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到中午聯絡李吉英的電話,接通後響了兩聲她就接起來。
「妳好,是我。沒有看到小妹妹嗎?」我問
「對……沒看到人。警衛調了監視器,看起來她壓低身體走出去了。她的個子站著也不見得會超過警衛室窗台,警衛一沒注意她就跑出去了……」
「附近有沒有她可能會去的地方?」
「會去的地方……她走這個方向……啊!公園!我們常去附近一個公園!我過去看看,如果你有事要先離開,幫我帶上門,我先過去看看。」
我正要回答,她已經掛上電話。
我轉身看著室內滿坑滿谷的畫冊和畫紙。
李吉姆告知我的作品擺放規則只有按照時間這一條。
鬼覺的附著需要時間,同理脫離也需要一段時間。就算李吉姆過世,依上頭殘存的生命能量還是能讓鬼覺活動一陣子。
既然小女孩常常要求李吉姆畫畫,很大機率也有要他畫過自己。如果能找到畫,就能得知小女孩的目前或未來的狀態和動作。
不過要從這麼多畫作中去找,無疑是大海撈針。弄個不好反而會浪費時間。
因此我想找的畫,不是隨便一幅小女孩的畫,而是一張特定的畫。
我和李吉姆是在四月中認識。當時我翻閱向他借來的素描簿,翻到了正在吃冰棒的小女孩的畫像。那時他特地伸手指了過來,向我說明這是畫他姪女,因此我很有印象。
市面上用來束素描簿的塑膠線圈,顏色多為黑色或白色。我記得當時他給我看的素描本是白色線圈。
我的手指在櫃子上游移,在四月中的區域,總共找到八本白色線圈的素描簿。
雖有八本,但我很幸運,翻到第三本就找到那張記憶中的畫像。
畫中小女孩穿著格紋洋裝,右手拿著冰棒含在嘴裡,笑容喜孜孜的。殘留的鬼覺就像閃爍的粒子浮動著,以不同於當下環境的色調,排列出小女孩的輪廓,有些遲緩的浮動出小女孩正在走路的樣子。
這要不是正在發生,就是未來的畫面。換句話說,小女孩平安無事。
我仔細端詳鬼覺呈現的小女孩,發現她走路的模樣像是被誰牽著。
是媽媽嗎?可疑人士?還是警察?
這時我靈光一閃──會不會我也是人選之一?
我拿出剛才李吉英交給我的,我委託李吉姆畫我的畫像。
仔細觀察上頭的鬼覺,我居然也像是在牽著什麼在走的樣子。
小女孩被牽的是左手,我牽著的是右手,我的不僅高度低,鬼覺呈現的我還左看右看,像是在注意行車。
我撕下小女孩的畫,轉身貼到陽光充足的玻璃上,和我自己的畫疊在一起。
只見兩張畫上的鬼覺,從小女孩牽著的手,到我牽著她的手,再到一起走路的步伐,簡直像是一部極其自然的動畫影片,完美的契合在一起。
我倒吸一口氣,滿懷震撼的把兩張畫拿下來。
與其說是驚魂未定,不如說我對這樣的發現感到相當興奮。
這樣能夠完美合併的構圖簡直太過湊巧,彷彿李吉姆早就知道這件事會發生而畫下了這兩幅畫。既然李吉姆也能看到鬼覺,他可能早已預見我會去找人。
既然畫中鬼覺的我看來有在注意行車,那繼續待在屋裡肯定找不到人。
就讓我來體驗未來會發生什麼吧。
我把兩張畫帶在身上收好,關門離開李吉姆的租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