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系列文共有上、中、下三篇,將簡介一些可能造成「漂綠」的情形,以及背後的成因和應對措施。「漂綠」在這裡指讓永續資訊接收者的理解與實際情況產生差異,而再來要提到的這 10 件事,雖然均為導致理解跟實際情況不同的情形,但這些情形的發生本身沒有對錯,端看這些情形的成因跟動機為何。
舉例來說,如果是間良心企業,看了這 10 件事後,可以知道如何避免引起資訊接受者的誤會,相反地,有心人士可以運用這些情形欺騙他人。身為資訊接收者的一般民眾,了解這 10 件事後也能見招拆招,從小細節發現這些情形的存在,進而意識到實際情況可能和理解不同。
1 不是每個企業都想漂綠,但大家可能都在漂綠
什麼都不用做。
見下圖,首先有一件事實發生,再來A親眼目睹了這個事實,接著A將他親眼所見的東西告訴B,B再透過A的這段話還原事實,上述是一段事實被傳遞給他人的過程,但在圖中的各種情境下,無論何種原因,最後B的理解都和事實本身有落差,也就是本文所定義的「漂綠」。一般人若聯想到「漂綠」,可能會聯想到一個邪惡企業家,刻意透過複雜或不道德的手段,「綠化」它的對外報表。但我認為有時候「漂綠」的成因並不限縮於故意,反而常常是因為偶然、巧合等等不可控因素。
「漂綠」有時的確是蓄意的行為,像是蓄意欺騙情境下,A 明明就看到了太陽,但卻故意和 B 說那是一個白雲,所以最後 B 的理解就是 A 看到了白雲。有時候則是因為用詞不夠精確產生誤解,像是在造成誤解情境,A 可能因為覺得「太陽」這個詞過於艱澀難懂,所以和 B 說那是在天上的東西,但 B 卻聯想到了白雲,因此以為 A 看到了白雲。有時候事實本身並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帶有主觀判斷的成分,主觀事實情境的 A 認為他看到的是白雲,也和 B 如實陳述事實,但 B 若親眼看見了這個事實,有可能認為它其實是太陽而不是白雲。還有一種值得玩味的情況,在聽者不懂情境時,A 看到了太陽,也和 B 說那是太陽,但 B 卻因為缺乏背景知識,以為「太陽」一詞指的是白雲,所以 B 以為 A 看到了白雲。
在上面四種情境下都發生了本文定義的「漂綠」,但背後成因大不相同。更複雜的是,上述四個情境在現實世界中往往會同時發生,像是企業很有可能因為用字遣詞的不同,不知不覺間就「漂綠」了,同時一般民眾也可能因為不熟悉專有名詞,私下擅自曲解文意,助長了「漂綠」的程度,只能說漂綠可能無處不在,而且企業和民眾都需要背這個鍋。
2 這篇文是「永續」文章嗎?有什麼不是永續?
發揮創意,把企業現在已經有在做的事,前面冠上「永續」二字。
近年來「ESG」或者「永續」不斷出現在生活周遭,但是 ESG 或者永續這些詞本身並沒有一個嚴謹的定義,目前沒有人能夠定義說,怎樣怎樣才算是 ESG,怎樣怎樣不算 ESG。這個現況的好處就是能夠因地制宜,人人能夠用自己的方式做永續,不用被死板的準則規範,但相對地,只要夠會聯想,任何事都有可能算是 ESG。假設今天有兩個廠商都推出了「永續紙張」,其中一家額外多做了 ABCDE 五項作為,另一家則是一如往常,但是將本來就有的業務活動和永續作連結,像是本來砍樹做紙漿後,原址就會再種上新的樹,但為了宣傳永續,對外宣稱說這是投入造林活動之類的。這時前者明顯付出了較多成本,但兩者結果都是產出名為「永續紙張」的產品,消費者一般來說也不會探究「永續」二字背後的作為,反而可能因為行銷的關係,選擇了作為比較少的那家廠商。
這個聯想也有區分難度,像是我這篇文章,本身就和永續有關了,所以我如果把標題加上 ESG 三個字,文章標籤加上 #永續 #ESG,然後文章圖片放一片很綠的圖,這樣就大功告成了。雖然文章內容本身,不會因為我多放了一張圖片有任何改變,但第一眼可能看起來會比較永續一點(吧)。
至於那些跟永續比較扯不上邊的,就需要投入更多的心力在聯想上,像是石化公司,可能用了許多篇幅,在講如何能源管理,如何研發低碳製程,投入多少在減排上面,試圖讓消費者的立場改觀,但仔細探究,他們的本業並沒有改變,甚至也有列了一堆減排計畫,結果碳排每年還是穩定上升的情形。
3 你做的很好,我也做的很好,到底誰做的比較好?
利用永續揭露準則的特色,將表現不好的地方藏起來。
目前(2023)主流的永續揭露準則有 GRI、SASB、TCFD 等,其中最主流的揭露準則是 GRI,但 GRI 本身有許多的「漂綠」空間。先簡單介紹一下 GRI 的內容,首先 GRI 定了許多的揭露項目,分為「一般」揭露項目以及「特定」揭露項目,一般揭露項目是每個企業都要揭露的,但特定揭露項目則不一定。企業要先設想外界會好奇什麼內容,列出一些主題,這個主題可能是溫室氣體排放、營運績效、職業安全等等,之後讓外界回饋它對每個主題的關注程度,決定「重大主題」,假設外界只關心營運績效好了,這時再從特定揭露項目中,由企業選擇和營運績效有關聯的揭露項目揭露,至於那些沒有被選到的特定揭露項目,企業可以額外揭露,但也可以直接省略跳過(更詳細的說明可詳這篇
文章)。
如此一來,即使是兩家業務差不多的公司,也有可能因為重大主題的不同,最後在永續報告書上呈現截然不同的揭露項目,像是A公司可能揭露了職業傷害發生率,B 公司則揭露了能源使用量,這時有人想問:那 A 公司跟 B 公司誰整體做的比較好?答案是不知道,因為 A 公司沒有揭露能源使用量,B 公司沒有提供職業傷害發生率。總結來說,雖然都用同一套準則編製永續報告書,但不同企業的可比較性可能不高,這其實跟一般人對於「準則」的定義不太一樣。
上面談的是無心插柳柳成蔭的情形,除此之外也可以有意為之。如果企業在一些揭露項目的績效落後同業一大截(假設是 GRI 303-3 取水量),不想在報告書中呈現出來,搞不好他們可以:在給利害關係人填答的問卷裡面,不列出水資源這個議題?多找幾個樁腳填問卷影響結果?如果水資源是重大主題,選擇其他和水有關的揭露項目?總結來說,有心人士可能可以只選擇他表現好的項目揭露,表現不好的項目就打哈哈帶過。
這件事的深奧之處在於,一般人只能知道A公司和 B 公司揭露的項目不一樣,但無從得知背後的動機是有意還是無意,畢竟僅單純照著 GRI 的要求編制,就可能會發生這種事了,所以有心的企業很容易將他的行為合理化。此外,不同公司的比較也因為如此變得相對困難,假如我用永續準則的邏輯編製財務報表,編出來的報表可能會像下圖一樣,我只能看到企業想讓我看到的財報項目,而且由企業自己分類流動/非流動,也看不到資產總額,這對民眾來說是一大阻礙,但對漂綠來說是一個絕佳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