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住都中心公布之運用既有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社會住宅計畫市價租金評定標準表(111.02.20),利用表內資料可估算地區社宅租金之上下限範圍。
https://www.hurc.org.tw/hurc/docDetail?uid=269&pid=253&doc_id=975
在本表所運用之社宅分類為住宅轉社宅及旅館轉社宅兩類,
住宅類:每戶市價租金總價 = 市價租金單價上限×登記面積。
旅館類:每房間市價租金總價 = 市價租金單價上限×[室內面積(含浴廁)÷60%)]。
市價租金單價上限仍參考附表,為根據不同地區所調查之租金單價。
參酌各地區市場單價後,因不同類型房舍具有不同條件之加扣分項目,表內亦附上個別因素調整項目表供業者調整租金。
然雖有個別項目條件可微幅調整租金,仍設有調整上限30%,超過部分僅以30%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