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讚謝詞:感動,就這樣創造?真的嗎?

2023/04/16閱讀時間約 10 分鐘

楔子:創作者的態度

創作的態度有兩種方向。
一種是以個人的想法為骨架,進而創作出自己想展現作品的一種生活態度。創作者依循個人的價值觀、信念,追求令自己滿意的作品。以此態度創作出的作品可能讓人無法理解;也可能花上無止境的漫長時間直到完成一部作品。因此,秉持這種態度創作時,必然不會考量成本以及產量多寡的問題。
所謂的藝術家,指的就是朝此方向前進的人。
另一種創作方向則是將個人定位為社會的一份子進而從事創作。創作者意識到社會的需求與供給情形,看準現今社會希望創作者提供的方向,將自己置身在此方向中,自然就會以商業角度為考量。社會上大多數的專業人士都可歸為此類。
身為一名音樂家,我所秉持的態度為後者,但這並不表示我純以商業考量進行作曲工作,創造性當然是我最重視的部分。
要成為一名藝術家並非難事。姑且不談作品內容,在這個社會上,只要自己說了算。即使得不到別人認同,能夠說服自己就夠了,可見有多麼容易。只要表示「我是藝術家」的那一瞬間起,那個人就是位藝術家了。說得極端一點,就算沒有任何創作作品也無所謂。
相對地,若以商業考量從事創作工作,即是拼命表示自己是「此領域的專家」、「具備專業的自信」,一旦接不到工作,或是能力未獲認同,就沒有任何意義。如果能得到「這傢伙還蠻有趣的,讓他試試!」「做得還不錯,好吧,就把工作交給他吧!」的認同,就得要在實際承接的工作中展現成果。至於接到的是否為好工作,有資格論斷的絕對不是你自己,而是發案的客戶,或是社會的需求而定。創作的目的並不是要觸動多少人的情緒,但仍必須不斷意識到這點。創作者經常擺盪在創造性及需求的夾縫中,苦心思索自己能創造出多麼具有創意的作品。
無論是哪一個方向,創作者期望創作出好作品的心情並沒有不同。差別在於每個人在生命中對於有價值、有意義的東西的認知不同。
-久石讓,2008,《感動,如此創造:日本電影配樂大師久石讓的音樂夢》(感動をつくれますか?)。何啟宏譯。麥田出版。p.12-13。
久石讓

圖片轉自香港01: https://www.hk01.com/article/528224?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

一、批判意見

一位哲替專頁的追蹤者對這篇久石讓的貼文做了細細的分析。久石讓在文中區分了兩種創作者的態度,一種是將個人定位為 (1) 藝術家,另一種則是定位為 (2) 社會的一份子來進行創作。
我想首先將他對久石讓論述的批評以列點的方式重構如下。首先是分段的細部批評:
A.
久石讓沒有注意到,有些將自己定位為 (1) 藝術家的創作者,也會考量成本與產量。
第二段:
「……必然不會考量成本以及產量多寡的問題。」
命題中的「必然」推論太強了。
B.
第四段:
「另一種創作方向則是將個人定位為社會的一份子進而從事創作。創作者意識到社會的需求與供給情形,看準現今社會希望創作者提供的方向,將自己置身在此方向中,自然就會以商業角度為考量。社會上大多數的專業人士都可歸為此類。」
他指出,這段其實包含了兩個獨立的元素:
  • 「將個人定位為社會的一份子進而從事創作」──這是一種價值立場或社會觀;
  • 「意識到社會的需求與供給情形」──這是創作方針。
他認為久石讓在沒有額外論證的情況下把 (a) 和 (b) 綁在一起,就忽略了至少以下 2 種其他的創作路線上的可能性:
  1. 完全以自我為中心出發,把商業供需單純當成工具手段的人。(因為他認為,即使從某種扭曲的角度,去說「其他人都是我的搖錢樹」,其實也算是一種「對社會存在的意識」。)
  2. 將自己定位為社會的一份子,但(可能因此)不遵循商業法則/不做商業考量的人。
換言之,
[將個人定位為社會的一份子來進行創作 = 意識到社會的需求與供給情形(看準現今社會希望創作者提供的方向) = 以商業角度為考量]
這個等式實為一種「偽必然性」(false necessity)。
C.
第六段:
「要成為一名藝術家並非難事……就算沒有任何創作作品也無所謂。」
針對這個段落中蘊含的論斷,他指出,這裡的「藝術家」定義極度狹窄,從而讓他有很多不認同的地方:
  1. 我反對將「只要不做商業考量,或創作時沒有把自己定位成社會一份子」的群體全部歸入「藝術家」這個名稱的涵蓋範圍中;
  2. 我反對以下意見:「創作時只要符合自己的要求或說服自己就好」就一定是(比較)輕鬆的。
接下來是總結性的批評:
他認為,久石讓在這篇貼文中做了以下的二分──
(a) 藝術家,他們在創作上是自我中心,甚至自私、任性的。只要沒有商業誘因或市場機制的引導或制衡,就只會一味的我行我素或自嗨。
[反面表述:人只有在透過商業/市場的視角,才有辦法考量社會/外於自己的存在]
(b) 社會的一份子,他們在創作上是成熟、顧全大局的。任何心態上的無私,或行動上對社會的付出貢獻,或是與其他(同樣自私)他人的互動交流,都必須透過(投身)商業/市場的遊戲機制。
他認為,這種論述上的二分法,造成了以下(意圖性或非意圖性)的論述後果:
  1. [理論後果]:文中似乎隱含了,「觀眾只會/只能從消費(主義)的角度來看待作品」的壟斷性論述;
  2. [政治(說服與規訓上的)後果]:這些對於人性,以及對於看待世界/社會、與之互動的窗口/方法,都有一種侷限/壟斷的主張,以說服人們只能依賴/服膺於特定的規則,以及背後/源頭的價值體系。
──────

二、對批判意見的回應

我的看法/回應如下:
我覺得這篇細緻分析的重點在於拆除太強的推論中造成的偽必然性,這種偽必然性可能會為專家主義與資格理論背書,然而各類創作實態應該具有多元的可能性與世界觀。我從分段細部批評的 A、B、C 中學到了很多事情。
但我想,如果做同情地理解,或許可以幫久石讓在一些地方說幾句話:
A.
藝術家只「依循個人的價值觀、信念,追求令自己滿意的作品」,這種觀點如果不是很保守就是其實很激進。你採納了保守版本的詮釋,也就是:只有商業考量才可以使得創作者對社會需求進行考量。
但如果我們採納激進版本的詮釋,那我們也可以把上述命題理解成,久石讓意在指出一種藝術創作的私人性、個人表達的絕對價值,這種絕對價值來源於它的純粹,也就是不考慮任何社會需求或市場的特性。
在激進版本中的這種絕對價值,或許確實以「自我為中心」,但不一定可以過渡到「自私」「任性」。甚至我還願意相信以下這種可能性:創作只是必然要求要從自己出發,但好的創作甚至會脫離一種以自我為中心的特性,而具有一種無利害關心、無目的卻又不得不然的特性。(有些創作者不得不寫、一定要寫,雖然一定是由「我」來寫,卻不見得都在寫「我」,而且書寫時也不是在服務自己,而是在服務書寫行為或作品本身。)
B.
因為久石讓在最後一段有說:「無論是哪一個方向,創作者期望創作出好作品的心情並沒有不同。差別在於每個人在生命中對於有價值、有意義的東西的認知不同。」所以,以同情地理解(而先擱置所有可能後果的分析)來說,他並沒有對兩種創作態度做主觀的價值判斷。
因此,在我理解起來,兩種創作態度的區別,久石讓的重點/標準應該是放在:他人的認同(recognition)上──前者不需用別人的認同,後者需要,而且不只是需要而已,它根本是必要條件(necessary condition)。
延續前述激進版本的理解,久石讓想指出,就算沒有任何作品也不被任何人認同與理解,人們仍然可以成為或認為自己是藝術家。
C.
於是,「即使得不到別人認同,能夠說服自己就夠了,可見有多麼容易」這句話裡的「容易」,在久石讓自己的理解裡,似乎不是一種主觀評價(subjective evaluation),而是中性、客觀形勢上的判斷(neutral objective judgement):畢竟前者就是少了「得到別人認同與否」的這個程序或必要條件。
我認為久石讓並沒有要幼稚化/簡化/矮化/醜化前者的意圖。
但關於在此處的這個判斷,到底有沒有可能是純中性客觀的形勢判斷,還是其實仍舊只可能是一種主觀評價,我對這個議題保持開放。(或者更精確地說,我覺得在目前的文脈,探討這個問題的意義不大。)
D.
我們可能要注意,商業考量中的「有用性」(usefulness)與「適切性」(adequacy),雖然一定具有市場性格,但或許不一定就是「消費主義式的」。如同創作不應該只有個人性與社會性的兩條二分路線,「市場中的審美現象」或許也不見得只有純然的「消費」的可能性。
資本主義讓個別創作者都必須面對自由市場,但自由市場說不定比我們想像中的複雜很多,這是我目前很想要去理解和開拓的領域──當久石讓說,他也不純以商業考量進行作曲工作,而是也重視創造性,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他說他作曲並非為了討人歡心,可是創作又不能完全與大眾的需求脫離關係,這又是在講什麼呢?市場性與創造性、討人歡心與照顧需求,這是有內在張力的兩極辯證嗎?還是它們是光譜的兩端?它們之間有界線或可能的平衡點嗎?這些就是我目前最關注的議題之一,而我想我們或許應該需要發展出可資使用的語彙,去描述這些在創作之路上與自由市場或各種社會力量間的擦撞、火花與創作者主體的煩惱與痛楚。
E.
但就算站在久石讓的立場上幫他說了很多話,實際上我仍然認為,你的後果分析與判斷是對的:一個觀點即便本身不蘊含特定的內涵(如專家主義或資格理論),它仍舊很容易被解讀成確實具有那些意思,或者能很好地被用來支持某種立場,或者令選擇另類創作之路的創作者感受到化約或壓力。
我不認為久石讓有想要主張以藝術家自居者的創作態度會是自我中心、自私、任性與自嗨的,但我也確實認為他的觀點蘊含著,要照顧社會需求就一定要透過得到別人認同、進行商業考量、投身市場機制,甚至必須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一個專家,才能完成。但這是可以懷疑的,這樣的主張很可能也有非意圖性的政治後果(unintended political consequences)。
F.
最後仍是終極的老問題吧(可以看出,你和久石讓在自我/社會界線或關係上的構想上有根本上的差異,但是……):
我是誰?這個我有多大、多穩固呢?人真的可以完全只依照自己的想法創作嗎?還是終究會一定程度上做社會、商業與時代需求上的考慮?「依循個人的價值觀、信念,追求令自己滿意的作品」會否根本只是一種永不存在的幻象?真的有所謂的「自己的想法」這種東西嗎?我們在創作時,那可以來評判我們(靈魂?)的東西,如果不只是市場、社會與他人,那還可以是什麼東西呢?當我說我顧及了大眾需求但也重視創造性時,我真的顧及了大眾的需求嗎?而這裡的創造性又指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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