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往生後,接到銀行通知,催繳尚未還清的就學貸款。兒子從國中畢業後,就半工半讀完成大學學業,所有學雜費都自己處理。從五專到二技,七年的時間,總共貸款了七十幾萬元。
畢業工作後,開始每月償還,但往生後,還有三十幾萬元未還清。銀行十分認真,在二個月沒收到償還金,沒有經過協商,就直接告到法院催繳,所以必須因為償還孩子的學貸,上法院。
開庭前一天,我寫了一封致法官的信,開庭時,我把信念完,法官就宣布庭訊結束,雙方自行協調。我強調因孩子意外往生,過去都是孩子自己處理學貸的事情,我因不知情,並不是故意
繳費用。
最後與銀行協商,依照過去每個月扣繳的金額,由我的帳戶扣款,結束了這次的法院事件。所欠的款項連利息,一毛都不少,花了幾年的時間,全部繳清,也了結一樁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