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禁止於本棟範圍放置散發惡臭怪味之物品。
2. 禁止於本棟範圍放置其他危險物品。
3. 禁止浪費水源。
4. 全區禁止抽煙。
5. 不得於公共區域(含走道)置放個人物品。
6. 禁止於晚上十點至隔日早晨七點之間,製造足以影響他人安寧之震動、喧囂或
類似行為。
7. 請落實垃圾分類,並將一般垃圾及回收物品依規定放置於一樓子母車內。
8. 請勿破壞牆面、地面、天花板,並禁止釘釘子、噴漆等。
9. 請保持公共區域整潔。
10. 不得破壞或對洗衣機、烘衣機及飲水機作不當使用。
11. 禁止將異物丟入馬桶內(例如:廚餘、衛生棉等)。如造成損害,應負賠償
責任。
12. 公設區域之插座及廁所均禁止使用。
13. 不得於本棟範圍內涉犯刑事犯罪行為,違者出租人得立即終止租賃約,並 請求相關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