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小說大部分出自天馬行空的想像,然而寫到後來,有時候會搞不清楚是真實?還是錯覺。回顧一頁一頁的情節建構於我的虛構創作,也出現在我真實的人生,這樣的故事,連我自己都怵目驚心。書寫一個相同,然而卻是虛幻的自己。是對影對話,還是自說自話?是心靈的對白,還是破碎的記憶、或是幻知和幻覺?我不知道。面對自我的寫作,天馬行空到幾乎人格分裂,寫到最後昏頭轉向,也搞不清楚自己是誰。往日的大喜大悲、千愁萬恨,如今回想起來已經平平淡淡的,沒甚麼大不了的事。如果真的刻骨銘心、沒齒難忘的話,就化成我小說中的一段對話、一段情節,一段但願讀者能夠了解和感受的希望和幸福。
我從小就愛看言情小說,言情小說的精髓就是堅持人生的真善美,不論主人翁歷盡多少辛酸苦楚,永遠存在不服輸、不氣餒、不退縮的信念。而且,最後一定是好人有好報,有情人終成眷屬。而我這個在紅塵中滾過千百回的老油條,早就體會怎樣努力加班也沒辦法年薪百萬,怎樣婢膝奴顏、費盡存唇舌也拿不到一張訂單,就算捧著金莎巧克力玫瑰在雨中淋到得肺炎,也不可能約到心目中的女神。但是我還是想寫,也許在文字的世界裡,我真的是非常堅持和努力,非常符合『言情小說』的精神。誰知道哪一天,我就寫出了一本『轟動武林、驚動萬教』的犯罪推理小說。
每當凌晨醒來,感謝美好一天的開始。整理好文稿,PO上臉書,然後繼續我的紅塵俗事。可能背上行囊出外工作、可能去菜市場買一片肉和幾莖青菜,可能去郵局領點年金、貼補家用。其餘的時間,我就認真地寫犯罪推理小說,寫到柔腸寸斷、血肉模糊時。算了、暫時擱置一旁,先寫別的吧!寫不出來,就抄寫別的文章,古詩也好、新詩也好,家樂福的宣傳單,歐盟法規的條文…寫著寫著,感覺就來了。有時候,翻翻字典,隨便找個字來造詞,無意中會想出人名、篇名或書名,甚至一大段故事情節。
一天過去,我還是依然在燈下,寫著一場場悲歡離合的人生。倦了,欲眠,於是跟著那些或哭或笑的人影在夢中繼續一幕接著一幕的愛恨情仇。睡夢有時候會悠然甦醒,再繼續沉沉睡去。有時候睡不著,午夜一個人,聽著一首又一首的歌,敲打著一個又一個的字.....。因為古稀之年的我真的不知道還有多首時間可以寫,把握時間啊!一寸光陰一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