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在前面
最近這幾天有一件事情以海嘯般的形勢,在各大社交平台洶湧著,獲得香港電影評論學會大獎「最佳電影獎」的紀錄片《
給十九歲的我》產生爭議,以致導演張婉婷需要將影片停止公映及向各界解話,希望平息事件。這事有點羅生門的味道,而且資料許多,本公子也花了許多時間去閱讀文章或觀看影片。為了簡而精地說明我的看法,一些客觀的資料也請讀者自己在互聯網爬文。
圖片來源︰《給十九歲的我》電影宣傳海報(網絡圖片)
關於電影
張婉婷大導演,在香港的電影界應該無人不識,她的代表作《秋天的童話》(1987)是華語電影的經典,周潤發和鍾楚紅飾演的角色,戲中討論的社會議題,都是當年影壇震撼彈。《給十九歲的我》是作為英華女學校校友的張導及其團隊花了十年時間製作的一齣紀錄片,片中紀錄了一班英華女學校學生的成長。而該電影完成後於各大電影節均獲得不同的獎項。之後電影分別在校內及以包場形式放映,後來甚至放上影院公映,以致掀起今日的風波。
停播風波
在電影開始公映的時候,紀錄片中一位女學生阿聆,接受了明報的專訪,以傳媒稱為「萬字文」的內容,控訴張導及校方妄顧她的意願,以及違反初承諾把紀錄片參展及作出公映。及後另外兩位女學生亦藉著傳媒採訪,發表一些感到不被尊重及欺瞞的意見。最後令到張導及校方於2月6日宣佈暫停公映,而張導及前校長亦作出道歉。
最新發展是,校方決定退出「香港電影金像獎」的各項提名。
資料分析
因為這件事情令公眾產生對張婉婷導演的不滿,在各大的社交平台不斷的發文討論。基本上公眾的意見都是偏向學生,認為學生是弱勢的一群。當然亦有一些KOL衝出來持有相反的意見,認為導演沒有問題,阿聆「假仁假義」等。
本身蜜柑公子不是「諸事八卦」的人,我也想靜觀其變。然而在我看了許多言論及訪問後,我覺得心裡也有一些說話不吐不快。因此明知這個坑是如何的深,也冒險踩進去了。不過我最近較繁忙,所以我只能夠以簡單的文字嘗試把想發告訴大家。如果想要更詳盡的資料,請看官自行搜尋。
學生視角
在《給十九歲的我》這個紀錄片中,主要是拍攝六位初中女生的成長片段。其中的女主角阿聆,在訪問中提及,她絕不希望這齣紀錄片向公映。對於自己的成長片段被公眾觀看,她感到困擾,甚至要求醫,而醫生亦認同公映會影響阿聆的精神狀況。而阿聆亦指出,其實一直都有提出不想拍攝,但是製作團隊和校方以學生家長簽了回條(同意書)為理由,不讓她們退出。但最初學校只是說拍攝紀錄片的目的只是為母校籌款而製作DVD,並沒有說會把作品參展及公映。
第二位受訪的女學生阿佘亦指出自己曾經抗拒作品公映,但最後見拒絕不果,唯有同意了。第三位受訪的女學生江冰滢(香港小姐)告訴傳媒,製作團隊稱「除了她,所有人都簽了合約同意公映」,於是她也簽了同意書,但後來才知道事實上阿聆沒有簽署同意書。
張婉婷的立場
張婉婷在訪問中提到自男友羅啟銳於2022年離世後,一直都感到鬱悶,直至這齣電影出世成為了她的精神寄托。在訪問中看到她對這紀錄片的熱心,是十分真誠的。風波發生前,每次她提到這紀錄片時,她都像小孩子遇到自己喜歡的話題般雀躍。
今次張導和團隊花了十年的時間和心血去製作這紀錄片,說實在的,這是一件很偉大的事情。十年,並不長,但人生有多少個十年?因此這作品絕對是張導的另一個代表作。
這齣紀錄片在完成後,相信大家都會感到很滿意。有些看過公映的朋友都反映,這電影是值得觀看,而且每位女同學的成長故事是相當的真實,都是毫無修飾的做自己。再者,這紀錄片亦取得各界的認同,及取得「最佳電影獎」。我相信這令張導更加希望這電影能夠該更多人看到,甚至取得更多獎項。
另一邊廂,早前張導興緻勃勃地在訪問當中,透露昔日製作電影時,「不擇手段,無所不用其極」的沖勁,例如冒充市長在批准書上簽名、假扮記者進入場地訪問等。有資深電影人指出,這些旁門左道的方法,在影圈其實很平常,你守規矩就會有許多事情不能完成,作為同行是很明白的。當然在一般市民眼中,張導就是不守規則、不誠實的狂人,對她的指控也更加強烈。而早前張導成為香港特區政府的「
說好香港故事」的小組成員,這更加令一班不太支持政府的網民對其印象插水。
學校應該站在哪裡?
發起製作《給十九歲的我》的正是英華女學校,而當年找來校友張婉婷,以及在中間穿針引線的都是學校本身。就算跟學生簽訂同意書的都是校方,而不是張導。因此我認為這件事情,英華女學校比張導的責任更大。
一班中一二學生願意參與紀錄片製作,是為了張婉婷的名氣嗎?還是為了他朝加入電影圈舖路呢?她們加入拍攝,無不是因為校方說這個紀錄片會製成DVD,為學校籌款?無不是因為找上她們的是自己信任的恩師和校長嗎?學生和家長信任學校,才會願意簽署同意書,讓製作團隊不間斷地追蹤她們的生活,拍攝她們的私隱,錄下她們的真心話。說實在的,我有理由相信其中一些家長或學生根本就沒有看清楚同意書上冗長的條款細則,因為這是學校邀請所做的偉大事情,而給予信任的簽署。一間名校怎會算計自己的學生?學校一定會讓我的女兒得益,連校長和老師也這樣表達。
紀錄片倫理
紀錄片,顧名思義就是真實地紀錄一些人事物的影像作品。當對像是人類的時候,紀錄片應該有何可為,又有何不可為?這條界線究竟是由導演去訂立,還是由被拍攝的對象來劃界線?而界線又能否因應情況而改變?昔日中一二的女學生,今天是妙齡少女了。少女心,海底針,她們的想法就如蒼海桑田,改變得南轅北轍了吧?當天不介意在鏡頭前訴說著不喜歡媽媽,或者在鏡頭抽菸的反叛少女,今天也許不能面對自己這些形象吧?如果今天的我要打倒昨天的我,不想讓昨天的我出現在大銀幕,被一班陌生人看到這些所謂的「黑歷史」,有錯嗎?
紀錄片的倫理應該是怎樣?張導說人比片更重要,但阿聆不想公映,但卻仍然在公映。究竟是一個偉大的作品重要,還是當中所有人的感受重要?是要有人犧牲小我,去完成大我嗎?還是要齊上齊落,缺一不可呢?(柑按:其實我也不懂得回答,也許要因時制宜吧!)
社會輿論
當阿聆發出「萬字文」回應抗拒公映的時候,社交平台幾乎一面倒的指責張婉婷導演強逼少女拍紀錄片。忽然之間,責難聲四起,排山倒海的負評都指向張導。指責的論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 學生和家長最初簽訂的同意書沒有說明會將作品參展和作公映,今天張導出爾反爾。
- 有主角想退出,但卻被拒,甚至以同意書脅逼合作,做法卑劣。
- 在播映前,主角都無法預先觀看Final Cut,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會有甚麼「黑歷史」會出現在銀幕上面,這是不尊重主角們的私隱。
- 拍攝過程,女學生承受著很大的壓力,甚至在鏡頭前極力抗拒製作隊的追訪,這十分不人道。
當然還有許多指責,我只列出這幾點而已。
當然也有支持張導的言論,直指阿聆假仁假義,嘴裡說不想被公映,但其實之前仍有幫忙張導製作其他影片。亦有藝人或KOL提出,任何人不想拍攝,可以退出吧!但同意書已簽署了,要怪就怪簽名的家長吧!
此外,有「牛下女車神」之稱的奧運金牌得主,香港運動員李慧詩在電影放映後,發現片中有訪問自己的片段,這是她毫不知情的。她感到十分氣憤,甚至公開呼籲「不建議看此電影」。後來製作團隊說已得批准訪問李慧詩,但經手的人員已經離世,這演變成一件無頭公案了。
柑想
在這件事情中,其實我認為事情根本沒有所說的嚴重,只是一切在社交平台和傳媒的加持下,才會變成如今的互相批鬥。當中有人唯恐天下不亂,為了出名公然「抽水」。因此我一直保持著不要「跟車太貼」的態度,希望能夠客觀地看這件事情。
尊重與創作主權
一個導演在片場中是擁有絕對的權力,然而是否能夠隻手遮天?縱然女學生簽署了同意書,願意被拍攝追訪,但如何有一天她們感到壓力,甚至有苦衷不想繼續,校方應否以「合約」去脅逼學生就範?本公子認為,紀錄片的靈魂在於當中主角們的生命,影片是訴說她們的故事。如果這影片出現會令到她們受到傷害,這已經不是一件適當的事。如果將這個影片公諸於世,這豈不是對她們公開的行刑嗎?
我用一個極端的例子,日本對引退的AV女優有一個「友善」的做法叫「
五年條款」,就是禁止片商再發售該女優的影片,以及商店要將作品全部下架。我相信大家都明白這做法的動機和結果,對公司而言,AV女優已經幫助他們賺了錢,如今她們想過一些「新生活」,這好應該協助她們。
另一個例子,當年偶像陳冠希的電腦中,一些女星的不雅相片被公開了。這些相片都是女星們自願被陳冠希拍攝及收藏,但她們卻沒有預計會被第三者看到。事與願違,陳冠希把電腦拿去修理,最後被人掘出這些相片,然後廣傳。及後傳媒大肆報導,令相中的女星也承受極大的傷害。
如果紀錄片中的主角,最後不想將某部份,甚至是全部關於自己的部份,繼續在影片中展示,在我看來,雖然是無奈,但也是會刪除的。因為這根刺會在每一個陌生人觀看這影片時,再次不斷地傷害片中的主角。
我當然明白如果以主角的願意進行主導,也許會令到創作主權轉移到主角們,導演就被架空了。我認為作品是導演及其團隊的,是用導演的眼睛去看這個故事。怎樣能夠平衡兩者的力量呢?其實只有一個方法,就是良好的溝通。溝通可以幫助導演明白主角的想法,甚至可以避重就輕。而主角亦能夠明白導演為何需要這一個鏡頭,為何要將這件看似不光彩的事情放在紀錄片中。互相理解,才是決定這種問題的最好方法。
當然如果有一方不願意合作,我都會選擇尊重主角一方。因為對於導演和團隊來說,影片就只是一個作品,失去了心血固然是可惜,但也不致於絕望。然而對於主角,這紀錄就是她的人生一部份,是好是壞,都直接影響他日後的感受。
赤子之心
其實看張婉婷的作品,她對電影真的很熱愛。再看她的訪問,雖然她會為完成工作鋌而走險,但當你看她對自己的「蠱惑」經歷如數家珍的對公眾自白,你只能說這個人真的很傻,完全沒有城府,也沒有機心。也許她對自己的作品有野心,希望可以再有代表作,但是這位長者其實只是一個小孩子。
因此,我覺得不應該,也不需要過度指責張婉婷。就算這件事情,令到電影要停止公映,錯也不只是在張導。阿聆有沒有錯?校方有沒有錯?家長有沒有錯?團隊有沒有錯?其實我們都不知道,而且我們都不是審判官,又有何能奈去判斷誰是誰非?
我們也許要跟張導一樣,保持一顆赤子之心去看這件事情。其實純綷是溝通不良的問題,就應該由團隊和校方繼續跟學生們溝通吧!
最大責任的一方
最後本公子想指出,在這個風波中,一直沒有表態,但卻是整件事的重要關鍵,那就是女學生們的家長。由此至終也沒有任何一個家長為女兒發聲,當年卻是她們了同意書,讓女兒參與紀錄片的製作。作為推了女兒「入坑」的家長,你們有沒有在這件事上支持過女兒?就算有女學生要求退出,家長你有沒有跟女兒站在同一陣線跟校方和製作團隊商量?還是當別人用同意書當作合約,威嚇退出就要承受法律責任時,你們就立即「跪低」及Shut Up?我實在好想知道,你們的立場是怎樣?希望家長們不要一直站在後面,好像看另一齣紀念片一般。
誰是大魔王?
大魔王,究竟是利用了學生信任的英華女校?還是躲在網絡後面,用鍵盤作武器的我們呢?現在張導和前校長道歉了,英華女校校董會也道歉了。還要狙擊誰呢?要像KOL般,找阿聆出來攻擊嗎?這會否變成網絡欺凌?需要有一個人接受沉重的打擊,付出大快人心的代價,公眾才會心息嗎?
我相信,尤其是在香港這個奇幻地方,只要一段時間,任何事情,也會變得Who C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