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天白日勳章不是免死金牌(二)

2023/07/27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於此,刑警帶著黃效先乘專車,於十九日淩晨零時,解到臺北,在刑總扣押問訊。他起初只承認自己移屍、焚屍,而殺人兇手是他不認識的人。問案者反覆嚴詰,他才坦陳犯案動機、行兇經過。

犯案經過

他供說,楊士榮和他過去是很好的朋友,常有經濟往來,因爲楊個性很強,有變態性心理現象,一直要強行控制他的經濟和生活情形,因而意見衝突,他懷恨在心,最近因爲無法容忍,於是以調換美金爲由,約死者前往。

事先,他向友人張宗儉借槍支;購買爆竹,拆散後,在家裡一個、一個不時亂放,故佈疑陣。

五月十日下午,他將全家大小支配外出,五時許,楊士榮騎腳踏車到達廣州街黃宅,他從容將楊士榮迎上二樓,在倒茶敬客時,出其不意,用事先借得的手槍,從後腦將楊射死,槍響後,附近鄰居已習慣黃宅不時響起的爆竹聲,因而無人發覺、報案。

隨後,他毀滅現場痕跡,將楊的屍體以毛毯、衣服包好,藏在房內壁櫥中;

連夜去基隆,向外僑商借「賓」字開頭的轎車(「賓」字開頭的汽車,通常不會被警方攔查),恰妥後,返家休息;

當夜又故佈疑陣,將死者的腳踏車,騎至死者新近購買的房屋附近,即泉州街二十四巷,將腳踏車擺放在巷口,返家。

第二天清晨,他赴基隆,將所借「賓」字1358號轎車開回臺北黃宅,上樓後,由傭人龔學恒協助,將屍體搬下,裝在汽車後部行李廂內。

他開車至延平北路,先與友人至貴陽街靜心樂園共進午餐,午一時半,餐畢,送友人回到延平北路後,便獨自開車南下,一路上停停玩玩。

於晚八時許,細雨朦朧中到達苗栗造橋龍昇村,他將死者身上的手錶、鋼筆自車上拋出;

車到九龍橋,地處荒僻,有一片竹林,他急行煞車,打開車子後部行李廂鐵門,將屍體滾出,滾至竹林旁,澆上汽油五加侖,引燃焚燒後,開車北返。

回到黃宅,他遣傭人將兇車洗刷乾淨,自己洗澡、休息;

第三天將車駛往基隆,歸還給外僑商。

刑總根據黃效先之口供,在黃宅搜出死者離家時所穿黑色長筒膠鞋一雙;死者離家時所穿雨衣,在黃的三妹處取回;在苗栗焚屍現場附近,檢獲死者手錶;在汐止基隆河中,起出黃行兇時所用四五式美製曲尺手槍,經檢核,槍彈種類性能,與死者頭蓋骨傷痕相符;在移屍所用外僑轎車行李廂內,驗出血跡與死者血型相同,全案至此真相大白。

殺人焚屍兇案偵辦結束,臺灣警務處於五月二十二日下午七時,舉行臨時記者招待會,由負責偵破該案的刑總隊長李葆初報告偵破經過、兇案發生的原因。

1956年5月23日《中央日報》3版

1956年5月23日《中央日報》3版

國民黨機關報《中央日報》:「起於變態性心理激起仇恨,有計劃的預謀殺人洩憤,焚屍滅跡意圖逃避刑責。」

《徵信新聞》:「兇手黃效先因與死者楊士榮發生同性戀,楊士榮對黃效先予取予求,百般要脅,黃效先不堪脅迫,且為未來前途計,乃將楊士榮殺死,以免穢事外揚,是謂造成本案之原因。」

廣州街八巷黃宅附近的居民閱報獲悉兇手爲黃效先時,幾乎不敢相信,在鄰居們眼中,黃效先手無縛雞之力,竟敢殺人焚屍。

1956年5月23日《中央日報》3版

1956年5月23日《中央日報》3版

死者之母楊老太太,係一頗有名的執業護士長,孀居數十年。死者楊士榮四歲喪父,弟弟楊士勛正在襁褓之中,兄弟倆全由楊老太太以薪水所得,一手獨立撫養培育,她對長子士榮之死,悲慟萬分,曾數次昏厥,自案發至刑總發表偵破案情的十來天,只喝一點茶水度日,一點菜飯也吃不下,若聽到記者和親友提起慘案,便失聲痛哭。她對案子能迅速破獲,感謝各方的協助和關切,同時希望能早日移送司法機關,迅予定讞,以慰長子泉下的陰魂。

但同時,楊母與次子士勛,堅決否定黃效先所稱「與楊士榮發生同性戀」情事,對黃效先供稱「行兇原因係出於變態性心理現象」一節,認爲是黃效先企圖減輕刑責的狡計。

楊母說,士榮是天主教徒,在上海受洗,來臺北後跟隨一位美籍修女學了三年英語,日常生活很正常,經書念珠當放在床頭或桌上,不可能發生同性戀,且同性戀是可以檢查出來的,要求警方對兇手做這項檢查。

楊弟士勛說,黃效先返臺後,因爲女朋友很多,花錢也多,曾經打算把唱片機一部以三百美金價格賣給哥哥,以充零用,哥哥未予接受,因而黃懷恨在心,最近黃失業,錢用完了,知道他哥哥有四千美金存款支票,故下此毒手,謀財害命。

惟據刑總調查,黃效先家境優渥,經濟情形頗充裕,失業與否,黃並不在乎。

廣州街黃家

位於廣州街的黃宅,是一棟日治時期修築的巴羅克式三層洋樓官舍。一九四九年跟隨國府來台的高級軍官、黨政要員、聞達商賈,皆直接入住日治時期官舍,那些日籍屋主因戰後被遣返日本,不得不拋下房產與地產。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徐蚌會戰,第七兵團司令黃百韜中將飲彈自殺殉職,留下遺孀黃金素勤與七名子女,黃金素勤向國府提出四項請求:(一)子女幼弱,懇請分別送入國立學校,並逐年發給教育費;(二)懇請撥歸上海巨福路二零二號為黃家產業;(三)百韜忠骸未尋獲前懇請在京舉行衣冠葬;(四)第七兵團陣亡官兵遺族及負傷將士請撥專款以撫慰。

孫連仲、何應欽、顧祝同呈擬上報至蔣中正:「黃家子女計四子三女七人,除二十歲長子黃效先已入海軍官校外,其餘三子三女特准送入遺族學校,由撫卹處每年撥發子女教育費;其餘三項均如擬。」

1948年12月20日黃百韜遺孀黃金素勤之四項請求。取自國史館

1948年12月20日黃百韜遺孀黃金素勤之四項請求。取自國史館

一九四九年一月,國府追晉黃百韜為上將,在南京鍾山舉行國葬,並追贈青天白日勳章,由遺孀黃金素勤代領;五月,黃金素勤攜七個子女隨國府渡臺,入住廣州街這棟氣派洋樓。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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