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案總是有許多甘苦談,有時候魔鬼藏在細節裡,這一點點的細節,可能會影響你對整件事的心情、感受跟態度。就以「截稿時間」來講好了,也隱藏著值得注意的細節。
以前在寫稿時,因為撰寫書稿的時間較長,假設我和編輯是六月中在談這件事時,對方希望能夠「七月中」或是「八月底」繳稿,我會再多問一下。因為,照東方人對月份的認知,一個月有上旬、中旬、下旬。
那麼,問題來啦!請問,「七月中」=7.11~7.20。那麼,繳稿日期到底指哪一天?
再來談談「八月底」,很明顯的,「八月」是個例子,重點在「八月底」的「底」,也就是九月前的兩、三天。那麼,到底哪一天是繳稿日期?
假設我如果六、七月份玩太兇,或是因為有其它事,而將寫稿時間一延再延,那麼,我深知自己的寫作速度,只要在7.20那天繳出去就沒問題,是不是好棒棒?
但是,編輯可能不會這麼想,應該說,除了我自己之外,其它不管是編輯還是合作撰寫文案的廠商,我必須設想,他們會以自己最有利的解釋來要求索文時間。也就是:
「七月中」一開始,也就是7.11、7.12、7.13的這幾天,他們都可以開始要求把文章或書稿繳上去。
「八月底」的話,8.25~8.31都可以廣泛的稱為「八月底」,其實,從8.20開始,就可以視為「八月底」了。所以,我如果想著8.31當天繳稿,我後面的老闆們從8.25、8.26、8.27這幾天就可以開始:「那個稿子可不可以繳給我了?」已經開始催稿了!
當你心裡想著還有幾天的工作時間,卻被這些問題不斷追問,心情不就壞了嗎?心情一壞,就會低落,對於工作也就提不起勁,更感到焦慮。
所以,即便在繳稿時間上,我後來跟出版社,或是廠商在講的時候,我直接講繳稿當天的日期。「七月中」的話,我會詢問是7.15或是7.16嗎?如果定好的時間正逢週未,我會趁勢追擊,例如:「7.16是星期六,隔天又週日,那我7.18當天繳稿吧?」秉著長久以來的合作信任,通常都會答應。說真的,如果這份工作對我來說輕而易舉,或是我一天就可以完成的速度,我也會在截稿的當天,也就是7.18的早上寫,傍晚繳出去。繳稿的日期講得越清楚,對我來說,反而越有益。
所以在最早一開始合作的時候,「日期」就要講清楚,通常以公司而言,我會落在五、六點前繳稿,偶爾也有七、八點,甚至逼近十一、十二點才繳稿的時候,但因為日期講得十分清楚,只要不超過這天,都還算在(口頭)「合約」之內,信任感還是在的。
當然光是一個「繳稿期限」還有一些我自己會注意的細節,在這裡就著重在講清「繳稿的當天日期」不要講「過於寬鬆的繳稿期限」。而且,壓日期有個好處,如果對方問:「怎麼還沒繳稿?」我也會說:「當初講好的是7.16,我那天才會繳稿喔!」或是:「當初講是8.31,我那天會給你喔!」我大部分都是提早繳,但如果自己真的有事而耽誤到自己前面的工作時間,即使明明這兩天才在匆匆寫稿,在對方來提要稿時,也會拿提之前講好的日期來回覆,而免於雙重焦慮。時間快到了才在寫稿已經夠焦慮了,編輯或廠商再來催的話,不是雙重焦慮嗎?利用講好的「日期」做為自己的後盾,而不要用「期限」給予對方期待感。
當然接案時還有很多的眉眉角角,大家都是血淚過來的……這裡就提供一點方式,希望大家都能在不被催的情況下,又能準時繳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