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農曆七月初一。
原本也不覺得怎麼樣,但媽媽昨天特地打電話來叮囑,七月的晚上別到處亂走,頓時覺得有所掛礙。但我每晚的散步該怎麼辦?
女兒說,既然不能到暗處,那就往人多的熱鬧處去。哪裡人多熱鬧?
「學校啊。」女兒說。
也是,很久以前,我有段時間在大學的運動場繞圈圈走路。運動場上走路、跑步、打球,甚至遛小孩的都有,確實人多又熱鬧。
但今天沒去運動場走路,而是和女兒約了吃晚飯。從家裡走到學校和她會合,去餐廳吃完飯再步行回家。據她用Google 計算路程,比我每天的三公里步行還略多了些。
今天女兒和我吃了一家德式餐廳,味道不錯。順帶發現那附近不少看起來不錯的餐廳,列入下次造訪名單。
看來農曆七月就是以運動之名,行美食品嚐之實的一個月了。