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
小弟宣告的,97/3/13星期四,他與桂慧在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辦理公證結婚;在
訂婚之後 ,我們說好,由二弟、阿珍就近去觀禮、拍照,住中壢的三弟則帶著DV錄影。
公證時冷清沒關係,反正聽說大約半小時就結束了,3/15星期六,大家都回台中,我與妻訂了「印月創意東方宴」,到時自家人好好熱鬧一下。
以下的照片,都是二弟用CANON EOS1 MARKⅢ和24-70 /L2.8這支鏡頭拍的。從中看了婚禮的場面,才知有「小集團」結婚的性質,當天登記的6對新人一起公證,倒也省事,大家互相沾沾喜氣。
沒能恭逢其盛,我問阿珍觀禮有何感想?她說公證人在唸制式的文字時顯得熟極而流,但唸起新人的資料時卻結結巴巴的,好像到現場才拿到名單似的,聽得人都替他緊張起來。我想,公證人行禮如儀是必然的,畢竟已不知「送往迎來」多少對新人了,既然選擇了公證,對這些細微末節也就不會計較了吧!
【位於新店的台北地方法院少年及家事法庭,小弟與桂慧就在這裡公證結婚。】
【驗明正身,我們可不是通緝犯!】
【正以DV錄影的阿珍】
【舉行儀式前與在場的家人合照一張】
【等待公證人到場的新人們及其家屬】
【嘿!嘿!我們馬上就是正式夫妻了】
【各就各位,看哪對新人最亮麗!】
【新郎、新娘行三鞠躬禮】
【交換信物─互戴婚戒】
【可以吻新娘了】
【聆聽公證人宣讀結婚公證書】
【公證人交付結婚公證書】
【等候其它新人領結婚公證書】
【接受最後的祝福,公證人要退場了。】
【花囍之日】
【禮成後家人與煤人的合照】
【禮成後家人的合照】
【呵!呵!呵!人逢喜事精神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