說明三段式寫法的各段具體內容:
主旨:為全文精要,以說明行文目的與期望,應力求具體扼要,不分項,文字緊接段名冒號之下書寫。寫法為「起首語+本案主要意旨+期望語」,字數不可超過60個字。
說明:當案情必須就事實、來源或理由詳細敘述,而無法以「主旨」容納時,用本段說明。段名可因公文內容改為「經過」、「原因」等名稱。寫法為「引據+申述+歸結+補充」或「事實+原因+結果」。
一、 引據:辦理本案之原因與依據,係依據來函、法令、計畫、會議決議、簽陳、前案、理論、研究結果、媒體報導……等。如果都沒有前述資料,就依現況敘述事實、來源、理由、經過執。
二、 申述:說明函文來龍去脈、人事時地物、利弊因素分析等。
三、 歸結:說明發文機關見解看法,或向受文機關提出具體要求與作法。
四、 書寫補充說明,或擬請副本收文者配合事項。
五、 倘有附件,可於說明段最後一頁書寫,應列明附件名稱與數量。
辦法:向受文者提出的具體要求無法在「主旨」內簡述時,用本段列舉。段名可因公文內容改用「建議」、「請 求」、「擬辦」、「核示事項」等名稱。
一、 計畫:成立專案計畫,研擬方案、對策與措施,訂定計畫書、進度表、標準作業程序。
二、 執行:加強訓練、召開會議、媒體宣導、經費勻支。
三、 考核:述明上級機關將監督、考核、稽查方式,要求下級機關陳報成果,要求下級機關提供改善意見、管考辦法,針對怠於處理或不作為之處罰方式、移送法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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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的不同文別

函的文別分為函稿、正本、副本、抄本與影本,分述如下:
一、 函稿:函的草稿,是承辦人簽辦的原稿,格式中有層層長官簽名批示的欄位,發文後須歸檔存放於機關檔案室,供作留存紀錄。
二、 正本:公文的原本。
三、 副本:行文時將公文副知相關機關或人民,與正本內容完全相同。副本雖無拘束力,但機關在收到副本時,應視副本內容作適當處理。
四、 抄本:公文正本發給受文者,其他相關機關或承辦單位如擬作為參考或留作查考時,可加發抄本。抄本不需用印處理,較為便捷,因此倘受文者為機關的內部單位,最好加發抄本,可節省用印手續。
五、 影本:將正本或副本影印留作查考,不用加蓋機關印信或章戳。倘若影本的用途係為代替正本存檔,或提供其他機關參考,則應加蓋「與正本相符」。倘若影本的用途係為代替正本存檔,或提供其他機關參考,宜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單位印鑑以資證明。

啟稟聖上,最後呈報卑職製作「函的格式圖」乙張,以臻明瞭。
函的格式圖

啟稟聖上,以上即為函的格式,函為公務機關重要行文格式,卑職之後會詳加補充範例與其他注意事項,謹呈聖明,卑職告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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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職
卑職
來自南天黃道帶人馬星座的公務員,派赴地球出差考察,所撰「星際出差報告」詳實記載地球各國文官制度、公文寫作訣竅、科考應試技巧、文官退休規劃建議、歷朝良相污吏實錄等,認真負責,工作得力,圓滿達成交付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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