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宜蘭縣議會成立
可能很少人知道,「宜蘭縣」是1950年才出現在台灣地圖上。宜蘭在戰後初期尚未設縣,1946至1950年有將近五年的時間是屬於「台北縣」轄下,民意代表的議會系統也隸屬於「台北縣參議會」,是由宜蘭十鄉鎮(大同與南澳原住民地區被除外)的鄉鎮代表會各選出一名,做為宜蘭地區的參議員。宜蘭直到1950年10月10日才自獨立設縣,「宜蘭縣」也才出現在台灣的行政區劃地圖中,相應而生的便是縣市層級的「宜蘭縣議會」,宜蘭縣設立隔(1951)年的2月14日正式成立。
台灣各縣市議會建築變遷簡史
台灣的地方民主議會系統在戰後才陸續成立,尤其在1950-1960年代地方議會紛立、議會廳舍密集興建可以說是時代的里程碑。以下簡述台灣各縣市地方議會設立伊始的重要變遷與特性:
【1945-1950年】
- 台灣行政區劃被劃設為八縣九市
- 依「縣參議會組織暫行條例」透過間接選舉,以鄉鎮民代表會代表為選舉人,選出各縣市參議員以組成各縣市參議會。
- 戰後各縣市參議會建築多沿用舊有建築,例如台北縣參議會初成立時暫設於善導寺、借用位於今紹興北街上的台北縣農會二樓辦公、於板橋鎮中正堂舉行會議。
【1950年】
- 此年為實施地方自治,再次調整行政區域,將台灣劃分為十六縣五市;新設縣分有:宜蘭、桃園、苗栗、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屏東等縣。
- 1950(民國39)年9月24日至1951(民國40)年1月28日期間,分六期推動籌辦各縣市議會第一屆議員選舉。首屆議員選出,即成立首屆縣市議會。
- 縣市議會為新設民意機關,創設之初多沿用舊址或舊有建築。例如:宜蘭、桃園、苗栗三個新設縣分之縣議會,均借用當地日治時期武德殿建築作為議事廳;新竹縣、台中縣、台南縣則借用當地縣政府之大禮堂為議事廳;台北縣、彰化縣、高雄縣則以當地之中山堂或中正堂為議事廳。
新議會找新家:縣議會成立初期的會址問題
各地方縣市新成立議會後,緊接著便需要能讓議會運作的建築空間。除了日治時期原本就有區廳建築的縣市,可沿用日治時期舊建築作為議會辦公與議事運作外,另外部分縣市需興建新建築供議會使用,如:苗栗縣、宜蘭縣、南投縣等,約略在1952年間開工建造。
最早興建議會廳舍的苗栗縣與宜蘭縣議會在建築形態上較為相似(建築形態特色賞析請收聽EP15節目中蔡明志老師的解析),此外這兩棟議會廳舍都是由縣政府技師規劃設計。然而這兩個議會廳舍的共同缺點,都是以一般政府辦公廳舍型態規劃設計,未考量到近代民主議會的議事運作需求,導致新家落成卻不能用的窘境,甚至得另地重建。
第一代宜蘭縣議會建築基地下的意外考古
第一代宜蘭縣議會的建築位置就在現今宜蘭市民代表會的位置,當年興建時在基地挖掘出清朝時代的古物。第一項是宜蘭舊城西門「兌安」、北門「坎興」的兩塊門匾(另兩塊為「震平」、「離順」),後被當時縣府技師鑲嵌在新建縣議會辦公廳舍牆面上。後來縣議會搬進第二代新家後,原先第一代議會建築改由宜蘭縣立圖書館進駐;再後來縣圖書館搬家、市公所將第一代議會廳舍拆除時,兩塊門額遺跡被移至宜蘭市立圖書館。
除了挖出舊城城門門額,也挖出被用作日治時期戰亡建碑欄杆建材、上頭刻有「嘉慶二十二年冬月 奉吉憲鑄造噶瑪蘭營 大砲一位重六百觔」的兩門清代大砲,出土的大砲當時也被放置在第一代縣議會後方草地供人參觀。
蓋了不能用的新家:借地方開會的縣議會
第一代宜蘭縣議會廳舍蓋好了,空間卻僅能提供行政人員辦公,議員要開會還得四處借場地。當時克難使用第一代議會廳舍的時期,縣議會一旦要開會就要跟當時位於現今蘭城新月位置的宜蘭縣政府借用中正堂(即日治時期興建的武德殿);秘書處辦公室也借用當時議長甘阿炎任職的合作金庫宜蘭支庫二樓辦公室。蓋了新家卻無法正常運作的議會廳舍,讓當時的縣議員張學亞提議要另建新議會。
1954年便有記者以〈宜蘭議會苦無家 要求縣府建會所〉為題報導:
……雖然有議會之名,確無議會之實,因為前任議長雖然花上九牛二虎力量擇地本市渭水建蓋一座議會,在外表彷彿看去確是很堂皇,但是一進入議會內部只有辦公廳,連開會會場都沒有,同時最起碼的正副議長辦公室也付之闕如,尚借用值班室……花了錢對最主要開會的議會都不知道建蓋,每逢開會借用人家場所……會場狹小歷屆歷次來連旁聽席座而無位,人民對大會旁聽都感到沒有興趣,故每次大會旁聽席都是座虛迎客……這次大會有張學亞議員已感到會議廳非建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