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第一次見面,是在公司舉辦的萬聖節變裝晚會。
那天晚上,生性懶惰的我沒有化妝,只是隨便去路邊攤買了一件特價的紫色禮服,再搭配平時習慣穿的黑色短靴,輕輕鬆鬆踏進了晚會現場。
放眼望去,晚會一共有兩種人,一種是濃妝豔抹、爭奇鬥艷的塑料姐妹花,另一種則是裝神弄鬼的小屁孩。而我兩者皆非,之所以出席晚會,僅是為了讓自己看起來不會太孤僻。
我萬萬沒想到,我竟然會在一片嘈雜之中,對那個人一見鍾情。
他戴假髮、化濃妝,cosplay金髮吸血鬼,臉上的白粉塗得很不均勻,但絲毫不影響他的帥氣。
我默默跟隨他的腳步,試圖拉近彼此之間的距離。
看到他在堆滿糕點的餐桌前排隊拿點心,我也趕快小跑步排到他的後方,並且思忖著等等要如何跟素昧平生的他開啟對話。
就在我心裡小劇場演到一半時,他忽然輕拍我的肩膀,將蛋糕紙盤和叉子遞給我。
他還單手捏住我的雙頰,他冰冷的虎口卡在我的下顎,讓我突然抖了一下。
「沒摸到粉,妳居然沒化妝?」這是他跟我講的第一句話。
「怎、怎麼了嗎?」
「沒化妝竟然這麼漂亮,我嚇到了。」
「我天生麗質囉!」我開玩笑地說。
他慘白的臉頰浮現紅暈,西裝外套也散發出淡淡的酒味,八成是喝醉了。
晚會的視線很昏暗,我幾乎只能看見他的身影,其他人彷彿都變成了模糊的背景。
我們各夾了一塊蛋糕和幾片餅乾,走到角落的座位區坐著閒聊,我才知道他就是銷售部門的王牌業務,業績總是排名第一。而我只是剛進公司的菜鳥,還在受訓期,沒有什麼業績可言。
他身為公司裡最厲害的前輩,教了我許多銷售技巧,還經常以教學的名義帶我一起出勤。
我很懶惰,但他願意幫我多做一些;他不擅長拒絕別人,我卻願意當壞人幫他擋掉麻煩事。
我跟他不僅一拍即合,還非常互補,他讓我深刻體會到「相見恨晚」是什麼感覺。
我們一起打拚、一起偷懶、一起翹班、一起休假,情人節當天去河邊搭船看夕陽,在晚風吹拂之下邊走邊吃同一支芒果冰淇淋。
他送給我的戒指上,刻有我們的英文名,夾在兩個名字中間的,是一個刻痕極深的愛心。
「我很慶幸自己遇見了妳,但也很後悔這麼晚才遇到妳。」我很久以後才知道他這句話的弦外之音。
其實他有一個論及婚嫁的女友,兩人從大二交往到出社會四年。然而雙方的感情早已消逝,女友畢業後不找工作,擺明了把他當成長期飯票,而他雖然早就想提分手,卻因為愧疚而不敢說出口,畢竟她已經在他身上浪費了這麼多年的青春。
他被女友發現出軌的關鍵,就是他退追了數百個IG美女帳號,不小心將女友也一起退追了。
聽說沒有人能夠活著從男友的手機走出來,而他的女友也不例外。她在被退追後,偷翻了我們的對話紀錄,還直接衝進公司怒罵我是不要臉的小三。
那時我躲進廁所痛哭,傳訊息向他提分手,還順便辦了離職,躲到沒人認識我的地方,隨便找一份飲料店的兼職過生活。
回家途中,我將左手無名指的鋼戒摘下來,扔進一片灰暗的河裡。
兩個禮拜後,我擦乾眼淚,打起精神到飲料店上班,卻再度遇見了他。
我裝作不認識,他也若無其事地天天來訂一大堆紅茶、綠茶或珍珠奶茶,說是幫同事跟客戶買點心。我說這家飲料店離公司很遠,他又笑著說是為了省外送費才親自過來搬飲料。
這樣的尷尬持續了五天,最後他忍不住攤牌,表示他已經和那個女生分手,身邊親友也都知情,甚至認為這段感情早該止損。
「回來吧!算我求妳了。」
「憑什麼?」
「對不起,這一切都是我的問題,是我讓妳們都受了傷。妳沒有犯什麼錯,更不是所謂的小三,因為我真正愛的人是妳。不過,我不敢奢求妳的原諒,如果妳有什麼要求,儘管把我當工具人使喚就好,我能夠為妳做的事情,我絕對會拚命做到最好。」
我在眼淚流出來之前轉過身去,背對著他,強忍哭腔問道:「你的對戒還在嗎?」
「嗯,我一直都戴著,妳把它丟了嗎?」
我點頭默認。
「還在妳家垃圾桶嗎?」他的言外之意是「有沒有機會找回來?」
我搖頭,指向那無波無瀾的河面。
他許久沒有回話,當我轉頭回望,他早已不見蹤影。
——該不會?
果然,他站在河水裡,渾身濕透,每次彎腰撈起來的東西全是垃圾,但他的眼神極為堅定,看不出一絲放棄的念頭。
「別找了,找不到了!」我擔心他出意外,要他趕快上岸,他卻苦笑著搖頭。
我邊哭邊衝到他的背後,緊緊抱住他冰冷的身軀。
河水打溼了我們的衣物,變得特別沉重。
「我們重新來過吧!」我說,「戒指再訂做一次就好了。」
他沒有回答,但滴落在我手上的熱淚早已說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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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版故事:咪寶
改寫:雪桐
上天欠你的好結局,由我來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