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絕地大反攻
祂必按各人所為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
之五
這時財務部的人傳來壞消息,Y公司宣佈破產,所有應收帳款都收不回來,光榮本來的催收工作變成了參與破產分配。財務長Michael突然神秘的把光榮叫到他辦公室。「光榮,你知道我們在BVI有家轉投資公司叫 Officemate (BVI)的?」光榮表示知道。「這家公司不知為什麼去年虧損一大筆錢,本來交易透過BVI是要節稅而已,那家公司根本沒有什麼員工也沒什麼費用,只是把總公司這邊的產品先賣過去,再由它賣給客戶,也沒留什麼利潤在中間,只是稅務及營業額考量,總經理剛剛還說有虧損,那就再增資補足。我是覺得很不妥,所有公司掏空案就是利用這些海外公司。你是法務,要特別注意有沒有什麼問題。」
經財務長一說,光榮也覺得有問題,因為Y公司破產,要國外律師幫忙申報債權,順便研究一下有無可對公司負責人主張的權利,公司沒錢了,看看找老闆可不可搾出些什麼。這才發現Y公司的負責人就是總經理要併購X公司的股東。顯然是因為有關係,才會讓Y公司放帳這麼久,金額這麼大。但是這是因為總經理有問題,還是他也是被朋友騙了?桌上放著幾份要增資海外子公司彌補虧損的簽呈,光榮這才發現不只財務長說的Officemate BVI,還有幾家都是一樣的狀況,不明究理的虧損,無條件的增資。光榮越想越害怕,害怕自己成了一連串犯罪行為的幫助犯。
光榮回到家中,輾轉難眠,不知道應該怎麼辦好,雖然跡象顯示有問題,但是又無實證,商場上爾虞我詐,說不定公司真的只是被別人騙了。想著想著光榮起身登入「兩岸法網聊天室」,這是一個在法律人間很熱門的網站,大概沒有沒上過該聊天室的法律人,光榮的別名是「久利生公平」,日劇Hero中木村拓哉飾演的檢察官。
久利生公平:如果你覺得你老闆從事不法勾當,你會怎麼辦?
毛利小五郎:外遇,還是殺人,要告訴我們是什麼事才好判斷。
久利生公平:我懷疑老闆掏空公司。
毛利小五郎:有證據嗎?
久利生公平:沒有,只是一些間接證據。
毛利小五郎:那為了你的飯碗,你還是乖乖的就好。
久利生公平:但是如果是真的,我可能也要負法律責任。
大法官:你可以匿名舉發,讓相關單位去調查。
久利生公平:公司目前財務狀況不佳,我要是隨便爆料,弄不好會讓銀行抽銀根,如果結果不是我想的這樣,我卻害的公司倒了。
台灣丹諾:你沒有提供相關事實,我無法判斷。不過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一定有一些線索可尋。你也許可以跟老闆說一下你的疑慮,如果他翻臉大怒,大概是真的,反正你也不應該再待下去,如果他有說法,不妨聽聽是否有理。
久利生公平:我老闆的行為,從商業角度看就是很敢冒險的,但從法律角度看就是無合理的原因,到底如何認定有無合理原因。有些時候真的要搶市場先機,在別人產品還沒問世時,可能就要搶先買進。我無法判斷我老闆只是過份大膽,意圖為己私利,還是被別人騙了。
看看大家都沒什麼回應,光榮也只好黯然下線。光榮決定明天拿增資簽呈試探性的去問總經理。
次日,光榮拿著簽呈到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這有幾份要增資海外子公司的簽呈,沒有說明投資的原因說明,也沒經過董事會,好像有些問題。」
律明翻了翻公文說:「哦,這幾件是這樣,我打算關掉不賺錢的子公司,簡化投資關係,但這幾家海外子公司虧損嚴重,要關掉不是要再補錢進去就是宣佈破產。你想想我們公司怎麼可能讓旗下子公司破產,那對投資人或融資銀行會有什麼影響,說破嘴說我們母公司沒問題也不會有人信,只好再增資彌補虧損後清算。金額不大嘛,應該還不用簽到董事會吧。」
光榮雖然知道了總經理的考量,但總還是覺得怪怪的。大概是光榮把心中的疑問掛在臉上,律明接著說:「光榮啊,不要那麼死腦筋,如果世界是繞著法律人轉,事情就簡單多了。可惜不是啊,有多要考量的面向,知道嗎?」
但是法律不是最低的標準嗎?光榮在心中OS,但一下子也想不出這樣做法有什麼違法之處,光榮接著問:「總經理,Y公司倒閉了,您知道它負責人是X公司的黃董事吧?」
「知道,有什麼問題嗎? 當初就是透過黃董事介紹,才會和Y公司作生意。」
「因為債權金額太大了,打算請律師看看可不可有什麼請求權向負責人主張。」
「公司與負責人是不同的人,如果沒有連帶,那有辦法向負責人請求?」「侵權行為就可以」「慢點慢點,光榮,黃董事是我多年的好朋友,最近不景氣你也知道的,之前他們公司也幫我們爭取不少業務,做生意是你情我願,各擔風險,又不是故意倒帳,我不是跟你說過做生意就一定有風險,沒風險的事就無利可圖。你哦,太淺了。」光榮口頭上不再爭辯,但卻無法不想法務到底應扮演什麼角色。(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