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極力抵抗covid-19侵襲時,新聞爆出「艋舺公園」成為防疫破口。「不意外阿,那裡這麼亂」、「政府甚麼時候才要趕走那些敗類?」這般輕蔑與嫌惡的眼光,時不時出現在匿名的社群平台上,也呈現人民對「街友」的普遍觀感。
無所事事。年少不努力。是不是有病。又髒又臭。好可怕。必須經過時,就低頭快速向前,最好不要對到視線。
在新聞與刻板印象中,街友容易滋事,發生口角上警察局,又或者無所事事躺在那裏等人救濟。然而本書的作者,台大社會學系副教授黃克先透過在「艋舺公園」田野調查,記錄街友的社交網絡(包括公園內街友的互動,救濟者與街友的關係),讓讀者看到隱藏於社會,大眾不願觸及的角落,人民在過怎樣的生活。
做事人透過「叫工仔」接獲工作,他們勤勞、守法、尊重權威,儘管工作條件不好,體力負荷大,剝削抽成嚴重,仍辛勤工作。
阿勇(39歲)國中沒畢業到北部投靠親戚,在工廠裡做鐵工,每天從早做到晚,還接了弱勢尾牙及工地的水泥工作,就像普通上班族,早晨上工,下午回來休息。他們常掛在嘴邊的話是:「怎麼會沒工作,想做一定會有......你若願當牛,不怕沒有犁可以拖。」
做人實在,加上有經濟能力,做事人社交單純,少打交道,信奉「不牽」原則。「牽」一指攀附,與他人互動時攀親帶故,攀附權勢者。二指牽成,即透過他人介紹完成事情。因在底層,透過「牽」來完成的事,後續也伴隨被「牽連」的風險。
他們心中抱持「變頭家」的夢想。阿盛(快40歲)出身望族,因賭博虧巨款被家人放棄,在出陣頭前的空檔,說出自己的夢想:以後要自己出來包工作,招牌掛「阿盛粗工公司」。
從黑手到頭家,除貴人相助,剩下的就靠自己兢兢業業往上爬,他們努力勤奮,踏實認命,把社會網絡裡其他人視為成功路上的可能阻礙,而不是資源或可利用的工具。
*做事人的原生家庭多半位於南部非城市地帶,家庭多從事農漁牧等初級產業,而他們往往待在家裡直到出社會,說起過往常抱持「有機會翻身卻錯過」的感嘆。此外,他們多半帶有未能繼續升學的遺憾,比如老鄭自己吃虧只有六年國教,「比起人家後來九年的就先輸了,那時讀完書就出來學做傅工,做學徒,學了三四年也學到去當兵。」
𨑨迌人在行事風格及謀生方式截然不同於做事人。他們喜歡遊走公園四周、樂於與人攀談「盤撋」(交際應酬,建立關係),看似玩耍、無所事事,但其實這就是他們的謀生之道。
其特殊能力是能快速審視對方,找到此人可利用之處,藉由擴展人脈及對世界更多面向的認識,找出牟利的另類利基。如曾在歌仔戲班的阿宏(快50歲),唯一能看到他停下來坐在柱子旁,整理自己的筆記本:密密麻麻幾百個名字與電話號碼,思考等下要打給誰約見面談事情。
𨑨迌人偶爾也打零工,但做不久,有人覺得他們好吃懶做,盡幹不良勾當,但他們自己心安理得,因為「我也是四處跑,認真去學習,去聽,去蒐集,不容易。」
積極接觸並懂得與資源守門人互動也是𨑨迌人的長處,在發放食物時維持秩序,或協助發放,以累積一定人情,有利在未來飲食或喝酒時,湊過去吃吃喝喝。
然而運用關係,審時度勢的最後,恐形成令人討厭的雙面人。
阿銀(4x歲)曾做過推銷員,因資金周轉不來淪為無家可歸。他每天都從打工的便利商店帶回剛過期的御飯糰,並在社工面前告訴大家可以自行取用,或是協助住民申請補助,正面形象的塑造,讓自己在社工眼中的可信度增高,贏得一次一次延期無償住在中繼住屋。然而表面看似熱心助人好心腸,私下面對無家者,常勒索取利而非單純幫助,如前述幫助申請補助,事後卻索取「服務費」。
𨑨迌人遊走秩序間隙,識別他人價值以牟利的能力,需搭配暴力,才能發揮極致,不然人際關係薄弱,容易造成損失。
*𨑨迌人多不能忍受原生家庭的壓迫而離家,脫離教育與家庭,進入複雜工作職場,幫派主導的地下社會,長期在「江湖」打滾,因此累積豐富江湖資本。
艱苦人占公園無家者3/5,比例可觀。艱苦人或因流浪環境困苦、各種變故、單純老化,身心狀態差,無法負荷做事人或𨑨迌人的謀生方式,而需另謀生計,以獨特生活姿態在公園活著。其中具老人、身心障礙者、低收,被視為是「值得被幫助的貧者」,發放物資時也會傾向優先發給他們。
其特徵是:「開源節流,搞好關係」,熟知各式生存物資發放的時間地點,規劃到點排隊,並減少喝酒等慾望。資源不多的情況下,彼此互助,增加物資蒐集與流通,或是交換所得物資。
從這三種類型,我們看見不同與人社交的方式:做事人和𨑨迌人是「個人主義式的成功觀」,只是做事人類似「防衛性個人主義」,自食其力,選擇不牽。𨑨迌人則是「掠奪性個人主義」,視他人為工具,貪婪運用關係不計後果。艱苦人認清無法自立,選擇「防衛性的非個人主義」,重視連帶打造以提高生活機會。
上述打破「明明好手好腳,為甚麼不去工作?」的刻板印象。除卻身心因素,他們本身缺乏學歷、新技術,只能從事次級勞動力市場的臨時工作,高危險,低保障,被雇主剝削,雖能感受到工作帶來的意義、尊嚴及社交能力,卻還是選擇待在公園。
成為街友有兩種狀況:無法回家、不想回家。
1.無法回家
(1) 原生家庭有問題:很多女性深受原生家庭剝削、傷害,開啟無家生活。小櫻(4x)歲的家庭有家暴與亂倫的情事,因此「不想」也「不能」回家。不只暴力傷害因素,家人個性偏差、被剝削或棄置的隱性傷人,也是逃離的原因。迪姊(5x歲)離開在被剝削的家庭(少女時期即照顧家人,煮飯賺錢),受不了後,決定到公園尋找解放的「大家」。
(2) 遭家人嫌棄離家:父母去世後,與旁系血親發生衝突。通常驅動他們離開的是慫恿哥哥的「嫂嫂」,他們往往被認為是吃閒飯的,哥哥沒有義務照顧他們,因此在家裡的處境越來越困難,最終只能離家靠自己。而小芬(45歲)則是婚姻不和回娘家,爸爸哥哥卻不歡迎,怕她回來分家產,要她自生自滅。
2.不想回家
有些人在家庭感受不到歸屬及安全感,形成「家內無家」的弔詭狀態。阿義一隻腳不方便,所賺的錢不能負擔房租,扣除生活費只剩三、四千,其中兩千要拿回五股的家,那裏有他的母親和孩子。回家會被說閒話,不務正業,米蟲,覺得還是待在公園比較自在,卡有伴。老周在永和有一個住了太太的家,但他一周才回家一趟,時間很短,只拿換洗衣服,原因是:「老婆在,又沒有賺到錢,回家會煩惱.....」
可知無家者非單純拋棄家庭不顧,有些只是如今失去或暫離家而生活在都市的公共空間,但仍與原生家庭有複雜的連帶。女性遭家庭隱性或顯性傷害離家,底層男性失業或工作不穩定時,也會導致家庭關係脆弱。
離開家庭到公園生活,在朝夕相處下,使公園形成特殊的人際網絡。有搭伙過生活,也有互相扶持與照顧。
1.鬥陣ㄟ
公園住民常以「鬥陣」稱呼伴侶關係,帶有偶然湊合、暫且試試的意味,反映沒有制度規範、物質家屋的框限,兩人隨時可分開的自由。比如郭大哥和廖姊,廖姊覺得自己是郭大哥的人,平常提供不只夜晚時獨佔的性,也包括感情的撫慰。阿君與阿強,阿君勤於出陣頭,主動要工作,希望趕快和小自己十歲的男朋友搬出公園,租小套房。
然而公園的伴侶關係,來得快,去得快。劣勢的外在環境,出外做事的一方往往自認具道德高點和經濟權力,因此期盼另一方不要在「家」無所事事而能外出工作,或者懷疑在「家」𨑨迌,拈花惹草,或覺得自己的前輩奢侈揮霍。
開放空間的公園,沒有法律保障,彼此猜忌爭吵,連帶脆弱易斷。
2.婉飾化的伴侶關係
婉飾化的伴侶關係,出現在雙方年齡差距大的情況,怕被貼上「吃幼齒」、「老不休」的標籤,因此就算從旁人眼裡看起來是一對,但不明稱「逗陣」,而以家庭成員的稱謂稱呼彼此:父女、母子、兄妹。
如阿英(50歲)和老陳(65歲),老陳負責公園打掃,雖錢不多,但也算穩定離家近。老陳強調兩人是兄妹關係,不涉及性,話裡暗示阿英善良但無能,須他的幫助與照顧,然而此番話在公園並沒有太多人相信,阿英也會公開抱怨老陳的身體觸碰,晚上睡覺時貼太近,令已經很熱的她更難受。
女性無家者常因性別社會與人身安全,積極尋找男性保護者,也有不少男性會詢問女性逗陣的意願,此親密關係的建立,有助快速建立可信任的伙伴關係。
3.擬家互助
人數三到五人不等,吃、睡、行動都在一起,彼此分工扶持。其以叫模糊的旁系血親親屬稱謂相稱,如阿伯、妹妹、弟弟、阿嬤、阿姊。最常建立互助關係的是艱苦人。
其中有以迪姊、江子翠阿伯、阿J組成的小團體為例。
江子翠阿伯(7x):有慢性病、左腳不便,有錢,卻因與太太感情不睦,寧可在外生活。在公園生活無虞,提供金援。
迪姊:負責「內政外交」,打點與左鄰右舍的關係,也知道開源節流的重要。
阿J:負責「交通國防」,負責幫忙跑腿買東西,遇衝突也因有壯年男性,讓小組有底氣面對。
然小組通常是迫於情勢才過團體生活,當阿伯得知阿J對迪姊毛手毛腳時,怒不可遏將阿J驅離至其他公園。
公園內往往是「將就的連帶」,這種連帶的易脆性,不代表雙方薄情寡恩、自私自利,而是連帶鑲嵌的不利人際交往的外在環境。
一般認為公園是都市失序的危險地帶,極需外力管制,然而因為住民物質條件不佳,許多生活所需品、資訊都必須藉由互助、交換所得,所以無家者建立連帶快速,如K哥想抽菸,問阿嬌姨有沒有菸,阿嬌姨朝公園還一圈,回來時一包菸裡,全是各式牌子的菸。
然而,公園也像一個大染缸,易染上群聚喝酒的壞習慣。有個集會叫「席地吃喝」,買些高粱滷雞腳,邊聊天邊吃。關於吃喝,公園以「分」作為核心,拿到甚麼物資,通常會與其他人分享,所以公園內討厭「吃喝王八蛋」,這種人就像平常會說「欸,借喝/吃一點啦」的那種朋友,只想單方面獲益。
雖然公園內彼此會聊天、分享互助,他們的關係還是相當脆弱,作者以「豐而危殆的連帶」指稱。當外界問起她們有沒有朋友時,第一反應是「沒有」,之後憶起曾經有過,會說「是酒肉朋友」。
物質基礎薄弱、日常不確定性、未在社會框架制度、社會汙名等原因,讓公園內的人不易彼此深交。
佛教團體發放素食便當、宣導抄心經,新興宗教團體舉行法會招募參與者,邀無家者參與她們舉辦的講道大會,民間信仰者做功德,每天送物資,也有宮廟製作十個便當,請年輕人送到公園入口,另外廟宇慶典找無家者出陣頭更是頻繁......
台灣的宗教活動繁盛,提供無家者豐厚物資,然而這畢竟是帶有目的的供應:宣經講道,型塑理想信者。
領便當前,要先雙手合十,大聲喊:「南無阿彌陀佛!」,未念,會被提醒「出聲,出聲才能消災解難」
在教會領便當,需要聽45分鐘的講道,神職人員痛斥領餐時貪心拿很多、抱怨吃不飽、把志工服務視為理所當然、吃飽直接走掉而不留下來協助打掃。他們希望無家者「改變」。「我們邀大家留下來打掃,是給大家一個機會證明,我們不是白吃白喝。」
宗教團體希望無家者(受教者)能用「正確」的方式生活,趨近神聖,然而過程被動且被迫,透過口語命令、人身控制、威脅式說教、空間布置、人群區分、特定互動模式等,形塑無家者成為其理想主體樣貌。
無家者卻認為自己只是為了吃一餐飯,不想聽你說一大堆,有些乾脆不再去。
台灣的民間宗教陣頭,雖然也是斥責管教「是不會看旁邊,看人家怎麼舉!」、「旗面要讓他張開啦,這樣也不會?」,但是在過程中,因聲勢浩大,受人矚目,而覺得光榮,也在沐浴神恩的狀態端正自身行為。
社工坦承,真正透過協助而達成理想目標的人很少,「無力」、「沒有成就感」,遊民領域也被視為「最不專業」的領域之一,社工自嘲是「屎缺」,無家者也向同儕強調「靠自己工作,不要靠政府比較實在」,可見政策實務與理念背離。
社會福利的目的是「脫貧」,採取三種途徑:1.返回家庭 2.就業自主而後租屋 3.安置至收容所,然而家庭不溫暖甚至讓人害怕不敢回家、工作救濟讓做事人「難堪」、收容所環境不堪「像是在養豬」、「被當作是犯人」,種種因素讓無家者不願接受救濟。
福利規劃方向良善,卻有侷限,會帶給無家者潛在傷害及成本,願意接受扶助的多是艱苦人。此外,亦有「收編個案」,特別需要扶助(如女性、患者)會獲得更多資源。
書中有段很有趣,曾任職遊民社工的張獻忠指出法令造就的實務弔詭:同樣一個人,是街友無人聞問,但一旦弄到福利身分後,各種資源都進入了,又有關懷,又有送餐,讓人感嘆差異。就因為他變成「合法窮人」,若國家認可你是合法窮人,就有資源不斷挹注。所以社工員真的在做的是使人進入「貧窮」,而不是脫離。
這節的副標題是「優劣階序的創造」,有兩種涵義,一是「助人者」與「無家者」,二是無家者內部的優劣階序──助人者透過需扶助的程度,決定行動。
助人者包括同情、結善緣做功德、餐飲業「惜物愛人」、活動剩食等等,有些是賺了錢回饋當初的幫助,也有晚上作惡,白日行善以相抵。
除卻行有餘力者,也有同樣是無家者會釋出善心,然因沒錢,恐形成空頭支票,或是在臨走前做善舉。就算沒錢也要做善事的背後原因是受到「肯認」。無家者被社會排除,忽視,所以助人雖然對物質改善並無助益,卻能提升自我形象,被覺得自己有價值,對群體有意義。
「人家來發物資的,要的就是我們遊民感激的眼神,跟我們接觸時的一聲謝謝。」救助雙方,非只是單向受惠,助人者亦獲得社會象徵地位與心靈滿足。
露宿街頭不但使人身安全遭威脅,亦危害身心健康。台灣遊民政策始終被界定為社會救助問題,而非居住問題,保障生命權,卻無法回應最迫切的居住需求。
應積極協助租屋補助,減少資格限制。
「助人-受助」連帶,不但危殆,且對無家者自我形象、尊嚴、彼此信任產生負面後果,應思考如何讓這層關係變得更加平等。
1.督促政府採取積極作為,保障無家者權益:若政府無力監督,在無家者無法發聲的情況下,民意代表往往在特定團體利益的政治動員和中產群眾選民考量下,發表帶有歧視無家者的言論或方案。
2.扭轉台灣及社區對無家者或經濟弱勢的偏見汙名:附近社區透過陳情、通報或驅趕方式,限制無家者生活機會,扭轉偏見需「知情者」,以通俗語言挑戰既定印象,讓民眾了解,社區生活品質的保障與無家者生活機會並非零和遊戲。
3.組織並培力無家者與經濟弱勢,爭取自身權益:無家者接受救濟,形成政治被動與宿命心態,社會被邊緣化的弱勢團體,需自身團結參與公共決策。
好吧,在前言所說以有色眼光看待無家者的人就是我。
讀國小的時候我很害怕走地下道,怕有人躺在旁邊(當時還小也沒啥歧不歧視,就單純覺得可怕)。每次要走進地下道,我都待在路口,讓我媽幫我看有沒有「那個」。
儘管如此,我媽還是會叫我去投錢,雖然我都「不要、不要啦」的喊。(我小時候是連看八點檔甩巴掌橋段都會做惡夢的人)
當然長大了解之後,就不再害怕了。不過也因為較少接觸,活在自己的舒適圈,也常帶著距離看他們,覺得是「不同世界的人」。
最近打工,收入少,開始覺得自己以後可能也會是其中一員XD
這本書從許多方面談無家者問題,引述對話與故事,可見作者的溫暖,也看見公園裡的人際互動,對我而言,他們不再只是一團塊模糊印象,開始有了溫度。
這本書讀很久,但是非常值得。希望自己以更仁慈的心,去看待社會每個角落,打開視野,破除偏見。
*本文多為擷取整理,僅為能讓人更快進入書本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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