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從巨流河到啞口海》,在臺灣最南點「鵝鑾鼻燈塔」一側的啞口海,回望上個世紀齊邦媛之父齊世英先生舉家從大陸東北落腳臺灣的遷徙史。其實,「鵝鑾鼻燈塔」不僅見證大陸移民來臺,更是百年來本土原住民彪悍抵抗外來者的產物與親歷者。
一百五十年來的恆春半島,驚心動魄,跌宕起伏,充滿國際陰謀與政治野心。清廷為平息國際爭端,於恆春半島修建了燈塔,而今「鵝鑾鼻燈塔」已是國際觀光客來臺灣最南端必去的觀光點。然時至今日,恆春半島的外海與空域,依然不平靜,不斷前來騷擾的共機共艦甚至假以他國籍的中國背景權宜商(貨)輪,一如一百五十年前的日本。美麗且具有重要戰略地位的臺灣,仍然沒有徹底擺脫被覬覦被騷擾甚至被吞併的困境。
「羅發號」事件
歷史上的恆春半島曾存在「斯卡羅酋邦」,由斯卡羅人以強大武力及巫術,先後統合排灣族、阿美族、平埔馬卡道族等在地原住民部落,於恆春半島建立部落聯盟酋邦,又稱「瑯𤩝十八社」。
一八六七年,美國商船「羅發號」(Rover)於七星岩(今恆春外海)附近觸礁沉沒,船長夫婦與十餘名水手被迫登陸今恆春半島之墾丁附近,誤闖「瑯𤩝十八社」領地,龜仔甪社(排灣語:Kulaliuc,今社頂部落)原住民認為外人入侵,予武力反擊,依原住民習俗處決船長夫婦與水手共十三人,僅一名粵籍華人水手倖獲逃生。
該水手逃出恆春半島,至打狗(Takao或Takau,高雄舊名),向英國駐打狗領事館通報此事。
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法語:Charles W. Le Gendre,法裔美籍外交官)聞訊後,於四月中旬抵達臺灣首府臺南交涉,希與原住民直接聯繫,清廷官員婉拒,稱由臺灣海防同知派巡檢司向瑯𤩝十八社交涉即可,美方不滿,武力討伐。
六月,美方成立特遣隊,由美國海軍派遣軍艦二艘、水兵一百八十一名遠征,至恆春半島之墾丁附近一帶駐泊,以艦砲火力掩護強行登陸,仍遭原住民伏擊,上岸作戰的帶隊官麥肯齊(Alexander Slidell MacKenzie)少校陣亡,美軍行動受創撤退,美國政府則表明不善罷甘休。
同時,英國駐打狗外交官登上英國皇家海軍艦艇鸕鶿號(Cormorant)趕至瑯𤩝(今恆春鎮),然英軍先遣隊上岸後亦遭原住民襲擊,改由英艦於對岸砲轟威嚇,成效仍不彰,鸕鶿號悻然退回打狗港。
美方再令李仙得處理此事,李仙得偕「通事」六人,於九月再扺臺南,清廷此番見美方態度強硬,才驚覺事態嚴重,恐美方開罪,即派臺灣總兵劉明燈率兵五百員隨行,趕至琅𤩝,李仙得與瑯𤩝十八社總頭目斯卡羅人卓杞篤達成口頭協議「南岬之盟」,原住民歸還船長夫婦首級及所劫物品,並允諾將來海事受難者皆以「紅旗」為求援信號,不再殺害船難者,「羅發號」事件始告落幕。
不過,美方提出在龜仔甪社的龜鼻山設立砲臺、燈塔之要求,為清廷官員否決。
八瑤灣事件
幾年後的一八七一年十月,琉球國兩艘商船返回宮古島途中,遭遇突發颱風,一艘下落不明,一艘遭巨浪打至恆春半島八瑤灣(今滿州鄉一帶)而損壞,無法再啟航,除溺亡及失蹤者外,共六十六人上岸,被迫深入異域求生。途遇兩名漢人,雙方以手語溝通,漢人表示,西行前方有生性兇悍的原住民,建議向南行,遂隨兩名漢人向南前進,途中漢人卻臉色一轉搶走他們的衣物,他們認為此二人不可信,改為西行,進入高士佛社(排灣族)原住民領地。
琉球人以手語與高士佛社排灣族人溝通,排灣族人則供給他們米飯、芋頭粥、番薯等,並讓他們宿於頭目梯屋。依高士佛社之習俗,外人喝了族人家中的水就不再是敵人。
然雙方語言不通,造成誤會。
翌日排灣族人持槍準備外出打獵,留琉球人在屋內,琉球人卻以為排灣族人要對他們不利,決定離開而被排灣族人阻止,琉球人便以三五人為一組,分批逃跑,然後會合。打獵歸來,發現琉球人不辭而別,排灣族人認為不被尊重,又疑琉球人為海盜間諜,恐引來海盜攻擊,遂追擊,五十四名琉球人被誅殺於石門雙溪口,牡丹社的排灣族人亦趕到,繼續追擊逃走的十二人。
保力莊村長楊友旺(漢人)聞訊,偕兒子姪子等人,與牡丹社族人協商,以錢幣四五枚、布六匹、水牛一頭、豬數頭及酒十甕給予交換補償,救出餘下十二名琉球人。
牡丹社族人返經石門雙溪口(今牡丹鄉石門)時,依原住民出草習俗(獵人頭習俗的別稱),將琉球五十四名死者的頭顱砍下,吊掛於大雀榕祭拜,再帶回牡丹社作為祭品;生還者十二人由楊友旺家陪同出恆春半島,抵鳳山,再由鳳山官府護送至臺灣首府臺南,由臺灣府官船送達福州琉球館,乘船歸國,至翌年六月才抵琉球那霸。
牡丹社事件
當時,琉球船難誤闖恆春半島時常發生,按慣例皆由政府撫卹並送回琉球王國,原本與日本政府無涉,但日本政府由此認識到臺灣的經濟價值與戰略地位。
兩年後,一八七四年初,日本調兵遣將,準備以「八瑤灣事件」琉球人被害為由,出兵攻打恆春半島;而法裔美籍外交官李仙得於調停「羅發號」事件中獲大量關於臺灣的珍貴資料,日方遂聘李仙得為「外交顧問」,以協助日方交涉對付原住民。英美等國公開表示反對,拒絕租船艦給日軍,英國還向清廷通風報信並直指李仙得為事件主謀者,日本政府迫於外交壓力決定停止行動,下令罷兵,然日本陸軍中將西鄉從道以「已經準備妥當」為由,拒不受命,斷然率三千六百名官兵前往臺灣恆春半島,此亦為日本軍國主義軍官在戰場獨斷獨行之濫觴。
五月十二日,日軍登陸恆春半島之射寮(今車城鄉射寮村);二十二日,日軍一百五十員進抵恆春半島之石門(今牡丹鄉石門村),遭排灣族強烈抵抗,日軍陸戰隊遂攀上峭壁,居高臨下,情勢逆轉,排灣族處裝備與人數雙重劣勢,被迫撤兵,牡丹社頭目阿祿古父子身亡;之後日軍兵分三路掃蕩排灣族牡丹社、高士佛社、射不力社,原住民只得撤入山中,日軍佔領村落後焚燒村屋,牡丹社等原住民部落被迫投降,此即「牡丹社事件」。
日本稱此次用兵是「臺灣出兵」,為日本自明治維新以來首次對外軍事行動。不過,日軍移營長期駐紮龜山(今「海洋生物博物館」附近)後,卻飽受瘧疾等熱帶疾病之苦,日軍官兵及隨軍人員共五千九百九十人,錄得一萬六千四百零九件患病紀錄,平均一人患病二次多,病亡者五百六十一人,而戰死者僅二十餘人。
清廷李鴻章則調熟習西洋槍砲之淮軍十三營六千五百人,於農曆九月中旬至十月間抵臺,而日軍因熱病侵襲,深感難以持續,雙方戰力情勢逆轉,日本政府派內務卿赴清廷交涉。清廷原本態度強硬,對於日本要求軍費賠償表示「一錢不給」,但後來將五十萬兩白銀拆成十萬兩的「撫卹」與四十萬兩的「購買道路房屋」,算是保存顏面的息事罷兵。
鵝鑾鼻燈塔
受船難事件頻發之影響,以及「羅發號」事件與牡丹社事件引發的國際爭端,清廷於「牡丹社事件」翌年,委託英國皇家地理學會會員畢齊禮(Michael Beazeley)至恆春半島勘察,並支付一百銀兩,向龜仔甪社原住民購買燈塔預建地,一八八一年動工興建,一八八三年完工,臺灣最南端之「南岬燈塔」(鵝鑾鼻燈塔舊稱)開始點燈,照亮往來行經於此的各國船隻,保障海上運行及作業安全。
「牡丹社事件」實為日本帝國的野心提供了預演,當時部分日本人將投降的原住民視為日本對原住民具有管轄權,視臺灣為潛在的日本殖民地,及至二十一年後的一八九五年,日本藉由清廷甲午戰敗,與清廷簽訂「馬關條約」取得臺灣,清軍離台前,恆春知縣歐陽萱奉令摧毀燈塔。
日本於一八九八年將「南岬燈塔」整修完畢,白色塔身高五十五公尺,內分四層,頂端有二萬六千燭光的一等白燭光,可照射二十海浬,其景觀入選為臺灣八景之一,稱「南岬月明」。
二戰結束後,國府接管臺灣,一九六二年整修燈塔,塔頂換裝新式大型四等旋轉透鏡電燈,經過大型旋轉透鏡後,光力為一百八十萬燭光,每十秒一閃,照射距離達二十七點二海浬。
時代更迭至今,矗立於鵝鑾鼻公園內的鵝鑾鼻燈塔,仍是臺灣光力最強的燈塔,被譽為「東亞之光」。而本文所述及各個地名,亦為恆春半島值得一探的深度觀光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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