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在書店看到一堆書放在當眼處,都是同一個作者的名字,從書名看,都是寫一些愛情甜酸苦辣,好奇之下搜尋了一下這位作者,原來是香港作者。
說真的,好久沒有留意香港作者了。
在對愛情充滿幻想的年紀,我很喜歡張小嫻,後來又喜歡上古代的言情小說,我看的都是愛情小說為主,直到近年,我還是愛看這些小說,但是佔我閱讀的比重卻少了很多。
像那位作者,那些看似道盡愛情中的甜酸苦辣的句子,已經不是我的菜。不過在好奇之下,我還是搜尋了一下,發現他原來非常受歡迎粉絲頁有十萬粉絲,然後讓我想起之前有一位台灣的作者,也是如此,在IG裏每天貼幾句有關愛戀的心情,附上精美的風景照,也出了好幾本書。
我說這些並沒有輕視這些作者的意思,只是覺得原來這個巿場對愛情還是很需求,只是我過了那個階段罷了。
愛情最美妙的階段,是曖昧不明的關係。
我喜歡你,但又不知你是否喜歡我,常常猜度你的心意,有時你的一個小眼神,一個小小的舉動,都會讓我心猿意馬,心思千迴百轉,然而發現你對其他女生也是如是,心裏又開始忐忑不安,到底⋯⋯你對我有沒有一點喜歡呢?
這個雙方還未表明心迹,互相試探的時期。
現在回想起來,原來是最刺激的。
再來,就是雙方確認關係後,拼出激烈愛火花的階段,這段熱戀期,就算他/她怎麼看都最美最帥,即使最笨拙的舉動都是可愛傻氣的,在你眼裏他的所有缺點都變得不值一提,強大的吸引力讓你們拼除所有的障礙,就是要在一起。
終於在一起了,然後⋯⋯又然後⋯⋯
你發現了他諸多的缺點,與他生活上的不合,價值觀的相異,他的體味,她的矯情,他的愚眜,她的壞脾氣,他的壞習慣。
為什麼?
為什麼戀愛時我們什麼都沒有察覺到?
為什麼我什麼都看不到?
常言道,戀愛中的人是盲的,是降智的。
這不無道理,一切都是費洛蒙作怪,都要怪荷爾蒙。在求偶階段我們身上都會發出費洛蒙來互相吸引,而在演化階段為了建立更優良的基因譜系,相互吸的兩人,基因譜系都是相差越大越好,這樣就擴大基因譜系,讓人類能適應更多不同的環境,能更容易的生存下來。
聽起來是不是完全不浪漫,所以我們才會被一個完全不同於自己的人吸引,並不是什麼宿世緣分,只是基因的需要。
不過,不用幻想破碎,這只是從演化的角度來解釋愛情的觀點。
在這個神秘又複雜的世界,我從不覺得我們只是為了這樣而來到這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