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記得我們的第一次見面。
那個時候在新同事家喝酒,除了我同事之外,來的全都是我第一次見面的對象,在那個狹小、充滿二手煙的套房裡面,我窒息的緊張感無處安放,只能扯著臉皮子,笑著對每一個到來的陌生人客套,即使之後他們在也不會出現在我生命中。
這個時候,同事說,欸,你要不要陪我出去抽根菸,有朋友要順便來找我。
於是我起身,整理一下衣服,暫時把尷尬的話題結束掉,尾隨著我同事跨出門口,在馬路邊上把菸燃亮,蹲下,讓尼古丁把這該死的窒息感排出。然後,你出現了,那個時候我還不知道我們會糾纏,在彼此的生命裡面打結。
那時候你在我的生命裡的定位還是同事的朋友,家住很近,就是那種出來買泡麵當宵夜穿拖鞋,還可以順路來拜訪跟朋友聊天的那種近。
「她的名字叫企鵝,是我的朋友。」同事說,你舉了舉手,對我說了聲嗨,儘管我還在排解那種窒息感,但我還是努力扯出專業笑容,對你說了一聲嗨。
如果我知道你會來到我的生命裡,我應該要更加謹慎選擇我們之間的第一句話,或是根本不該說話。但那時候的我什麼都不懂,而初生的牛犢總是不畏虎。
你和同事站在一旁說話,而注意裡只放在裊裊升起的煙霧裡的我沒有發現你打量的目光,就如同你也沒發現我的心不在這裡一樣。我只急於想應對那些社交場合,卻沒注意到你已經悄悄地把繩索拋到我身上,然後套牢。
在抽完兩根菸後,同事和企鵝的談話也隨之結束,我起身踩熄那未燃盡的菸頭,對你笑了笑,目送你離去的背影,隨即和同事回到家中,繼續進行那些沒有意義的社交話題。
在很久很久以後,回想我們初見的情形,有點平淡的過於乏味,沒有一見鍾情,或是在彼此的眼中看見火花;但那一次的見面就像放進口袋中的有線耳機,趁你不注意的時候纏繞的越來越緊,以至於在往後三年間,我們一直糾纏不清,放不下也逃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