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身體都置著喜歡和討厭的因子,有些是天生有些是後天。
於是在每個人的心中滋長著對天下萬物個別的喜惡,而喜惡大多大同小異,就大家都喜歡或大家都討厭,只少部分人的喜惡比較“不一般”。
「大家都喜歡或大家都討厭」,我稱之為“常規設定”。
香菜。
我很喜歡香菜,有些人討厭我知道。我喜歡香菜是“天生”。
莫名沒有原因,為什麼就喜歡那味道(鼻)、為什麼就喜歡那味道(口),我不知道!?
A某討厭小黃瓜。小時對小黃瓜發生了不好的觀感、不愉快的經驗,而後產生排斥感,這是後天。
「常規設定」也分天生與後天。
“黃金”大家都喜歡,這是後天常規設定。
黃金經過人的開發、研究發現它的美麗與價值,而後人們喜歡。
喜歡異性,這是天生的常規設定。人再從“喜歡”異性裡挑個別去“愛”。
然而喜歡的因子“變故”後出錯、遺失,或打生來就遺失或出錯,對異性不愛,進而倒向喜歡同性!
一個物種,“同性問題”若成常態發生,必不利於物種發展。
有些生物,可以雌雄同體或無性繁殖,同性、異性沒有問題,而對哺乳類動物而言,則是一個很大問題!
天下萬物都是陰陽雌雄公母相對(生物、植物、動物),這是創世造物者設定好的,所以“同性相吸”他不是一個正常體現。
在天生方面缺少「某因子」或後天成長過程、生活發生了「變故」,又或「某因子」薄弱、重疊,以致傾向同性戀或雙性戀。
現代人對同志問題存著「偏見」與「附和」,覺得同性戀不是病,它很正常!
於是當事人打著「愛」的大旗,而旁人盲從替愛背書,大呼——「那是愛啊」!
只要冠以愛就是「正常」。
人類若不分男女,沒有性別,你愛誰沒有議論。既然有了男女,問題卡在「性別」,這就是該人天生出錯或後天出錯了。
他們需要的是救治而不是認同,只是現代醫療科技無法救治,所以代以認同變相救治,鴕鳥心態。
因為救不了,也只能說它的好,那不是病不須要治療,實話是治不了。
『人有自由意志,以致同志議題成了辯論題,把簡單變複雜,而其中很多都是情緒和偏執問題。再把「愛」牽扯進來,讓問題變得更“豐富”。』
有人問過嗎?
人生如果可以重來,如果可以重愛,還會選擇同性還是異性?
一個女人把自己搞得像男人,一個男人把自己搞得像女人的“變性”,或女女相愛,男男相愛。這些人自「發病」後注定是不快樂。若這能治,我想沒有人願意這樣,畢竟這世界不是這樣,誰願意特異獨行。
「缺陷」若天生打來,屬「無知覺症狀者」,他們打小到大不覺得自己有什麼,等知道「怎麼?」,便是痛苦的開始。
他們無法變得正常,因為他們「從沒變過」,「本來」就這樣,何來的變「正常」?
目前人類的醫療科技還無法“治同”,假性和輕微的也多以藥物干擾,以恢復正常。
我猜大多也是成效不彰,因為「愛人」會干預或當事人的「自我抗拒」。
世人不正當憐憫,以「認同掩蓋排斥」;同志與世人對「愛」無限上綱,驕橫取代自卑。
我們敢明著討厭神經病的人,卻不能也不敢明著討厭同志的人?
正常人為什麼會排斥同性“接觸”?那是一種身體保護機制的抵抗,若「同性」不是病是正常,那一般人的感官和身體不應該會排斥。
「你不排斥甚至喜歡,... 那你出錯了。」
我認為生命自形成到出生,已置入了「某因子」,所以男女相互吸引。不知原因的出錯男生應該喜歡女生的因子,變成喜歡男生的因子,而相反的,女生變成喜歡女生的因子,而擁有兩種因子的人成了雙性戀。
「出錯」不是問題,像我們無法選擇父母一樣。
是否知錯、認錯、接受錯才是問題。進而才能真正的與世人與自己和解。
「錯」不是犯錯做錯的錯,不是你做錯,是身體錯了,認身體這個錯,不是指行為錯。
同志與世人有這樣的意識“認同”,“承認我有病”雖很殘酷,對世人而言才是真正的接納,而不是用“愛”,不認錯(身體)而訴諸愛,愛不是同志的原因。
世人此意識“認同”後,要“戀愛”可以,要“結婚”也可以,也不會讓人異樣眼光。
承認神經病很容易,承認同志病卻很難。
「同志」可以成為一種很平常的病,大家都能自在面對,看待同志不再有「異樣感」,就像看待感冒一樣,只是 .. 不會好的“感冒”。
癌症在當年也是無法治,號稱絕症。
未來的人說:「同志」在當年也無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