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年輕不懂事,大學共念了11學期,前後共借了近69萬元的就學貸款。算一算就讀兩間大學的時間,加上中間重考的空檔一年,前後加起來快八年的時間,學雜費加上生活開銷,估計總花費快要100萬元,現在想想,真的好浪費。
當年念大學的時候,私立大學一學期的學費約5~6萬元,國立大學一學期的學費約2~2.5萬元。
經歷了11年,總償還期數132期,終於要還完就學貸款了。
承貸分行的償還方式:償還期限為貸款一學期得於一年內以每月償還,依此類推。
本金以69萬元計,借貸期限11年,學貸優惠利率1.314%,利息合計約5萬元,應償還的本息合計為74萬元,平均每期還款金額約為$5,606元。
從開始工作領到第一份薪水後,每個月的薪水,都固定要先扣掉$6,000元,用作償還學貸:
承貸分行的還款規定:學貸還款應於最後教育階段學業完成(或服完義務兵役或教育實習期滿)後滿一年之日開始,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總之,學貸還完以後,再跟承貸分行申請「清償證明」,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