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電力改變的城市
天送埤發電所完工通電後,每天平均提供給臺灣電力會社2500千瓦的電力,剩下的500千瓦則提供給南邊的蘇澳與北邊的頭圍,其約1萬餘的點燈以及小口與大口動力各約1百馬力。許多節慶活動開始在晚上點燈,城市得以在夜間大放光明。
宜蘭市街,在通電後,電線桿成為市街「現代」的象徵(來源:臺灣舊照片資料庫)
羅東奠安宮玄天上帝聖誕祭典時,民眾則想利用三色電燈數千個妝點街道夜景,電器會社意欲寄附大電燈四個在廟前與十字路口。
宜蘭川渡船場在1924年11月,將電氣興業會社寄附設在兒童遊園地之千燭光電燈分作5百燭光兩個在河岸點燈。
天送埤發電所的困境
電力做為新興能源,水力雖能發電,但仍有其限制。譬如,當遇到長期乾旱不雨致溪水量變少時,即會影響發電的能力。天送埤發電所完工運轉後不久,在1926年夏季,各地水源枯竭,水量不足,有可能導致停電,僅能以火力電補充;但火力發電所的蒸氣罐也需用水,缺水也將使火力發電無法百分百發揮。萬不得已時,則將實施限電措施,或是因取入口泥沙淤積,而需暫時減少水量以清淤,也會導致供電能力的減少。
台灣電力株式會社附屬事業
1921(大正10)年台灣電氣與業株式會社以350萬圓買收宜蘭電氣株式會社,及
蘇澳白米甕正在與建的蘇澳製冰工場,1922(大正11)年7月製冰工場竣工後即開始銷售。1925(大正14)年因南方澳漁港改建完成,製冰產量必須提升,故逐漸擴大設備。1929(昭和4)年台灣電氣興業株式會社被台灣電力株式會社合併,製冰事業亦改由台灣電力株式會社經營。1935(昭和10)年日月潭電氣工程完成後,台灣電力專注於電力事業,將製冰事業全部讓與台灣水產株式會社經營。
經營電石事業原計畫利用天送埤發電所剩餘電力,依空中氮氣固定法製造氮氣肥料、硫酸、阿摩尼亞、水泥與木材乾餾,但因經濟不景氣影響僅進行操作簡單且成本較低的電石製造。1929(昭和4)年併到台灣電力株式會社,同様直至1935(昭和10)年才讓與台灣電化株式會社經營。
羅東電石工場
臺灣電氣興業會社計畫的羅東電化工場,即カーバイト(碳化物)工場,建設工程已於1927(昭和2)年3月15全部竣工。根據3月19日的新聞,監督官廳正向遞信部申請變電所的設置竣工,數日後即可開始運轉,其製品將供應島內各地。而該會社經營的松山力一バイト工場剩下的製鐵已於13日停止,移轉至羅東工場。新設的羅東工場設備是利用電氣興業的剩餘電力,每年可生產500萬封度,是原先松山工場80萬封度的4倍左右。
「臺灣電氣興業。自昨(1926)年6月著手。建設電化工場於羅東街竹林。其工場月前已全部告竣。」
「現同工場使用之職工職員。約近百名。其電爐以三千度之高熱而燒。儼然如焦熟之地獄。其室內之溫度。華氏二百度內外。」
──藍廷珪〈電氣工場一瞥〉,《臺灣日日新報》,1927年5月5日6版。
圓山發電所
台灣電力株式會社為確保產業資源,增加島內電力,在羅東郡三星庄天送埤發電所的上游蕃地,以東溪為取入水源,新設發電能量13500KW的發電所計畫。台電會社在1937(昭和12)年6月前來附近進行電源調查達3個月,發現水源豐富。因此正式向台灣總督府正式出願,以昭和13、14兩個年度投入總工費6百萬圓。
此發電所建設的目的,不單只是增加電力的供給,天送埤發電所的取入口設施每因洪水而受到破壞,遲早有改建之必要,若能在其上游新設發電所,則可將取入口的水在使用後以鐵管直接通至天送埤發電所。新設的圓山發電所實有一石二烏之效。
發電所位置在羅東郡三星庄的清水溪岸,在約6公里遠深山在濁水溪築堰堤做為取入口,在取入口約500處設開渠水路,與發電所間設隧道水路。
圓山發電所的放流水則做為現在天送埤發電所再利用發電。圓山發電所橫切清水溪溪底,設有放水路暗渠,與營林所鐵道並行。放水路隧道的施設,結合了天送埤發電所的現有放水路。此工事完成後,即達到圓山、天送埤兩發電所的水路一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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