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聽說妳在鬼島當作家》160 大綱怎麼寫?(鬼島實體書通飯)

《嘿!聽說妳在鬼島當作家》160 大綱怎麼寫?(鬼島實體書通飯)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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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問題好像滿常看到的,來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想法。

  坦白說,我最早寫作是不寫大綱的,而且第一次寫長篇作品就直接35萬字,第二次甚至是70萬字,我完成稿件之後直接投稿,所以大綱這玩意兒是後來才加上去的。

  大綱這東西,就是一個脈絡,只要去蕪存菁之後最主要的那條線就可以了,其他支線就不用特地寫上去,而且大綱字數最好能控制在一千左右是最好,當然若你的故事越長,那可能會必可避免地超過就是了。

  簡單來說,大綱只是看你的作品走向,給編輯評估之外,也可以給全然自由的劇情一個大略骨架,讓你不會在眾多想法中迷失。

  當然大綱越精簡,就越容易看出整個故事的脈絡和起承轉合,但同樣的,也容易綁手綁腳,我個人不太寫太過精細的大綱,不然我反而會不知道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可是也有的作家是若不做精細規劃,就沒辦法繼續寫,不過只要一把大綱決定好,就能在很短的時間內寫完。

  無論你是哪一派,只要按照自己所習慣的方式來寫大綱就可以了,沒有什麼硬性規定或建議,畢竟每個人的思考模式都不太一樣,順應自己的特性才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話說回來,我在寫作初期,是完全沒有寫大綱的,靠著對角色的熱愛,還有對寫作的熱情,也洋洋灑灑寫了幾十萬字,然後順利寫到完結,期間也沒有大修,是一件很需要直覺再加上一點運氣的事情(?

  其實寫這部作品的中間,也出現過好幾次以為寫不下去了的感覺,糾結了好一段時間,還好後來都順利跨越過去了。

  在漫長的寫作途中,難免會有懷疑自我,或臨時想到什麼新的想法的時候,所以可能會左右到劇情,也就因為如此,我不喜歡讓劇情被綁死在鉅細彌遺的大綱裡,但有大方向的架構,會讓我不會太過放飛自我到收不回來的地步。

  而且自從和出版社合作之後,大綱就是必備考量了,不然誰曉得你腦袋裡的東西長什麼樣子,當然必須要寫出一定的程度,才能方便對方評估。

  大綱也沒有什麼寫得好不好的差別,就只是提供一個可參考的簡略故事而已,所以也不用太過擔心好壞,就寫主線就對了,其他不是那麼重要的東西,就不用特別進去卡位了,以簡單明瞭為要點。

  知道這些基本概念後,我想大家應該比較知道怎麼下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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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有些人會有取書名的障礙。 他們可能通篇都寫完了,甚至都已經寫完了,但還是想不到什麼這部作品到底要取什麼名字才好。 以往我都不太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因為通常一部作品開頭,我就已經決定了書名,頂多就只有微調而已,改動的機會幾乎沒有,除非出版社要求更名(掩面 簡單而言,類似福爾摩斯系列的那種感覺。
以個人理解來說,扁型人物指的是比較狹隘的人物性格,一般而言常出現在搞笑類型的作品,把某個特色放到最大,甚至到超乎常理的地步,只剩下某個特定個性,很容易讓人記住。 嗯,現實中若有這種人好像挺可怕的XD 這樣的人物,幾乎不可能出現在現實生活之中,所以給人感覺輕飄飄的,不實際的,但也因此有獨特的魅力。
曾經有人問過我這個問題。 老實說,幾個月前的我根本不知道,畢竟和和出版社打交道,基本上只需要這幾種東西:作品本文、大綱人設,頂多再來個履歷,更多的情況是直接與編輯討論開會,除此之外,根本不知道企劃為何物。 企劃,可能是某種聽起來不太好吃的東西吧(X 聽起來確實滿商業的,但我也有點困惑。 故事背景:
若想要寫出一部引人入勝的作品,節奏的掌握是相當重要的。 雖然說緊湊的故事,會讓人迫不及待想要追著看下去,但是若這位主角殺了第一張地圖的BOSS之後,連休息整頓,或者和同隊伍裡的女生談個戀愛都沒有,就直接喊著要打下一張地圖,然後無限輪迴,一直把魔王打死才停,結局。 當改正這些缺點之後,就會慢慢進步。
這個問題我也曾經很糾結過,但要討論這個議題,我想應該還是應該要從各種利弊來看比較好。 所謂的視角呢,主要分為三種:第一人稱、第二人稱、第三人稱。 這樣是為了避免造成讀者的視角混亂,若全盤使用第三人稱的話,就比較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那,你擅長怎樣的人稱呢? 上次點評活動的剪輯出爐啦
  遙想以前在網路上看到這個問題,基本上聽到的回答大概一次發文約3000~5000字左右,當然也有一萬多字的大長篇,那種滑鼠滾輪拉不到底的感覺真棒。   不過那個時候很流行網文,而且一次看都可以看很久,再加上專注力很夠(?),一整篇洋洋灑灑地看下來還意猶未盡,而且當時讀者多,所以聊天室以及作品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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