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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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謝謝妳,不管是拉赫曼尼諾夫還是貝多芬,這些音樂竟然有這麼不可思議的故事。
今天我要告訴妳,就是這個妳知道的故事。
不,妳知道的是上半段。
我想說的是下半段,是的,還有下半段。
多年以前,谷歌大神降臨人間之後,開始顯現他的神蹟。我在網路上輸入伊的名字,中文,沒有結果。
英文,我試著拼出伊名字的羅馬拼音,跳出了一大串。
原來相同譯音的姓名在地球上有這麼多人。
那時候在瑞光路公司上班,產品品質出問題,早晚兩次與日本concall,早上七點與晚上十點。中間時間除了處理一般事務外,只能枯等RD, QA把實驗做出來。我試著一筆一筆對著名字找資料,還真的被我找到。伊結婚生子,參加康乃狄克州一個小學慶典的紀錄。
僅此而已。
談不上任何感覺,一點點都沒有。輕輕一唸,也就懂了,原來那是伊的名字,還有伊的小孩的。
接下來乞食江湖來來去去,想要藉著工作遺忘在婚姻中的挫折,想要藉著寫作躲到東海岸去逃掉生活中的種種無奈。
我還是沒有忘記伊,但是已不再是那種年輕時的愛如潮水。我想換個方式,就當是一個老朋友老同學,我只想說:
「嗨!你也在這裡嗎?」
我尋到一個類似、好像、可能是的住址,寫了一封信過去,中英文並成。內容其實再簡單不過,我只寫道,你好,妳可能是我國小同學,我只想說聲哈囉。
信寄出後,也不用什麼期待,人海茫茫,數次出差南美,在紐約轉機的時候想到的都只是天真的不期而遇,會有什麼出人意表的邂逅只是癡心妄想。
日子還是在過,我還是寫我自己的部落格,當型男飛行日誌裡的喬治克隆尼。
忘記過了多久,一天在Fremont一早起來,gmail通知我部落格裡的一篇文章有一個message,以為是常有的出版商或是廣告,就是那一類基本上會直接忽略的訊息。百無聊賴地打開部落格一看,寫的是英文:
It’s a twenty years late letter. I already married…
署名是只有我看得懂的伊小名的英文縮寫。
那一天主要議程是去了解一家矽谷新創公司,看看有無M&A的價值。
到現在我都還記不得那家公司到底叫什麼、做什麼產品。
蠢人會做出蠢事最主要的原因是不知道一舉一動如果讓原本許諾的愛情結了冰之後,多走一步都可能不小心踩出一條足以裂開一切的隙縫,然後成為一條跨越不過的罅隙。
我就是那個蠢貨。
伊事後跟我說,當信件抵達時,伊的先生臉色蒼白的站在門口用顫抖的手把信遞給伊。原來他本來就知道我,伊在波士頓念大學時,總是拿我出來拒絕他的追求,直到事不可為。
當然那是事後待伊平靜後展開對談之事。
事情伊始不是這樣子的,是狂亂失控到我覺得為什麼一個人執意的蠢,可以蠢到做出這等蠢事。
後來伊平靜下來,或者該說是表面上平靜下來,開始魚雁往返,我每次造訪西岸的時候,她都會提早到達辦公室接我的電話。偶爾也會寄近照給我,包括跟孩子們的、跟一隻叫做布丁的馬爾濟斯。
孩子們跟父母親一樣爭氣,不是念MIT就是念Georgetown,我猜這些大概都是我這輩子沒辦法給伊的吧?
直到有一次伊將手寫的信拍照後mail給我,大意是二十幾年前她可以拋下一切回台灣找我,不要認為二十餘年後她不會一樣再做一次。
「……….」
後來呢?
後來就是另一個悲傷的故事,很短,就像流星畫過天際。
從此我不想再幹這種蠢事。
整個故事其實跨距很長,時間很長。
只是曾經不願正視自己的黑暗與傷口,誰把誰推得更遠,我只能沈默著面對感情世界裡的起起落落。
本來希望在天黑的日子,一個人可以是爐火,而非只是偶然點燃深夜的蠟燭,風一來,什麼也留不住。
並非不再為了誰而醞釀另一次的心動,我仍期待那樣青春無悔的純真美好。不會因為感傷於傷心橋下春波綠曾是驚鴻照影來,也不會因為就是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就浪漫地奮不顧身地投入一開始就走不到終點的冒險。
只是那種狡猾的世故我始終學不會。
我就是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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